土地按性质分为哪几种?使用年限分别为多少?(国有土地用途分类有哪些)
土地分类的分类和和用途一般是指土地的使用情况来进行分类的。建筑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用地、商业用地、行政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交通用地还有绿地广场的用地等等,用地性...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国有土地分为哪几种类型”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话题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土地按性质分为哪几种?使用年限分别为多少?
土地分类的分类和和用途一般是指土地的使用情况来进行分类的。
建筑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用地、商业用地、行政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交通用地还有绿地广场的用地等等,
用地性质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扩展资料: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商业用地可根据其特点来进行区别:
1、出让使用年限最短。目前在我国,商业用地大部分属于出让土地。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商业用地出让用地最高年限为40年。
2、受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限制。《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3、土地利用价值高。商业用地多处于繁华地段,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可以引起地价的上涨,有时上涨的幅度可以达到几倍甚至几十倍、几百倍。
4、区域选择性强。与居住用地不大一样,商业用地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不是任何一块土地都可以作为商业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特别注意营业环境和收益状况。
5、比较适宜收益还原法评估。
6、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商业用地比较容易,但要商业用地转为农用地则极为困难,因为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恢复土壤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复垦的成本相当高。
百度百科——土地使用年限
国有土地用途分类有哪些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
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性质分五类:
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土地使用类型国有其他包括哪些?
一、土地使用类型国有其他包括哪些? 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 其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 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国有 土地使用权 划拨与 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必须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或个人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家对于划拨用地范围有严格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23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在我们国家,最常见的土地使用类型,可能就是建造房屋,或者是种植一些农作物,但是除了这些,实际上还有一些其他的用途,比如说有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但是也有一些没有利用的土地,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使用权的确定等,这是现实中通常做法。
国有土地使用性质有哪几种
法律分析: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一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二是农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国有土地性质分几种
法律分析:两种,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具体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具体有哪些 国有 土地使用权 划拨与 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必须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或个人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家对于划拨用地范围有严格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23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 其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 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家土地使用权的划分在问题的解决上有着不同的规定,所以自己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条例进行合理的处理,这样在自己的权益维护上就不会出现自己的错误,但是更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资料准备要齐全,以及审核的方式要合理有序的进行。
国有土地值钱在哪里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国有土地使用者。那么国有土地值钱在哪里呢?国有土地包括哪些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国有土地值钱在哪里
1、国有土地值钱在于土地使用证件齐全。国有土地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收益一部分归土地使用者,一部分归国家,国家会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是不能流转的,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针对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或者确认。
2、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所以国有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可以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但是有一定限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等,这是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对使用权进行的一种限制,是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措施。
国有土地包括哪些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国有土地值钱在哪里以及国有土地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一些有需要的朋友们。
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几类
一、土地使用类别有哪些分类
土地分类是根据土地的性状、地域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将土地归并成若干个不同的类别。
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有不同的分类。我国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种分类:
(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
(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
(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国家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科学地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义:"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土地,在上述三种分类的基础上,我国土地管理工作者又将土地作了更进一步的分类,其方法是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使用的土地利用现状体系,根据土地的用途、利用方式和复盖特征等因素,将我国土地分为了8大类、46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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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类土地是: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
(1)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0米,北方宽小于2.0米的沟、渠、路和田埂。
耕地中又分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5个二级地类。
(2)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复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树大于合理株树70%的土地,包括果实苗圃等用地。
(3)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
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
(4)牧草地是指生长草木植物为主,用于蓄牧业的土地。草本植被复盖度一般在15%以上、干旱地区在5%以上,树木郁闭度在10%以下,用于牧业的均划为牧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
牧草地又分出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3个二级地类。
(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是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中又分出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盐田和特殊用地5个二级地类。
(6)交通用地是指居民点以外的各种道路(包括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和民用机场用地。
交通用地中又分出铁路、公路、农村道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5个二级地类。
(7)水域是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括泄洪区和垦植3年以上的滩地、海涂中的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
水域用地中又分出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苇地、滩涂、沟渠、水工建筑物、冰川及永久积雪9个二级地类。
(8)未利用土地是指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
未利用土地中又分出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和其他8个二级地类。
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一)有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商投资企业以这种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应先向所在地的市、县国土部门提出用地申请,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审批权限经审查批准后,由市、县国土部门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并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须按规定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并且土地使用权不得随意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应按广东省颁布的《广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的规定,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目前国家对行政划拨范围有所限制,即按国家产业政策应予鼓励、支持的项目用地可采用行政划拨,其他用地原则上以出让方式提供。
(二)中方合作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为扩大吸引利用外资,国家鼓励沿海地区国营企业和集团企业以现有场地、厂房等作价入股或作为合作条件与外商组成合营企业。这种合营必须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所有土地如属行政划拨用地,合营企业中方须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三)国家出让、转让或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广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的规定,广东省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并在使用年限内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广东省政府的国土厅、市、县(区)国土局负责组织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国有土地按用途划分有几种
法律分析:一、按土地用途分类划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好了,今天关于“国有土地分为哪几种类型”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国有土地分为哪几种类型”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