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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定(民事案由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根据案件的性质、事实、法律关系等因素,对案件进行归类和确定案由的规范性文件。一、案由规定的重要性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定...

作为民事诉讼案由有哪些 话题的专家,我对这个问题集合感到非常兴奋。我会按顺序逐一回答每个问题,并尽量提供全面而准确的信息,以便为大家带来更多的启发和思考。

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定(民事案由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根据案件的性质、事实、法律关系等因素,对案件进行归类和确定案由的规范性文件。

一、案由规定的重要性

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它有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准确的归类和定位,确保案件得到合适的审理程序和审判组织。其次,案由规定有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统一管理和司法统计,为司法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此外,案由规定还能帮助当事人和律师理解案件性质,预测案件走向,为案件的解决提供有力的指导。

二、案由规定的制定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定的制定过程严谨而细致,它结合了我国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的特点,充分考虑了各类案件的性质、事实和法律关系。在制定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会广泛征求各级法院、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案由规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定时,人民法院需要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准确判断案件性质,选择适当的案由。同时,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案由规定的更新和变化,确保在审理案件时适用最新的案由规定。

三、案由规定的意义与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定的实施,对于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减少案件审理中的误解和歧义,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审理。同时,案由规定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也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和满意度。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定还对律师和当事人产生了积极影响。律师可以通过案由规定更好地理解案件性质和法律关系,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当事人则可以通过案由规定了解案件的可能走向和结果,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的重要依据和指导,它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需要认真执行案由规定,确保案件得到准确归类和公正审理。同时,当事人和律师也需要了解并遵循案由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第二条规定:

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人民法院将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

民事案由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于2007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法发〔2000〕26号)同时废止。现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自2001年1月1日起试行以来,在方便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规范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审判和司法统计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一批新的民事法律的施行,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类型民事案件,需要对民事案由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特别是物权法施行后,迫切需要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进行修订,增补物权类纠纷案件案由。根据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现就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学习掌握《民事案件案由规定》,高度重视民事案件案由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人民法院将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建立科学、完善的民事案件案由体系,有利于当事人准确选择诉由,有利于人民法院在民事立案和审判中准确确定案件诉讼争点和正确适用法律,有利于提高民事案件司法统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有利于对受理案件进行分类管理,从而更好地为审判规范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法院司法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

 二、要坚持统一的民事案件案由的确定标准

民事案件案由应当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鉴于具体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焦点可能有多个,争议的标的也可能是两个以上,为保证案由的高度概括和简洁明了,民事案件案由的表述方式原则上确定为“法律关系性质”加“纠纷”,一般不再包含争议焦点、标的物、侵权方式等要素。另外,考虑到当事人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具有复杂性,为了更准确地体现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和便于司法统计,《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在坚持以法律关系性质作为案由的确定标准的同时,对少部分案由也依据请求权、形成权或者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标准进行确定。

对适用民事特别程序等规定的特殊民事案件案由,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直接表述。

民事起诉状案由有哪些

民事诉讼案由分类有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民间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民事债务纠纷怎么办

民事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如果没有债务合同的直接证明,可以通过电话录音、收集短信,到银行领取当时的取款凭证或转账凭证。银行取款或转账凭证可以显示当事人之间有货币交易。然后搜集证据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法〔2020〕34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2011年2月18日第一次修正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修改第一级案由3个

1.变更第一级案由“第四部分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为第一级案由“第四部分 合同、准合同纠纷”。

2.变更第一级案由“第十部分 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为第一级案由“第十部分 非讼程序案件案由”。

3.增加第一级案由“第十一部分 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

二、修改第二级案由13个

4.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独立保函纠纷”。

5.变更第二级案由“三十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为“三十四、认定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6.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五、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7.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七、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8.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八、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9.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二、公司清算案件”。

10.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三、破产程序案件”。

11.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12.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七、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件”。

13.增加第二级案由“五十一、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有关的纠纷”。

14.增加第二级案由“五十二、公益诉讼”。

15.增加第二级案由“五十三、第三人撤销之诉”。

16.变更第二级案由“四十三、执行异议之诉”为 “五十四、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

