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有哪些政策(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可以二次出售吗?如何申请购买?)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有哪些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3、目前还未满5...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有哪些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4、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第一,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二,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二、经济适应房继承资料有哪些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
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
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
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
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
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2、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其中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或同籍户口本(复印件并交验原件);除父母之外的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三、经济适用房继承流程是怎样的
经济适用房属于公民财产的一部分,可以按照现有法律办理继承手续。一般来说,只要经济适用房申请成功,按照手续办理房产证件,将来子女就可以继承经济适用房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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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有哪些政策拓展阅读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可以二次出售吗?如何申请购买?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偏低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
申请条件(以长沙为例)
1 、有长沙市城区常住城镇户口;
2 、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
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
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6、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7、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及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8、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及长沙具体情况确定。(注: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能二次出售吗?
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存在问题
1.真正需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需求不能满足。政府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本是为了中低收入者能够买得起、住得上。但是,部分高收入者却进入了购房者行列。
2.房屋面积失控。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左右,小套住房控制在60㎡左右。然而自经济适用房开发以来,140 平方米的户型却很普遍,个别项目的复式户型面积达到260 平方米。
3.房屋质量偏低。房子不过几年,就出现诸如墙体脱落,外表破旧等问题。同时,为了处置积压房,并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很多地区都实行了将积压商品房转化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但也大都存在工程质量低的问题。
4.寻租腐败滋生。
附: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目前江西已经全面停建经济适用房,南京、四川等地正在逐步取消,但还是有不少经济适用房在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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