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交通管理处对正规出租车进行钓鱼执法是否合法?(根据我国法律,执法人员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钓鱼执法,钓鱼执法所收集的证据无效。是这样吗?)
你的问题不全面,当地运管为什么罚你?一、如果说异地营运,不合理,你这种行为属于回城捎带旅客,不属于异地营运。二、在法律上钓鱼执法是 一种诱导犯罪的行为,本身就是...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什么是钓鱼执法?法律上是怎么解释的? ”的应用场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交通局交通管理处对正规出租车进行钓鱼执法是否合法?
你的问题不全面,当地运管为什么罚你?
一、如果说异地营运,不合理,你这种行为属于回城捎带旅客,不属于异地营运。
二、在法律上钓鱼执法是 一种诱导犯罪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建议你向当地做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部门申请复议。
根据我国法律,执法人员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钓鱼执法,钓鱼执法所收集的证据无效。是这样吗?
钓鱼执法是不允许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其性质相当于“教唆犯”。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钓鱼执法现象 给我们什么启示 如果你遇到钓鱼式执法,你会怎么办
从法律上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不得以引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调查收集证据,“倒钩”、“钓鱼”等取证方法毫无疑问属不正当手段,执法人员尤其是执法部门对此不会不明白。执法部门之所以采用“倒钩”、“钓鱼”这些不正当的取证手段,除了制度上的缺陷,法律上也存在缝隙。因此,要预防钓鱼执法的现象,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予以完善,其次,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如果我遇到钓鱼执法,首先,我会收集证据,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如果,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我会依法向法院起诉,以维护我的正当权利。
钓鱼执法被派出所抓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你认为被钓鱼,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存在钓鱼执法的情形即可,至少执法者存在程序上的不当。钓鱼执法有失司法公正,公民有权举报。其举报途径有:
1、向本级公安局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2、向同级党委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3、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4、也可向检察机关的渎职侵权部门举报,这种钓鱼执法行为有可能涉嫌滥用职权或侵犯公民权益犯罪。
《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明文禁止行政执法人员“钓鱼”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暂扣物品不得收保管费。
法律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 第八条 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
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指派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时,应当依法制作询问笔录;进行检查时应当依法制作检查笔录、勘验笔录等法律文书。
好了,关于“什么是钓鱼执法?法律上是怎么解释的? ”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什么是钓鱼执法?法律上是怎么解释的? ”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