三、修改第三级案由88个

17.在第二级案由“一、人格权纠纷”项下:变更“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增加“3.名称权纠纷”“5.声音保护纠纷”;变更“6.隐私权纠纷”为“8.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

18.在第二级案由“二、婚姻家庭纠纷”项下:增加“13.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21.亲子关系纠纷”。

19.在第二级案由“三、继承纠纷”项下:增加“34.遗产管理纠纷”。

20.在第二级案由“六、所有权纠纷”项下:增加“52.添附物归属纠纷”。

21.在第二级案由“七、用益物权纠纷”项下:增加“62.土地经营权纠纷”“65.居住权纠纷”。

22.在第二级案由“十、合同纠纷”项下:增加“75.预约合同纠纷”“82.债务加入纠纷”;变更“7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为第三级案由“84.买卖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变更“8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为“92.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增加“97.排污权交易纠纷”“98.用能权交易纠纷”“99.用水权交易纠纷”“100.碳排放权交易纠纷”“101.碳汇交易纠纷”“113.保理合同纠纷”;变更“107.居间合同纠纷”为“123.中介合同纠纷”,变更“111.合伙协议纠纷”为“127.合伙合同纠纷”,变更“119.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为“135.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增加“136.居住权合同纠纷”;删去“

127.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23.在第二级案由“十五、不正当竞争纠纷”项下:增加“182.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

24.在第二级案由“十八、人事争议”项下:删去“172.人事争议”;增加“190.聘任合同纠纷”。

25.在第二级案由“二十一、与公司有关的纠纷”项下:变更“257.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277.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变更“264.申请公司清算”为新增加的第二级案由“四十二、公司清算案件”项下的第三级案由“420.申请公司清算”。

26.在第二级案由“二十三、与破产有关的纠纷”项下:变更“270.申请破产清算”“271.申请破产重整”“272.申请破产和解”为新增加的第二级案由“四十三、破产程序案件”项下的第三级案由“421.申请破产清算”“422.申请破产重整”“423.申请破产和解”。

27.在新增加的第二级案由“三十、独立保函纠纷”项下:增加“357.独立保函开立纠纷”“358.独立保函付款纠纷”“359.独立保函追偿纠纷”“360.独立保函欺诈纠纷”“361.独立保函转让纠纷”“362.独立保函通知纠纷”“363.独立保函撤销纠纷”。

28.在第二级案由“三十、侵权责任纠纷”项下:变更“348之一、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为“372.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增加“375.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378.生态破坏责任纠纷”;变更“355.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为“381.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纠纷”,变更“366.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为“392.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增加“393.因申请行为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变更“367.因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为“394.因申请证据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删去“368.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369.因申请诉中证据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29.在第二级案由“三十二、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项下:变更“372.申请宣告公民失踪”为“397.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变更“373.申请撤销宣告失踪”为“398.申请撤销宣告失踪判决”,变更“375.失踪人债务支付纠纷”为新增加的第二级案由“五十一、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有关的纠纷”项下的第三级案由“464.失踪人债务支付纠纷”,变更“376.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为“400.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变更“377.申请撤销宣告公民死亡”为“401.申请撤销宣告自然人死亡判决”,变更“378.被撤销死亡宣告人请求返还财产纠纷”为新增加的第二级案由“五十一、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有关的纠纷”项下的第三级案由“465.被撤销死亡宣告人请求返还财产纠纷”。

30.在新变更的第二级案由“三十四、认定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项下:变更“379.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为“402.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变更“380.申请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403.申请宣告自然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变更“381.申请宣告公民恢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404.申请宣告自然人恢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变更“382.申请宣告公民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405.申请宣告自然人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1.在新增加的第二级案由“三十五、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项下:增加“406.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32.在第二级案由“三十四、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项下:变更“384.申请撤销认定财产无主”为“408.申请撤销认定财产无主判决”。

33.在新增加的第二级案由“三十七、确认调解协议案件”项下:增加“409.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410.申请撤销确认调解协议裁定”。

34.在新增加的第二级案由“三十八、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项下:增加“411.申请实现担保物权”“412.申请撤销准许实现担保物权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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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案由怎么写

