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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城乡收入差距(贫富差距过大,是近年来人民群众抱怨最多的社会不公。为解决这一问题,你认为国家应采取哪些措施)

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表现是贫富差距在拉大,地区之间的城乡收入差距也存在显著差异,城乡收入差距调整方向参考如下几点:1、完善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打破城...

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国家如何解决贫富差距 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今天,我将和大家探讨关于国家如何解决贫富差距 的今日更新,以期为大家带来新的启示。

如何解决城乡收入差距(贫富差距过大,是近年来人民群众抱怨最多的社会不公。为解决这一问题,你认为国家应采取哪些措施)

如何解决城乡收入差距

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表现是贫富差距在拉大,地区之间的城乡收入差距也存在显著差异,城乡收入差距调整方向参考如下几点:

1、完善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3、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4、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推动劳动就业创新;

5、重视农村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素质;

6、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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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差距过大,是近年来人民群众抱怨最多的社会不公。为解决这一问题,你认为国家应采取哪些措施

一、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缩小政府机关、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等岗位编制,实现“官多兵少”的转变。二、实现政企分离提高行政效率,改变政府权利过大服务水平较小的作风转变。三、精简各级行政管理机构,以及公务员、职工数量,节约行政成本。四、国家税收的绝大部分用于城乡基础性建没、教育等领域。五、实现“五位一体”战略部属,进一步深化改革有效快速推行。

我国的贫富差距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贫富差距过大时更应注重社会公平

当前,一方面,贫富差距已经过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另一方面,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经济条件的改善允许国家加大调节力度。因此,必须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但是,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是由各种不同的原因造成的:自然地理条件的巨大差异;市场经济的竞争和优胜劣汰;国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实施的某些倾斜政策;不合理的战略思维和经济政策;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的某些漏洞;国家和政府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不力;等等。以历史的观点看分配关系,贫富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认为,贫富差距的任何扩大都是分配不公的表现。从计划经济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到市场经济的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是正常的和合理的,更加体现了现实的公平性。只有体制的不完善、政策的不合理和政府的不作为造成贫富差距的过大,才属于分配不公。

现阶段的分配不公有两个相互联系的综合标志:一是基尼系数过大,二是贫困人口过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注重社会公平”,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是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向“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应当明确,提法的某些改变基本属于政策性调整,而不是基本分配制度和基本分配原则的变化,更不意味着在牺牲效率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公平。决定收入分配的,首先是初次分配,其次是再分配。贫富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既与再分配有关,也与初次分配有关。在目前的体制下,初次分配并不是基本上由市场机制决定,还存在很多的不公平。例如,工资率过低和利润率过高,就是属于分配不公;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更是不公平了。即使分配主要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也不能认为初次分配只要注重效率就行了。同样,再分配不仅要解决公平问题,而且也要解决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进而解决效率和发展的问题。因此,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既要调整再分配关系,又要调整初次分配关系。所有的问题―――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都只能在发展和改革中解决。

由部分先富到共同富裕是一般规律

有人认为,我国“一部分先富”的任务已经完成,今后的任务是“共同富裕”,中央“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将从‘先富’转向更为实际的‘共富’”。这种认识笔者以为同样是不恰当的。邓小平同志反复指出:“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当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先富的地区要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逐步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但是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他认为“这是一个大政策”。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贫穷。邓小平所说的由“部分先富”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大政策,不仅是我国正确的发展道路,而且是一条客观规律。“部分先富”和“共同富裕”不是截然分开的两个阶段,而是通过“部分先富”达到“共同富裕”。在“部分先富”的过程中,就包含了“共同富裕”的成分;在“共同富裕”的基本目标实现以前,始终表现为“部分先富”。

“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充分积累。在我国现阶段,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既要承认劳动差别,又要承认资产差别。也就是说,不仅要默认劳动能力是每个人的天然特权,而且要承认对象化的、积累起来的劳动(物质财富)同样是每个人的合法权利。前者要求同量劳动相交换,要求同量劳动获得同量报酬;后者要求财富转化为资本,并实现价值增殖。只有这样,才既能够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又能够调动资本所有者和企业主的积极性。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以及采取市场经济形式,就是体现了上述利益要求。在这种经济制度和经济形式中,收入的较大差别是不可避免的,率先富裕起来的只能是一部分人。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调节,富裕起来的人会越来越多,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中国的富豪首次突破5百万户,贫困差距如何才能快速消除?

