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法到底是什么(什么是三商法)
三商法是传销组织为了自圆其说,让人信服而一种商业模式。一商法:柜台→→→10+10+10+10+10=50它是以柜台的形式出现,货物死气沉沉地摆放在柜台里等着四...
如果您有关于一商法二商法三商法发展趋势 的问题,我可以通过我的知识库和研究成果来回答您的问题,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和资源。
三商法到底是什么
三商法是传销组织为了自圆其说,让人信服而一种商业模式。
一商法:柜台→→→10+10+10+10+10=50
它是以柜台的形式出现,货物死气沉沉地摆放在柜台里等着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卖出一份货物产生一份效益,卖出十万份货物产生十万份效益.没有顾客的来临也就没有效益的产生。商业学家给它一组很形象的数字比喻:五个十相加等于50.由于历史的车轮不断不断向前发展,这种守株待兔的卖货方式已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于是就出现了二商法.
二商法:公司雇佣/被雇佣员工5%――――-30%
10*1+10*2+10*3+10*4+10*5=150
二商法与一商法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给它卖货的是一名叫员工的,它们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公司的倒闭直接面临着员工的下岗及待业, 公司会根据这名员工能力的大小给出5%――-30%作为报酬,换句话说,如果这名员工有能力就可以赚取这30%,如果没有能力的话连这最基本的5%都赚取不到.商业学家同样给它一组很形象的数字比喻:10*1+10*2+10*3+10*4+10*5=150.
由于这是典型的背包上门的卖货方式,不被广大消费者所认同,于是很快就出现了三商法.
三商法: 公司 合作 业务员 15%――――60%
三商法与二商法相同之同样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而给它卖货的不是叫员工的而是叫业务员的.它们之间是合作的关系,所为合作就是合得来就做,合不来就不做.公司的倒闭跟这名业务员毫无关系,公司也会根据这名业务员加入公司的晋升级别不同给出15%――――60%的报酬,得到的收入也是相当可观的.商业学家也同样给出一组形象的数字比喻:
1 2 3 4 5
10 + 10 +10 +10 +10 =111110
何为十的一次方呢?就是你一个人没有过能力卖货可以找十个有能力的人帮你卖货,这是典型的蠢材利用人才把自己顶升为天才的卖货方式.
大家不难从这三组数据中看出:这三商法较二商法较一商法不知道要先进多少倍.
这是所谓的三商法的出处。
下面分析下:
我们就以所谓的一商来谈。在他们的说法中,说“商品摆在店铺等顾客来选,这是守株待兔的做法”。事实上,店铺销售是目前销售方式的主流,全球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每年的销售额几千亿美金,已经多年蝉联世界500强的首席,其老板也是世界首富。这种店铺销售方式正是他们所谓的加法,他不仅没有落伍,而且还在发展。在全世界的商业发展中,店铺销售一直都是主流方式,即便是在目前互联网发达的时代,店铺销售依然是主流,在商业流通中占有的份额不低于90%,根本不存在如所谓三商法所说的“跟不上时代的要求”。
所谓的二商法和所谓的一商法根本不是什么发展的关系,而是完全不同的问题。他讲的是一种雇佣关系,在任何商业运作中雇佣关系都存在。雇佣关系和销售根本没有必然的联系。任何销售形式都有雇佣关系,小到个体户,大到像沃尔玛这样的跨国商业。讲“雇佣关系效率低”,也是胡说八道,全球所有的公司都是雇佣员工发展的。讲雇佣关系会产生阶级则有些危言耸听,是一种蛊惑。而且,说到底,这根本与销售形式无关。
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根据分析,这是一种低效率的销售方式,尽管它有面对面的个性化销售及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但是,它有一个基本的缺点,就是它的销售主要依靠人员销售,因为人的成本是最高的,没有高利润(或达到一定利润额)的产品及良好的相关支持,人的效率相对就比较低
什么是三商法
法律分析:三商法是相对于一商法和二商法而言的。所谓的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即传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三商法常见应用领域在(多层次直销)传销行业,原始的三商法是通过以人为本传销商品多被非法传销利用。后来国家出台相关法律,禁止了非法传销以及变相传销。
法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谁能给我详细介绍一下三商法
三商法是相对于一商法和二商法而言的。所谓的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即传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在国内,三商法被许多传销不法分子吹嘘,用于洗脑。
根据分析,这是一种低效率的销售方式,尽管它有面对面的个性化销售及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但是,它有一个基本的缺点,就是它的销售主要依靠人员销售,因为人的成本是最高的,没有高利润(或达到一定利润额)的产品及良好的相关支持,人的效率相对就比较低。
三商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三商法是相对于一商法和二商法而言的。所谓的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即传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
三商法常见应用领域在(多层次直销)传销行业,原始的三商法是通过以人为本传销商品多被非法传销利用。后来国家出台相关法律,禁止了非法传销以及变相传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谁会淘汰的三商法,传销的专业洗脑教学?
三商法:三商法与二商法共同之处也是以公司的形式出 现,这时他们的关系变了,变成合作的关系。“合作”也就是说,合得来就做,合不来就不做。因为他们没有矛盾的产生,所以效益工资也比较高,一般在30%--60%之间,商业学家也给他一组数字表达形式,10的一次方加10的二次方加10的三次方加10的四次方加10的五次方,结果就等于111110。”
什么是三商法?跟传销是同一个概念吗?
一商法:它是以柜台的形式出现的,货物死气沉沉地摆放在柜台里,等待着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来一名顾客产生一分效益,来十名顾客产生十分效益,说白了,没有顾客的到来就没有效益的产生,商业学家给了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字比喻,5个10相加等于50,这是大家常见的乡村小卖部以及商场柜台的卖货方式,也是典型的守株待兔的卖货方式,由于历史的车轮是不断向前滚进的,一商法很快跟不上时代潮流,于是很快出现了二商法。
二商法:它与一商法不同的是,它是以公司的名义出现的,给它卖货的是一名叫员工的,他们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公司的倒闭直接面临着这名员工的下岗及待业,公司也会根据这名员工的能力大小不同付给其相应的效益工资在5%到30%,也就是说,这名员工有能力的话最多可以赚取这30%,没有能力的话,连这5%的相应效益工资也是赚取不到的,商业学家同样给了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字比喻,10乘1加上10乘2一直加到10乘5等于150,这是大家常见的背包上门的卖货方式,由于至今不被广大消费者所认可,于是在二商法的基础上很快出现了三商法。
三商法:它与二商法相同之处都是以公司的名义出现的,不过给他卖货的不再是一名叫员工的,而是一名叫业务员的,他们之间是合作的关系,何为合作呢,就是合得来就做,合不来就不做,公司是生产货物的部门,业务员是卖货的团体,公司的倒闭跟这名业务员毫无关系,公司也会根据这名业务员的级别晋升不同付给其相应的效益工资在15%到60%,商业学家也同样给了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字比喻,10的1次幂加上10的2次幂一直加到10的5次幂等于111110,何为10的1次幂呢,也就是说你一个人没有能力卖货,可以找10个有能力的人帮你卖货,得到的相应效益工资也是非常之可观的,大家不难从这三组数据(50、150、111110)可以看出,三商法要比二商法、一商法要先进许多倍,下面就由我着重以三商法为理论基础为大家讲解期待已久的新市场营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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