案由在起诉状的正文部分,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案由2022是怎样的

民事 诉讼 案由规定是什么 第一部分 人格权纠纷 一、人格权纠纷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2、姓名权纠纷 3、肖像权纠纷 4、名誉权纠纷 5、荣誉权纠纷 6、隐私权纠纷 7、婚姻自主权纠纷 8、人身自由权纠纷 9、一般人格权纠纷 第二部 分 婚姻家庭 、 继承 纠纷 二、婚姻家庭纠纷 10、婚约财产纠纷 11、 离婚纠纷 12、离 婚后财产 纠纷 13、 离婚 后损害责任纠纷 14、 婚姻无效 纠纷 15、 撤销婚姻纠纷 16、 夫妻财产 约定纠纷 17、 同居关系 纠纷 (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2)同居关系 子女抚养 纠纷 18、 抚养纠纷 (1) 抚养费 纠纷 (2)变更 抚养 关系纠纷 19、 扶养 纠纷 (1)扶养费纠纷 (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20、 赡养 纠纷 (1) 赡养费 纠纷 (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1、 收养 关系纠纷 (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2) 解除收养关系 纠纷 22、 监护权 纠纷 23、探望权纠纷 24、 分家析产 纠纷 三、继承纠纷 25、 法定继承 纠纷 (1) 转继承 纠纷 (2) 代位继承 纠纷 26、 遗嘱继承 纠纷 27、被 继承人 债务清偿 纠纷 28、遗赠纠纷 29、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第三部分 物权纠纷 四、 不动产登记 纠纷 30、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责任纠纷 31、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 五、物权保护纠纷 32、物权确认纠纷 (1)所有权确认纠纷 (2)用益物权确认纠纷 (3) 担保物权 确认纠纷 33、返还原物纠纷 34、排除妨害纠纷 35、消除危险纠纷 36、修理、重作、更换纠纷 37、恢复原状纠纷 38、 财产损害赔偿 纠纷 六、所有权纠纷 39、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40、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1)业主专有权纠纷 (2)业主共有权纠纷 (3)车位纠纷 (4)车库纠纷 41、业主撤销权纠纷 42、业主知情权纠纷 43、遗失物返还纠纷 44、漂流物返还纠纷 45、埋藏物返还纠纷 46、隐藏物返还纠纷 47、相邻关系纠纷 (1)相邻用水、排水纠纷 (2)相邻通行纠纷 (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 (4)相邻通风纠纷 (5)相邻采光、日照纠纷 (6)相邻污染侵害纠纷 (7)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 48、共有纠纷 (1)共有权确认纠纷 (2)共有物分割纠纷 (3)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纠纷 七、用益物权纠纷 49、海域使用权纠纷 50、探矿权纠纷 51、采矿权纠纷 52、取水权纠纷 53、养殖权纠纷 54、捕捞权纠纷 55、 土地承包经营权 纠纷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 (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3)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56、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57、 宅基地使用权 纠纷 58、地役权纠纷 八、担保物权纠纷 59、 抵押权 纠纷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纠纷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纠纷 (3)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纠纷 (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 (5)动产 抵押 权纠纷 (6)在建船舶、航空器抵押权纠纷 (7) 动产浮动抵押 权纠纷 (8)最高额抵押权纠纷 60、质权纠纷 (1)动产质权纠纷 (2)转质权纠纷 (3)最高额质权纠纷 (4)票据质权纠纷 (5)债券质权纠纷 (6)存单质权纠纷 (7)仓单质权纠纷 (8) 提单 质权纠纷 (9)股权质权纠纷 (10)基金份额质权纠纷 (11) 知识产权 质权纠纷 (12)应收账款质权纠纷 61、 留置权 纠纷 九、占有保护纠纷 62、占有物返还纠纷 63、占有排除妨害纠纷 64、占有消除危险纠纷 65、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 民事诉讼案由根据法律上的规定,从民法所管理的案件范围来看,涉及到的诉讼案件有着很多的分类,在对这些诉讼案件进行分类后,法院在受理这些案件时也可以更容易将诉讼的案件进行性质的判定,并且也会对案件的审理与判决给出最好的结果。

