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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禁令是哪五条(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三、严禁酒后驾驶...

在下面的时间里,我会通过一些例子和解释详细回答大家关于人民警察五条禁令 的问题。关于人民警察五条禁令 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五条禁令是哪五条(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五条禁令是哪五条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具体情况如下:

“五查五整顿”的新时代来临了

这不只是一个提法还是一个新高度!政法队伍的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政法队伍在落实纪律上,绝对不能含糊。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政法系统也有自己的“紧箍咒”,

请自查对照政法各家铁规禁令。政法队伍建设稳稳哒!

1、法院系统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现行禁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

五个严禁是——

①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②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③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④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⑤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

十个不准是——

①不准以过节名义滥发实物、现金及支付凭证;

②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③不准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月饼等年货节礼,或者以过节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④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或者用公款豪华铺张举办庆典、晚会等活动;

⑤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等财物;

⑥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⑦不准违规使用公车或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

⑧不准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车用于探亲访友或外出游玩等活动;

⑨不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⑩不准从事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涉足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场所。

2、检察系统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2005年5月13日印发)

①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②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以上处分;经教育或处分仍不改正的,予以辞退;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③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违者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④严禁警车私用,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因管理不善导致检察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按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不批评、不教育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2009年1月21日印发)

①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②严禁执法办案期间饮酒,违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③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违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④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⑤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辆的六项规定》(2010年5月30日印发)

①严禁检察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借用、占用发案单位或者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人员的机动车辆,违者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检察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借用、占用发案单位或者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单位或个人机动车辆的,对作出决定的检察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②严禁检察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向发案单位或者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人员置换、购买、转让机动车辆,违者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向发案单位或者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置换、购买、转让机动车辆的,对作出决定的检察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③严禁检察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借用、占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的机动车辆,违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检察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借用、占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机动车辆的,对作出决定的检察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④严禁检察人员使用扣押的机动车辆,违者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检察机关及其内设机构使用扣押机动车辆的,对作出决定的检察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⑤严禁检察人员私自使用公务车辆,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务车辆的,依照前款规定从严处理。

⑥严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违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公安系

公安部“三项纪律”、“五条禁令”公安部“三项纪律”

第一条,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

第二条,决不允许酗酒滋事;

第三条,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

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首先要政治合格。 "人民警察属于人民,是人民专政的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这是人民警察的性质"。因此,人民警察首先应该是政治合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这是前提。

二要加强公安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我。坚持与时俱进,发展自己,完善自我;真正认识到理论知识的重要性,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工作中树立大局意识。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与大家团结一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取长补短,把科学发展观体现在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规范言行举止。人民公安是半军事化管理的队伍,在这里最重要的就是纪律,要做到令行禁止。我们有各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更有“五条禁令”。这些公安纪律既是对我们人民警察的严格要求,同时也是对受害人、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维护。因此,我们要认真遵守各种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公安机关五条禁令个人自查自纠,谁能尽快给我,可以原创,也可以网站,资料越多越好,谢谢!

2007年2月1日,针对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中长期存在而从未根治的在枪、酒、车、赌等方面的顽症,公安部颁布实施了“五条禁令”,三年来各级公安领导机关不止一次地进行过治理,然而今年我区已发生了8起10人违反“五条禁令”,影响了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五条禁令”颁布实施以来,各部门都组织了多次的学习和讨论,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枪饮酒、酒后驾车、在工作时间饮酒和参与赌博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民警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民警身上,但造成的社会政治影响却非常恶劣,严重诋毁了广大公安民警用鲜血乃至生命换来的荣誉,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公安部及时制定并实施“五条禁令”,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效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起巩固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通过对“五个禁令”的学习,我感到,为贯彻落实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对涉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突出的五种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以坚决的态度,下大的决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加以解决。本人决心对“五条禁令”认真逐条学习、熟记规定,确保做到入耳、入脑、入心,熟记“禁令”,并严格遵照执行。

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之后,我局民警面貌焕然一新。现在,无论到派出所、还是局机关的任一科室,所见的民警都是警容严谨,言谈举止彬彬有礼又不失威严。给来办事的群众一种亲切感,给犯罪分子一种正义的威慑。

曾经有一段时间,工作之余,我喜欢上网聊天。人家一听说我是干公安的,都会发表一通“对公安印象不佳”的感慨,有些措辞之偏激,令人实在难以接受。我曾想:是什么使得我们公安的形象在人们心目中变得如此之差呢?当人们的生命财产处于危难之时,我们公安民警总是冲锋陷阵,常常是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在与犯罪分子的较量中,我们民警的千辛万苦、斗智斗勇不足挂齿,为之流血牺牲的事件也比比皆是!一直来,我都为自己选择了这份崇高的职业而感到自豪。所以,我虽也与他人据理力争,而心中的那份委曲之感,仍会油然而生,且久久挥之不去。

