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有哪些区别(有期徒刑是什么意思)
导读:管制、拘役与有期徒刑的主要区别如下:判决前羁押时间价值不同,管制可折合成刑期的两倍;执行方式不同,管制居家执行,拘役在拘留所,有期徒刑在监狱;待遇标准亦异...
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有哪些区别
导读:管制、拘役与有期徒刑的主要区别如下:判决前羁押时间价值不同,管制可折合成刑期的两倍;执行方式不同,管制居家执行,拘役在拘留所,有期徒刑在监狱;待遇标准亦异,管制虽未剥夺政治权利,但限制公民基本权利,拘役和有期徒刑则保留政治权利。一、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有哪些区别
以下是管制与拘役及有期徒刑的主要区别:
(一)在判决之前的羁押时间价值不同。
其中,管制每1天的羁押时间其实可以折合为刑期的两天,而其余两种罪行则通常情况下是一比一的比例进行抵扣;
(二)执行方式方面存在差异。具体而言,管制通常是释放在个人居所内执行,而拘役一般先在拘留所关押,有期徒刑则是集中在监狱中服刑;
(三)在待遇标准上亦有所不同。尽管管制没有被判剥夺政治权利,但却无法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以及示威等公民基本权利。相比之下,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受刑者在理论上仍然保留了政治权利。
管制和拘役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一)判决前羁押相抵不同。管制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其他1抵1;
(二)地点不同。管制在家,拘役一般在拘留所,有期在监狱;
(三)待遇不同。管制即使没有被判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拘役、有期徒刑理论上有政治权利。
《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有期徒刑最多判几年
在我国的刑事法框架内,对单一罪行的最高处罚是有期徒刑十五年;而如果对同一个人实施了多重罪名的处罚,那么其合并后的总刑期可能会达到二十年甚至更高。如若数罪并罚后,总刑期已经超过三十五年,则可能会被判决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然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实施缓刑变更或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定须服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罪犯,他们将会被送往监狱或是其他指定的执行场所,进行强制性的劳动、教育以及改造。在这个过程中,只要罪犯具有劳动能力,就必须积极参与各种适用活动,努力接受教育并接受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其实我们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管制措施、拘役处罚以及有期徒刑处分的最为明显的区别其实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首先是在判决之前,对犯罪者进行羁押所消耗的时间价值上的差异——管制刑罚其实可以折算成相当于刑期两倍的时间其次,在执行方式上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管制措施通常要求罪犯在家中接受改造,而拘役则需要在拘留所内度过,至于有期徒刑,则必须在监狱中服刑最后,在待遇标准上,管制虽然没有剥夺罪犯的政治权利,但是却对其基本人权进行了严格的限制,相比之下,拘役和有期徒刑则允许罪犯保留部分政治权利
管制和拘役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执行机关不同。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在我国刑法中很多罪名中,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法院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其实可以参加劳动,并每月其实可以回家。虽然这三者往往是并列的方式出现,但是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那么,管制和拘役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小编通过本文告诉大家。
一、管制和拘役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其实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其实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其实我们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在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
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其实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需要关押。
二、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是谁?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
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赌博罪、侮辱国旗国徽罪等。
综上所述,在期限上面,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依次递增,被处于拘役的,最高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拘役和管制的执行机构是公安机关,而监狱则负责执行有期徒刑。被处于管制的,不需要进行关押,而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罪犯,都要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