民事诉讼法立案案由都有什么

13 民事诉讼法 立案 案由都有什么 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 ( 一 )、人格权纠纷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2、姓名权纠纷; 3、肖像权纠纷; 4、名誉权纠纷; 5、荣誉权纠纷; 6、隐私权纠纷; 7、婚姻自主权纠纷; 8、人身自由权纠纷; 9、一般人格权纠纷。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 、 继承 纠纷 ( 二 )、婚姻家庭纠纷 10、婚约财产纠纷; 11、 离婚纠纷 ; 12、离 婚后财产 纠纷; 13、 离婚 后损害责任纠纷; 14、 婚姻无效 纠纷; 15、 撤销婚姻纠纷 ; 16、 夫妻财产 约定纠纷; 17、 同居关系 纠纷:(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2)同居关系 子女抚养 纠纷; 18、 抚养纠纷 :(1) 抚养费 纠纷;(2)变更 抚养 关系纠纷; 19、 扶养 纠纷:(1)扶养费纠纷;(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20、 赡养 纠纷:(1) 赡养费 纠纷;(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1、 收养 关系纠纷:(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2) 解除收养关系 纠纷; 22、 监护权 纠纷; 23、探望权纠纷; 24、 分家析产 纠纷; ( 三 )、继承纠纷 25、 法定继承 纠纷:(1) 转继承 纠纷;(2) 代位继承 纠纷; 26、 遗嘱继承 纠纷; 27、被 继承人 债务清偿 纠纷; 28、遗赠纠纷; 29、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第三部分物权纠纷 ( 四 )、 不动产登记 纠纷 30、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责任纠纷; 31、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 ( 五 )、物权保护纠纷 32、物权确认纠纷:(1)所有权确认纠纷;(2)用益物权确认纠纷;(3) 担保物权 确认纠纷; 33、返还原物纠纷; 34、排除妨害纠纷; 35、消除危险纠纷; 36、修理、重作、更换纠纷; 37、恢复原状纠纷; 38、 财产损害赔偿 纠纷; ( 六 )、所有权纠纷 39、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40、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1)业主专有权纠纷;(2)业主共有权纠纷;(3)车位纠纷;(4)车库纠纷; 41、业主撤销权纠纷; 42、业主知情权纠纷; 43、遗失物返还纠纷; 44、漂流物返还纠纷; 45、埋藏物返还纠纷; 46、隐藏物返还纠纷; 47、相邻关系纠纷:(1)相邻用水、排水纠纷;(2)相邻通行纠纷;(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4)相邻通风纠纷;(5)相邻采光、日照纠纷;(6)相邻污染侵害纠纷;(7)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 48、共有纠纷:(1)共有权确认纠纷;(2)共有物分割纠纷;(3)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纠纷。 ( 七 )、用益物权纠纷 49、海域使用权纠纷; 50、探矿权纠纷; 51、采矿权纠纷; 52、取水权纠纷; 53、养殖权纠纷; 54、捕捞权纠纷; 55、 土地承包经营权 纠纷:(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3)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56、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57、 宅基地使用权 纠纷; 58、地役权纠纷 ( 八 )、担保物权纠纷 59、 抵押权 纠纷:(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纠纷;(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纠纷;(3)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纠纷;;(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5)动产 抵押 权纠纷;(6)在建船舶、航空器抵押权纠纷;(7) 动产浮动抵押 权纠纷;(8)最高额抵押权纠纷。 60、质权纠纷:(1)动产质权纠纷;(2)转质权纠纷;(3)最高额质权纠纷;(4)票据质权纠纷;(5)债券质权纠纷;(6)存单质权纠纷;(7)仓单质权纠纷;(8) 提单 质权纠纷;(9)股权质权纠纷;(10)基金份额质权纠纷;(11) 知识产权 质权纠纷;(12)应收账款质权纠纷。 61、 留置权 纠纷 ( 九 )、占有保护纠纷 62、占有物返还纠纷;63、占有排除妨害纠纷;64、占有消除危险纠纷;65、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 第四部分合同、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纠纷 ( 十 )、 合同纠纷 66、 缔约过失责任 纠纷 67、确认合同效力纠纷:(1)确认合同有效纠纷;(2)确认 合同无效 纠纷;68、 债权人代位权 纠纷; 69、 债权人撤销权 纠纷; 70、 债权转让 合同纠纷; 71、 债务转移 合同纠纷; 72、 债权债务 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73、悬赏广告纠纷; 74、 买卖合同纠纷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4)互易纠纷;(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6)网络购物合同纠纷;(7)电视购物合同纠纷。 75、招标 投标 买卖合同纠纷; 76、拍卖合同纠纷; 77、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2)建设用地使用权 转让合同 纠纷。 