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不是主犯可以不判刑吗(2024年虚假诉讼罪判刑标准)
导读:虚假诉讼的从犯判刑与否,取决于其在案件中的作用和法律事实。若情节轻微,可能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款;若行为严重,涉及较大财产利益,则可能面...
虚假诉讼不是主犯可以不判刑吗
导读:虚假诉讼的从犯判刑与否,取决于其在案件中的作用和法律事实。若情节轻微,可能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款;若行为严重,涉及较大财产利益,则可能面临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单位犯罪时,单位及负责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伴随其他犯罪时,处罚更为严厉。一、虚假诉讼不是主犯其实可以不判刑吗
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其实可以依据其在整个案件中所起作用以及所涉及的法律事实来判断是否其实可以依法获得减轻或从轻判刑的机会。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从犯参与了虚假诉讼行为且情节轻微,他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也会面临着罚金的罚款;
其次,如果从犯的行为较为严重,即他在虚假诉讼中扮演了主要角色且涉及到一定数量的财产利益,那么他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此外还要缴纳罚金;
再次,如果是单位为了某种目的而实施了虚假诉讼行为,那么除了要对单位本身进行罚款外,还需要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来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如果虚假诉讼行为还伴有其他犯罪事实,那么无论是对于单位还是个人来说,都会面临更加严格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虚假诉讼量刑标准是多少
针对虚假诉讼罪所制定的刑事惩罚标准如下:凡通过捏造实事来倡导民事诉讼行为,意图获取非法利益,进而干扰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作或严重侵犯了他人合规权益的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承担相应罚金的责任。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则需要处以三至七年内的有期徒刑,并且仍要承担罚金的惩罚。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对于虚假诉讼案中的从犯,他们是否会受到刑事惩罚,这主要取决于他们在整个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相关的法律事实如果他们的行为较为轻微,那么他们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罚款然而,如果他们的行为比较恶劣,并且涉及到了较大的财产利益,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面临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当这种行为是由单位所实施的时候,不仅单位本身要承担刑事责任,连同单位的负责人也必须共同承担刑事责任而当这种行为与其他犯罪行为相伴生的时候,那么对他们的惩罚将会更加严厉
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其实我们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其实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为解决以往诉讼诈骗定罪争议问题。而在民事诉讼中存续虚假诉讼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标准的,那么才会被虚假诉讼罪。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犯罪主体的,那么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谁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其实我们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其实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四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虚假诉讼罪有未遂吗
虚假诉讼罪是结果犯,不是行为犯。不仅要有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还要有“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无端挑起诉讼,导致司法机关多次进行审理,或者调查取证,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甚至导致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一般是指造成对方当事人为了应诉而花费巨额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或者对方当事人因错误判决而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破产等。
所以,虚假诉讼罪不存在未遂的状态。
三、认定虚假诉讼罪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行为方式。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隐瞒事实欺骗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进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对方已经履行完毕但未销毁的债务文书或者其他材料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再次履行债务或者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这就是典型的以“隐瞒真相”的方式提起虚假诉讼。而且,“隐瞒真相”其实可以称为变相地“捏造事实”,“隐瞒真相”消极不作为与“捏造事实”积极作为之间具有等价性。所以,隐瞒真相也属于虚假诉讼的行为方式之一。
二发生领域。虚假诉讼罪中的诉讼限定为民事诉讼,行为人向仲裁机构提起虚假仲裁的行为,不适用该罪规定。这里的民事诉讼,指的是完整的民事诉讼流程,包括起诉、立案、开庭、审判、审判监督、执行等程序。行为人除了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外,还可能利用伪造的判决书、公证文书、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在本质上也是对法院正常司法秩序的一种破坏,同样也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其实我们应当按照虚假诉讼行为论处。
即已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换言之单位是不其实可以构成此罪的。值得注意的是此罪仅仅存在于民事诉讼中,如果是在刑事诉讼中有虚假诉讼的行为,那么就不能认定构成此罪。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