我们都知道,随着时代在不断地发展,我国经济方面也在不断地发展,而现在国家鼓励创业,所以现在在中国,有钱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在最近,中国首富首次突破了五百万,但尽管如此,我国贫富差距依旧很大,所以针对这些现状,我国也正在想办法消除贫富差距,那么问题来了,中国的富豪首次突破5百万户,贫困差距如何才能快速消失?其实就这个问题而言,想要贫富差距快速消失,首先就是要贫困人户,快速发展。

? 1:控制收入其实在以前,新中国成立以后不久,我国内部还是存在有大锅饭现象,在那段时间,大家一起干活,所以说,在那个时候,很多人贫富差距基本上一样,除开一些特殊现象之外,但是后面改革开放之后,下海经商的人越来越多,而随着时代在不断地发展,有钱的人也越来越多,而很多没有出海发展,或者是在各方面受到限制原因,导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所以这个时候,在很大程度上,只能通过控制收入来进行缩小贫富差距。

?2:快速发展但是在今天,只是控制富人收入,已经很难缩小贫富差距,要知道,在今天,由于各个地区发展情况不一样,导致在每一个地方的各种教育,也存在有一定差度,而正是这种差度,在很多人身上,也慢慢地体现出来,而且在今天,我国进行精准扶贫教育,就是想要通过扶持贫困人口发展,想要逐渐缩小贫困差距,所以说,想要迅速消除我国贫困差距,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靠控制收入还不够,还要靠贫困人口的努力,要靠他们自己迅速发展起来。而且现在在我国,由于各地方环境情况不一样,所以有时候,我国国内贫困差距巨大,也和环境存在有关系,比如说在一些交通比较落后地方,人口贫富差距,和城里面贫富差距就更大,而想要改变这种现状,如果只是想通过城里面改变,这很难,而且可能还会限制发展,所以,在很大程度上面来说,还是需要贫困人口的努力,如果贫困人口努力之后,在很多方面得到发展,那么他们的生活质量等各方面和城里面人口差距越来越小,这样来说,既能够促进双方发展,也能够逐渐消除贫富差距。

新加坡政府是如何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的?

新加坡实行的政策是一种社会福利政策,旨在通过向低收入家庭提供资金援助,缓解生活成本上涨对他们的冲击,同时通过增加高收入家庭的税收负担,提供足够的资金来支持这种援助。这是一个政策选择,需要在考虑到该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因素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权衡。

每个国家的情况都不同,因此是否值得其他国家效仿需要根据其本身的情况和需要来确定。例如,如果一个国家的收入差距较大,低收入家庭面临着生活成本上涨的困境,那么向低收入家庭提供资金援助的政策可能是可行的。但是,这种政策需要确保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向不需要援助的人提供资金。

此外,增加高收入家庭的税收负担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和反对意见,需要在政策实施前进行充分的社会和政治讨论和协商。

总之,是否值得其他国家效仿新加坡的政策,需要考虑到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并在政策实施前进行充分的社会和政治讨论和协商。