78、 临时用地 合同纠纷; 79、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80、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81、房地产开发 经营合同 纠纷:(1)委托代建合同纠纷;(2)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3)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8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 商品房 预约合同纠纷;(2) 商品房预售合同 纠纷;(3)商品房 销售合同 纠纷;(4)商品房委托 代理 销售合同纠纷;(5) 经济适用房 转让合同纠纷;(6)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纠纷; 83、房屋 拆迁 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84、供用电合同纠纷; 85、供用水合同纠纷; 86、供用气合同纠纷; 87、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88、 赠与合同 纠纷:(1)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2)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 89、 借款合同 纠纷:(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同业拆借纠纷;(3)企业借贷纠纷;(4) 民间借贷纠纷 ;(5)小额借款合同纠纷;(6)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7)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90、 保证合同 纠纷; 91、 抵押合同 纠纷; 92、 质押 合同纠纷; 93、 定金合同 纠纷; 94、进出口押汇纠纷; 95、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96、银行卡纠纷:(1)借记卡纠纷;(2)信用卡纠纷; 97、 租赁合同 纠纷:(1) 土地租赁合同 纠纷;(2)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 车辆租赁合同 纠纷;(4)建筑 设备租赁合同 纠纷; 98、 融资租赁合同 纠纷; 99、 承揽合同 纠纷:(1) 加工合同 纠纷;(2)定作合同纠纷;(3)修理合同纠纷;(4)复制合同纠纷;(5)测试合同纠纷;(6)检验合同纠纷;(7)铁路机车、车辆建造合同纠纷; 100、 建设工程合同 纠纷:(1)建设 工程勘察合同 纠纷;(2)建设 工程设计合同 纠纷;(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 工程分包合同 纠纷;(6)建设 工程监理合同 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101、 运输合同 纠纷:(1)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2)公路 货物运输合同 纠纷;(3)水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4)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5)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6)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7)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8)管道运输合同纠纷;(9)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10)联合运输合同纠纷;(11)多式联运合同纠纷;(12)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13)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14)铁路行李运输合同纠纷;(15)铁路包裹运输合同纠纷;(16)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 102、 保管合同 纠纷; 103、 仓储合同 纠纷; 104、 委托合同 纠纷:(1)进 出口代理合同 纠纷;(2) 货运代理合同 纠纷;(3)民用航空运输 销售代理合同 纠纷;(4) 诉讼 、仲裁、 人民调解 代理合同 纠纷; 105、委托 理财合同 纠纷:(1)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2)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106、 行纪合同 纠纷; 107、 居间合同 纠纷; 108、补偿贸易纠纷; 109、借用合同纠纷; 110、典当纠纷; 111、 合伙协议 纠纷; 112、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113、**、奖券纠纷; 114、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115、农业 承包合同纠纷 ; 116、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117、渔业承包合同纠纷; 118、牧业承包合同纠纷; 119、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纠纷:(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2)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4)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纠纷;(5)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合同纠纷;(6)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120、 服务合同 纠纷:(1)电信服务合同纠纷;(2)邮寄服务合同纠纷;(3) 医疗服务合同 纠纷;(4) 法律服务合同 纠纷;(5)旅游合同纠纷;(6)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7)房地产价格评估合同纠纷;(8)旅店服务合同纠纷;(9) 财会服务合同 纠纷;(10)餐饮服务合同纠纷;(11) 娱乐服务合同 纠纷;(12)有线电视服务合同纠纷;(13)网络服务合同纠纷;(14)教育 培训合同 纠纷;(15) 物业服务合同 纠纷;(16) 家政服务合同 纠纷;(17)庆典服务合同纠纷;(18)殡葬服务合同纠纷;(19)农业 技术服务合同 纠纷;(20)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纠纷;(21)保安服务合同纠纷;(22)银行结算合同纠纷; 121、 演出合同 纠纷; 122、 劳务合同 纠纷; 123、离 退休 人员 返聘合同 纠纷; 124、 广告合同 纠纷; 125、展览合同纠纷; 126、追偿权纠纷; 127、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十一 )、不当得利纠纷 128、不当得利纠纷 ( 十二 )、无因管理纠纷 129、无因管理纠纷 第五部分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 十三 )、 知识产权合同 纠纷 130、 著作权 合同纠纷:(1)委托创作合同纠纷;(2)合作创作合同纠纷;(3) 著作权转让合同 纠纷;(4)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5)出版合同纠纷;(6)表演合同纠纷;(7)音像制品制作合同纠纷;(8)广播电视播放合同纠纷;(9)邻接权转让合同纠纷;(10)邻接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11)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12)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 转让合同纠纷;(1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131、 商标 合同纠纷:(1) 