痛定思痛,我开始冷静地思考、仔细地观察,发现人们的怨言与不满不是毫无来由的。你听:某某地方民警酒后开枪打死了人,某某地方民警酒后驾车交通肇事,某某地方民警参与赌博,等等、等等。或许这些只是庞大的公安队伍中极个别的现象,而由此造成的影响之恶劣,却是震天撼地的。你看:身边的同事(也包括我自己),在工作时间饮酒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人酒后面红耳赤、高度兴奋,在办公室里举止不端、衣冠不整、大声喧哗,群众见了心里会怎么想呢?还有,对于赌博,我们常常去抓赌自己却又参赌,群众心里有意见是可想而知的了。我也曾听到我们的民警发自内心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之感叹。是的,朋友之间、兄弟单位的交往,吃餐饭、喝点酒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休息时间,好友之间玩几手扑克,来点小刺激,娱乐一下,也是人之常情。你若拒绝,人家会说你故作清高、摆臭架子。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订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我们公安民警,是人民公务员,受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同时,我们公安民警又是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公务员,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无疑正是我们公安民警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我们公安民警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

正如公安部副部长田期玉所说的,颁布“五条禁令”,是对广大民警真正的关心、爱护。因为,我们公安民警也是人,也存在着人性的弱点,在“可为可不为”的时候,往往在“一闪念”之间,我们还是放纵了自己。有了“五条禁令”,我们有了行为之“规矩”,就有了拒绝的理由,别人也会因为这“规矩”而理解我们。禁止了饮酒等行为,也就从根本上杜绝了一系列事情的发生。

让这“五条禁令”之“规矩”,来铸造我们公安民警行为之“方圆”吧!相信通过对“五条禁令”的严格执行,在不久的将来,人民群众会对我们刮目相看并大加赞赏的,我们有信心使自己成为真正合格、称职的人民警察!

看公安部五项禁令之心得体会

基层民警学习五条禁令心得体会

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之后,我局民警面貌焕然一新。现在,无论到派出所、还是局机关的任一科室,所见的民警都是警容严谨,言谈举止彬彬有礼又不失威严。给来办事的群众一种亲切感,给犯罪分子一种正义的威慑。

曾经有一段时间,工作之余,我喜欢上网聊天。人家一听说我是干公安的,都会发表一通“对公安印象不佳”的感慨,有些措辞之偏激,令人实在难以接受。我曾想:是什么使得我们公安的形象在人们心目中变得如此之差呢?当人们的生命财产处于危难之时,我们公安民警总是冲锋陷阵,常常是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在与犯罪分子的较量中,我们民警的千辛万苦、斗智斗勇不足挂齿,为之流血牺牲的事件也比比皆是!一直来,我都为自己选择了这份崇高的职业而感到自豪。所以,我虽也与他人据理力争,而心中的那份委曲之感,仍会油然而生,且久久挥之不去。 痛定思痛,我开始冷静地思考、仔细地观察,发现人们的怨言与不满不是毫无来由的。你听:某某地方民警酒后开枪打死了人,某某地方民警酒后驾车交通肇事,某某地方民警参与赌博,等等、等等。或许这些只是庞大的公安队伍中极个别的现象,而由此造成的影响之恶劣,却是震天撼地的。你看:身边的同事(也包括我自己),在工作时间饮酒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人酒后面红耳赤、高度兴奋,在办公室里举止不端、衣冠不整、大声喧哗,群众见了心里会怎么想呢?还有,对于赌博,我们常常去抓赌自己却又参赌,群众心里有意见是可想而知的了。我也曾听到我们的民警发自内心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之感叹。是的,朋友之间、兄弟单位的交往,吃餐饭、喝点酒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休息时间,好友之间玩几手扑克,来点小刺激,娱乐一下,也是人之常情。你若拒绝,人家会说你故作清高、摆臭架子。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订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我们公安民警,是人民公务员,受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同时,我们公安民警又是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公务员,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无疑正是我们公安民警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我们公安民警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

正如公安部副部长田期玉所说的,颁布“五条禁令”,是对广大民警真正的关心、爱护。因为,我们公安民警也是人,也存在着人性的弱点,在“可为可不为”的时候,往往在“一闪念”之间,我们还是放纵了自己。有了“五条禁令”,我们有了行为之“规矩”,就有了拒绝的理由,别人也会因为这“规矩”而理解我们。禁止了饮酒等行为,也就从根本上杜绝了一系列事情的发生。

让这“五条禁令”之“规矩”,来铸造我们公安民警行为之“方圆”吧!相信通过对“五条禁令”的严格执行,在不久的将来,人民群众会对我们刮目相看并大加赞赏的,我们有信心使自己成为真正合格、称职的人民警察!

五条禁令是哪五条(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人民警察五条禁令 ”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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