如何调节收入分配解决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

1.调节再分配政策是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政府还要充分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各项经济调控手段,改革分配制度,协调好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矛盾,理顺收入分配秩序。财政税收是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渠道之一,而财政税收政策是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充分运用财政税收政策,用活财政税收政策,是应对基尼系数上升、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征收所得税方面,我国的税收不像西方国家那样以直接税(如:所得税)为主,而是以间接税(如:生产税)为主。税务部门在征管方面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加以完善和改进。政府应加大对个人收入申报的监管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大对高收入阶层的税收监控。但是,也应该看到单纯依靠所得税的征收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是不够的。为了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税率的设置应当采用少级距、高边际税率的超率累进税率,增加高额个人累进所得税、遗产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财政税收政策中,可取消居民储蓄存款利息税;并实施对拥有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人征收高额不动产(房屋)税的财税政策,实现“兼顾公平”,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均带来的矛盾,进而推动提高效率,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2.建立健全相关法规,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针对当前行政权力对资源配置干预过度的现实状况,应加紧清理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堵住权力市场化和货币化的“灰色通道”,重点清理社会反应强烈、导致垄断等不公平竞争的政策,积极营造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地体现收入与贡献的对等。要以更加有效的手段整治非法收入,对滥用职权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腐败行为严惩不贷。同时,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决策民主化与公开化,强化对公务员和各级行政机构行为的监督与制约,形成对权力行使过程全面约束的合理机制。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低收入阶层的扶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稳定的保护器,也是相对提高社会公平程度的重要方面。它作为对社会收入分配进行再调节的有效经济杠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分配不公,贫富过分悬殊问题。政府应扩大对社会保障的支出,适当扶持低收入阶层,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使其生活有基本保障。另外,要健全失业保障金制度,通过发放失业保障金的办法,保证失业者在待业期间的生活费用,并通过待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帮助失业者重新就业,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者实行社会救济;对老工业基地和贫困地区,可通过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来解决。

4.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国务院已颁布重点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国家将增加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西部地区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良好机遇,依靠自身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加快改革开放步伐,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更多更好地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和人才,共同建设西部,使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5.扩大就业与鼓励创业。在现有企业和组织还一时难以提供充足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应在税收、金融等方面制定一系列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和扶持包括失业人员、各类中高等院校毕业生、政府和事业机构分流人员等自主创业。在“国退民进”的市场化改革大潮中,政府利用税收、金融等经济杠杆来调节居民收入是缩小贫富差距的内生变量。因此,在全社会范围内培育适龄劳动者的创业理念和创富素质,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就业难的关键。

6.大力发展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加就业,减少贫困。当今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文化知识在生产过程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要积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竞争能力,为劳动者自食其力、增加就业、走向富裕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国家应重视和加大教育投入,发展教育,完善劳动力市场,以全面的信息服务消除失业与职位空缺共存的现象,推动行业、职业、专业间的收入均等化。

7.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长期严重滞后于工业和城市经济发展,使农村居民成为中国最大的低收入群体,这不仅直接影响国内需求的增长,而且制约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为此,从中长期看,应彻底改革现有的户籍政策,进一步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加快农村城镇化发展的步伐,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的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

8.大力培育中资产阶级。第一,加强法律保护的力度。实践证明,只有依法保护私人产权和维护社会公正,才能促使人们凭借勤劳和智慧去创造财富,才能抑制少数人依仗权势“寻租”和通过贪污腐败手段暴富。第二,加快金融创新。要提高居民收入中非工资收入的比重,最重要的措施就要培育居民的投资意识,并通过金融创新为他们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工具(如形式多样的共同基金等)。第三,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者、教师、研究人员等智力劳动者的收入,鼓励智力劳动者进行智力投资,并保护相应的合法权益。第四,建立职业经理人激励机制(包括年薪、奖金、红股、期权等方式),形成职业经理人致富与企业发展互动的财富积累机制。

9.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兴起“穷勤”和“富助”互动的良好社会风气。提倡“穷勤”,就是要转变贫困阶层的观念,鼓励他们勤劳脱贫和创业致富;提倡“富助”,就是引导先富起来的企业家“为富当仁”,在自己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为贫困阶层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合理的报酬及福利。我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既需要“生产”富人及保护其合法财产的体制,也需要激励穷人脱贫创富的体制。