商标权转让合同 纠纷;(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3) 商标代理合同 纠纷; 132、 专利 合同纠纷:(1) 专利申请 权转让合同纠纷;(2) 专利权 转让合同纠纷;(3) 发明专利 实施许可合同纠纷;(4)实用新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5) 外观设计专利 实施许可合同纠纷;(6) 专利代理合同 纠纷; 133、植物新品种合同纠纷:(1)植物新品种育种合同纠纷;(2)植物新品种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3)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合同纠纷;(4)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13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合同纠纷:(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作合同纠纷;(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合同纠纷;(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135、商业秘密合同纠纷:(1)技术秘密让与合同纠纷;(2)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3)经营秘密让与合同纠纷;(4)经营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136、 技术合同 纠纷:(1)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2)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3)技术转化合同纠纷;(4)技术转让合同纠纷;(5) 技术咨询合同 纠纷;(6)技术服务合同纠纷;(7) 技术培训合同 纠纷;(8)技术 中介合同 纠纷;(9) 技术进口合同 纠纷;(10)技术 出口合同 纠纷;(11)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纠纷;(12)技术成果完成人署名权、荣誉权、奖励权纠纷; 137、 特许经营合同 纠纷 138、企业名称(商号)合同纠纷:(1)企业名称(商号)转让合同纠纷;(2)企业名称(商号)使用合同纠纷; 139、特殊标志合同纠纷; 140、网络域名合同纠纷:(1)网络 域名注册合同 纠纷;(2)网络域名转让合同纠纷;(3)网络域名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141、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纠纷; ( 十四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142、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1)著作权权属纠纷;(2)侵害作品发表权纠纷;(3)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4)侵害作品修改权纠纷;(5)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纠纷;(6)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7)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8)侵害作品出租权纠纷;(9)侵害作品展览权纠纷;(10)侵害作品表演权纠纷;(11)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12)侵害作品广播权纠纷;(1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14)侵害作品摄制权纠纷;(15)侵害作品改编权纠纷;(16)侵害作品翻译权纠纷;(17)侵害作品汇编权纠纷;(18)侵害其他 著作财产权 纠纷;(19)出版者权权属纠纷;(20)表演者权权属纠纷;(21)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权属纠纷;(22)广播组织权权属纠纷;(23)侵害出版者权纠纷;(24)侵害表演者权纠纷;(25)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26)侵害广播组织权纠纷;(2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28)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143、 商标权 权属、侵权纠纷:(1)商标权权属纠纷;(2)侵害商标权纠纷; 144、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1)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2)专利权权属纠纷;(3)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4)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5)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6)假冒他人专利纠纷;(7)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8)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9)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署名权纠纷; 145、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1)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权属纠纷;(2)植物新品种权权属纠纷;(3)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14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侵权纠纷:(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纠纷;(2)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 147、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148、侵害特殊标志专有权纠纷; 149、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1)网络域名权属纠纷;(2)侵害网络域名纠纷; 150、发现权纠纷; 151、发明权纠纷; 152、其他科技成果权纠纷; 153、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1)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2)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3)确认不侵害著作权纠纷; 