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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规定(量刑制度——缓刑)

1、什么是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

1、什么是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更多缓刑期间规定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缓刑期间规定(量刑制度——缓刑)

1、什么是缓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2、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同时,《刑法》第七十四条还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

3、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3、缓刑与死刑的区别

适用前提不同

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执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考验期限不同

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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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规定拓展阅读

缓刑期间规定(量刑制度——缓刑)

量刑制度——缓刑

1、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概念: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的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设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适用条件:只能是罪行较轻的,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犯罪分子具有以上主体条件,而是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 ,就应当宣告缓刑。

2、缓刑的考验期限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两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3、缓刑的考察

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考察机关的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应执行机关批准。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最受人民法院的禁止令。

缓刑的考察机关:在缓刑考验期间内采取社区矫正。

缓刑的考察内容:在缓刑考验期内是否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缓刑监督管理的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4、缓刑的法律后果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间内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和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监督管理的规定,违反人民法院的禁止令,则应当撤销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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