芬兰等发达国家是怎么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

一、发达国家缩小贫富差距的主要做法

(一)发达国家缩小收入差距的主要做法

1.保护劳动者在初次收入分配中的收入水平

初次分配主要按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通过立法、建立劳资协商制度、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增加就业岗位、保护弱势群体等措施,确立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的地位和收入水平,控制收入差距。

(1)通过劳资谈判,改善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的不利地位。在一些发达国家,工会是雇员重要的利益维护机构,雇员和雇主被看作是社会伙伴,而不是对立者。工资主要由工会和雇主协会相互协商形成,这样的工资形成机制能够平衡和保护双方的利益。劳资自治是雇主和雇员分别通过行业工会和雇主协会签订劳资协议,就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缔约、解约以及企业和企业组织等方面达成相应的规定,劳资自治决定了工资协议由雇员和雇主通过自己的组织谈判达成。比如,德国劳资谈判后的实际工资增长率是2. 4%,高于欧元区国家平均水平,通过工资协商制度,平衡了劳资双方利益,体现了社会公平,对缩小收入差距有着重要作用。

(2)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使劳动者享受均等教育机会。公平的教育在国民经济初次分配中具有基础性的调节作用。一些发达国家在经济实力较弱时,就非常注重公平教育,有的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由政府承担,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较大,努力实现机会均等,即不论出身如何、来自何地,每个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为将来充分发挥其才能做准备(杜智萍,2006)。这些措施给低收入者提供了更多的受教育机会,让低收入者更有信心和能力去创造财富,从而使整体国民素质得到提升,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差距缩小。比如,德国在19世纪初就颁布了《初等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得到切实贯彻,到19世纪末,初等教育入学率已达到百分之百。在完善教育体系时,政府提供了巨额资金和设备用于扩建和新建学校(孙敬水、张岚,2012)。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公共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为5.1%。国家在投入巨额资金扩建义务教育学校的同时,对职业教育也一视同仁。职业教育为德国的产业发展提供了优质和充足的职业技师。法国推行和实施义务教育已有百余年的历史,逐渐形成了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分担,以中央政府投资为主的经费体制,中央政府拨款占60%多。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显示,法国教育投入占GDP比例较高,在20世纪70-80年代基本维持在6. 3%-6.8%之间,90年代达到7.4%,2010年后受金融危机影响,下降为5.9%。加拿大有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义务教育保障、高等教育基金制度、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牛奶金津贴制度、日托津贴制度和单身母亲津贴制度,以及免费的医疗制度,基本上满足了幼儿的生活和学习需要:提供12年免费义务教育,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2010年公共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为5.5%联邦、省和地方政府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和助学金的形式,资助学生完成高等教育的学业,其中,助学贷款是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保障:完善的教师福利制度是培养高素质教师的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在全社会属中等偏上水平。

(3)千方百计增加就业,保障低收入者生活水平。发达国家通过实施对下岗职工补贴制度,解决结构性失业,保护残疾人利益,保护女性就业者。实施雇用保险制度,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等措施,实施以保护弱势群体、寻求均衡发展、完善劳动力市场为目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保证就业环境的稳定。比如,日本政府设立了针对“夕阳产业”的就业安定补助金、职业转换补助金和职业训练补助金,对离岗人员采取特别优待措施,对录用此类人员的企业提供就业开发补助金;1966年通过《雇用对策法》,提出以解决结构性失业为目的的再就业对策,规定企业大量解雇或削减员工时必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政府重点扶持就业指导与职业介绍事业,为就业者提供援助,帮助他们更换职业和跨地区调动工作,使其尽快适应工作环境;1960年通过《身体障碍者雇用法》,实施保障残疾人就业、提供康复训练、对雇用残疾人企业补助等措施;1972年制定《确保雇用领域男女机会与待遇均等的相关法律》,禁止企业歧视女性:设立“雇用保险制度”、“失业保险补贴”和“雇用保险三项事业”,构成强制性保险制度,妥善安置失业人员,保障国民生活。失业保险补贴由就业补贴、促进就业补贴、教育训练补贴、连续雇用补贴组成,政府在各地设立网络机构,专门从事失业指导和提供再就业信息(徐哲根,2008)。韩国政府十分重视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教育与培训,推动农业剩余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