154、因申请知识产权临时措施损害责任纠纷:(1)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损害责任纠纷;(2)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 注册商标 专用权损害责任纠纷;(3)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损害责任纠纷;(4)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损害责任纠纷;(5)因申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损害责任纠纷; 155、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156、专利权宣告无效后返还费用纠纷; ( 十五 )、不正当竞争纠纷 157、仿冒纠纷:(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2)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纠纷;(3)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4)伪造产地纠纷; 158、 商业贿赂 不正当竞争纠纷; 159、虚假宣传纠纷; 160、侵害商业秘密纠纷:(1)侵害技术秘密纠纷;(2)侵害经营秘密纠纷; 161、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纠纷; 162、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纠纷; 163、有奖销售纠纷; 164、商业诋毁纠纷; 165、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 ( 十六 )、垄断纠纷 166、垄断协议纠纷:(1)横向垄断协议纠纷;(2)纵向垄断协议纠纷; 167、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1)垄断定价纠纷;(2)掠夺定价纠纷;(3)拒绝交易纠纷;(4)限定交易纠纷;(5)捆绑交易纠纷;(6)差别待遇纠纷; 168、经营者集中纠纷 ; 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 、 人事争议 ( 十七 )、劳动争议 169、 劳动合同纠纷 :(1) 确认劳动关系 纠纷;(2) 集体合同 纠纷;(3) 劳务派遣合同 纠纷;(4) 非全日制用工 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 经济补偿金 纠纷;(7) 竞业限制 纠纷; 170、 社会保险 纠纷:(1) 养老保险 待遇纠纷;(2) 工伤保险 待遇纠纷;(3) 医疗保险 待遇纠纷;(4) 生育保险 待遇纠纷;(5) 失业保险 待遇纠纷; 171、福利待遇纠纷 ( 十八 )、人事争议 172、人事争议:(1) 辞职 争议;(2)辞退争议;(3) 聘用合同 争议; 第七部分海事海商纠纷 ( 十九 ) 、海事海商纠纷 173、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 174、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 175、船舶损坏空中设施、水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176、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 177、海上、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纠纷; 178、海上、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 179、海上、通海水域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180、海上、通海水域 人身损害 责任纠纷; 181、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损害责任纠纷; 182、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183、海上、通海水域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184、海上、通海水域行李运输合同纠纷; 185、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 186、船舶买卖合同纠纷; 187、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188、船舶修理合同纠纷; 189、船舶改建合同纠纷; 190、船舶拆解合同纠纷; 191、船舶抵押合同纠纷; 192、航次租船合同纠纷; 193、船舶租用合同纠纷:(1)定期租船合同纠纷;(2)光船租赁合同纠纷; 194、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95、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船舶承包合同纠纷; 196、渔船承包合同纠纷; 197、船舶属具租赁合同纠纷; 198、船舶属具保管合同纠纷; 199、海运集装箱租赁合同纠纷; 200、海运集装箱保管合同纠纷; 201、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 202、船舶代理合同纠纷; 203、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204、理货合同纠纷; 205、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 206、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207、海难救助合同纠纷; 208、海上、通海水域打捞合同纠纷; 209、海上、通海水域拖航合同纠纷; 210、海上、通海水域 保险合同 纠纷; 211、海上、通海水域保赔合同纠纷; 212、海上、通海水域运输 联营合同 纠纷; 213、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 214、海事 担保合同 纠纷; 215、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 216、船坞、码头建造合同纠纷; 217、船舶检验合同纠纷; 218、海事请求担保纠纷; 219、海上、通海水域运输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 220、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 221、港口作业纠纷; 222、共同海损纠纷; 223、海洋开发利用纠纷; 224、船舶共有纠纷; 225、船舶权属纠纷; 226、海运欺诈纠纷; 227、海事债权确权纠纷; 民事诉讼法立案案由 越来越细化,这有助于我们更好的解决我们的民事诉讼纠纷,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解决一些纠纷案件过程中,可以更明确的确定缘由。案件缘由高度概括,精练简洁,能立刻确定诉讼人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定(民事案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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