1996年,加拿大修订了《失业保险法》,更名为《就业保险法》,将就业保险金的发放与重新就业、职业训练密切相连。 《就业保险法》由一系列制度支持得以落实,主要包括就业信息管理体系、教育与培训体系、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等。当一个人失业时,他的失业记录立即从雇主、失业者本人、税务局等不同的渠道送入加拿大人力资源开发局。收到这些信息后,政府有关部门将立即对失业者做出妥善安排,发放失业金、求职补助,安排再就业培训等。加拿大联邦政府负责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的部门为人力资源开发部,该部在全国设有9个中心、600多个分支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就业保险基金、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力市场信息和就业援助计划等方面的工作。将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合并管理,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孙道贺,2012)。职业教育培训以培养实用、适用人才为原则,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政府劳动部门为每一个公民和永久居民设定社会保险号码,个人的任何收入都记录在该号码之下。每个人根据这一号码申请包括就业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政府人力资源部门通过社会保险号码建立对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和监控系统,随时掌握失业者寻找工作、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与指导的情况。

(4)通过立法调节初次收入分配。一些发达国家长期以来通过国家立法对初次收入分配水平进行调节,政府通过立法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例如,德国先后颁布《劳资协议法》、《企业法》、《职工代表会议法》、《共同决定权法》、《家庭劳动法》、《公共救助法》、《失业救济法》等一系列社会法案。日本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主要由《劳动基准法》、《确保工资支付法》及《确保工资支付法实施令》和《最低工资法》规范(孙章伟,2013)。这些法案规定了一系列对弱势群体的特别救济和相关补助措施,从基本原则上防止了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

2.通过调节二次收入分配控制收入差距扩大

二次收入分配是国家调节收入差距最重要的措施,发达国家通过税收政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在二次收入分配环节缩小收入差距。

(1)建立缩小收入差距的税收调节体系。发达国家主要通过个人所得税、遗产税与赠与税、暴利税、存量财产征税等手段,对收入进行调节。

个人所得税。英国个人所得税分为3档,分别适用10%、22%和40%的税率:应税所得2150英镑以下征10%,2150-33300英镑之间征22%,33300英镑以上征收40%,通过超额累进税率,对高收入者实施征税,调节收入差距的效果非常显著(刘桂山,2005)。法国个人所得税是以家庭来征收的,个税起征点为年收入25万欧元。如果一个纳税户有夫妇两人,则两人合填报税单,以两人总收入除2来进行计算;家庭中如果有1个小孩,1个小孩算半个份额,则除以2.5为纳税基数。以家庭收入总额征税,使高收入家庭负担更高的税率,税收负担更加公平,而高收入家庭成了个人所得税主要税源,收入高的家庭最高税率高达56.896,保证了低收入家庭免缴或少缴个人所得税。

遗产与赠与税。设立遗产与赠与税防止巨额财富的代际转移,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英国税法规定,继承人除要对死者遗留的财产缴纳遗产税外,还要对死者7年内赠与的财产,根据赠与及死亡年限,按不同税率缴纳赠与税。美国的遗产税税率实行17级超额累进税率,在执行过程中要求“先税后分”,即先交税,再分配税后遗产。法国遗产继承税税率则从5%至60%不等。20世纪90年代后,日本遗产税最高税率高达70%(崔成、牛建国,2011),如果按此税率连征三代,则相当于97.3%的税率,大宗应税遗产基本征收完毕,真正实现“富不过三代”。

“暴利税”。为缩小收入差距,英国在20世纪90年代曾开征“暴利税”,这是英国政府为弥补国有资产流失,限制垄断企业利润,专门对私有化的垄断企业征收的一次性税收,规定到1997年7月2日.任何在私有化过程中从股票上市的意外所得中获取益处的企业,都必须交纳22%的暴利税,税基是企业在私有化后4年之内的超额利润,共累计征收52亿英镑(李江涛,2011)。美国曾在20世纪80年代针对石油行业开征暴利税,用于补助公共交通和帮助低收入家庭设立能源基金。

对居民存量财产征税。除个人所得税外,法国还通过财产转移税、财产升值税、巨富税等调节居民的存量财产。财产转移税是对动产、不动产交易、买卖、赠与和继承等征收的税,税率各不相同,如旧房买卖的转移税仅为9%左右。巨富税是对拥有一定数额财富者征收的税,又被称为“团结互助税”,当个人拥有的动产、不动产总额超出一定限额时,必须交纳巨富税,税率从0. 55%-1. 65%超额累进,财富越多,纳税也越多,具有很强的“劫富济贫”特色。

鼓励公益捐赠。国外对公益捐赠多有完善的免税政策。美国的企业和个人每年通过各类基金会做出的慈善公益捐助达6700多亿美元,约占美国GDP的9%;巴西则对出资赞助教育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

(2)实施有效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从发达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来看,主要用于地方医疗、教育、社会保障,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目的是促进地区经济平衡发展,保证各地区人均财政支出大致相同。德国实施的财政横向分配政策出发点,是德国国内各个地区的居民具有享受相同生活条件的权利。财政横向分配将发达地区的税收收入转移给财政能力相对较弱的地区,使财政能力薄弱地区的财政能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实施联邦补充补助制度,联邦政府给予贫困地区一定的补助拨款,目标是再次平衡各地区之间的财政能力,有效地缩小了德国的地区收入差距,日本中央政府将所得税、消费税、烟草税等税金提取一定比例,作为财源“支付”或“让与”给各地方政府,以缓解经济落后地区财力不足的状况,确保全体国民能够享用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有助于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意大利每年将中央财政收入的1/3转移支付给地方政府,其中2/3是专项拨款,主要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开展文化教育、职业培训、住房供给、医疗卫生等事业;按人口规模支持各省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支出,约占拨付总额20%;财政均衡化支出,按照一定的公式计算各省的财政收入能力来确定给各省的转移支付额度,穷省多得,富省不得或少得,支付规模约占拨付总额的30%。

(3)构建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事故保险等方面,社会保障覆盖面广、种类多、力度大。比如,德国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方面的费用占整个社会保险金总支出的90%,而法定养老保险更是覆盖了近9096的从业人员。根据法律规定,所有工人和职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医疗保险覆盖面极为广泛,目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仅占德国人口总数的0.3%。德国失业保险的模式是“失业保险十失业救济”,这种模式体现了失业与救济相结合。事故保险与其他保险制度有一定的不同,其保险费全部由雇主缴纳,该保险己覆盖德国总人口近一半。社会救助是德国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保证了社会公众的基本生存权利,1961年颁布的《联邦社会救助法案》使每一个依靠自己的能力和财产无法保障其最基本生活水平的居民,均可要求获得社会救助。德国政府实行以教育补贴和住房补贴为主的家庭补给,向普通家庭提供子女抚养费、父母补贴费和住房补贴等各种福利。德国政府非常重视对家庭和儿童的保护,在家庭和儿童福利方面的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1%,超过欧盟2.1%的平均值。

加拿大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就业保险、医疗保险、残疾抚恤金等。社会保障体系的来源是国家税收,具体包括年收入保障计划、老年保障金、保证收入补贴、配偶丧偶津贴、养老金计划、公共救助计划等内容。社会福利方面,包括广覆盖、高投入的教育体系,实行十二年免费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是政府与公民各负担一半。医疗保险的费用由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各省政府负担,除了看牙科以外,其他的医疗服务免费,65岁以上人群、以及得到政府社会福利救济金的人群用药免费。

(4)反贫困调节措施改善贫困地区收入状况。反贫困调节措施是政府为了消除贫困、体现社会公平、缓解社会矛盾、维护政局稳定、实现经济稳定与增长,运用财政工具对贫困人口或贫困地区进行救济、补贴或者扶贫开发,以消除绝对贫困或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制度。东德与西德合并后,为了缩小东西德在经济发展上的差距,德国政府接连实施了一系列的援助措施,在合并初期以及合并后多年来一直实行西部向东部的资金转移和政策倾斜。根据《投资资助法》,联邦政府有义务帮助贫困州和有经济发展需要的州进行投资,对某些贫困州根据需要拨付补助金,同时要求财力强的州拿出部分税收收入“捐给”财力弱的州。

(二)发达国家缩小地区差距的主要做法

1.制定明确的区域政策目标

美国在早期以农业立国,后来能够迅速变成第一工业强国,根源之一是实施了西部开发。在实施西部开发的过程中,制定了明确的区域政策目标,即促进落后地区的自我发展,缩小区域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差距。日本60年代以后,为了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确定的区域政策目标是促进均衡发展,消除经济布局中的过疏与过密问题,缩小经济活动的地区差距。

2.采取立法及行政措施

发达国家为了保证各区域共同发展,还适时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不断采取坚定的、富有吸引力的立法措施。德国《基本法》第106条明确规定,“要保证在联邦领域内生活条件的统一”;第107条规定,“应保证各州不同的财政实力获得适当平衡”,“在联邦领域内各地区和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同等的生活条件”;第72条指出,区域规划的基本目的是“为了达到实现各地区生活条件均等化”。这些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从基本上防止了社会收入差距的扩大,为保证收入分配公平和区域共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治保障。日本为了开发不发达地区,先后颁布了相关法律,如《国土立法》、《北海道综合开发计划》、 《冲绳岛振兴开发计划》等,实现了对不发达地区实行有计划开发。

美国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开发西部,并取得成功。政府成立了地区再开发署等专门机构,负责落后地区的开发工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令,如《地区再开发法》、《加速公共工程法》、《人力训练与发展法》、《经济机会均等法》、《公共工程与经济开发法》、《农村发展法》等,极大地调动了联邦与地方、官方与私人企业投资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美国以立法形式将其2/3的贫困县划入137个经济开发区,要求每一个经济开发区建设几个新兴城市,使之成为带动全区经济增长的中心,把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区差距作为政策目标。

3.制定优惠政策

发达国家为了帮助落后地区发展,往往给予多种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涉及财政、税收和信贷等各个方面,包括给予财政补贴、减免税收、优惠贷款、贷款担保、提供信息服务和帮助培训人员等(潘春晖,2000)。如美国政府直接对落后地区实行能够自动调整地区收入差距的累进税制;德国联邦政府将财政支出的20%用于补贴低于各州平均水平的落后地区;日本政府在金融体系内设有专门面向落后地区的经济开发基金;意大利政府曾专门建立南方发展基金局支持落后地区发展。

4.重视和加强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美国开发西部时就已经认识到交通运输在区域开发中的巨大作用。西部开发初始即筹措资金修筑横贯大陆东西的铁路,1830-1860年对铁路的投资达12.5亿美元,先后修成了南北太平洋铁路、中央与联邦太平洋铁路等5条铁路,形成了西部铁路网,并沟通了与东部的交通。伴随着交通运输的发展,首先,促进了西部地区经济的产业化。到19世纪末,小麦、棉花和畜牧构成了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基本轮廓;其次,促进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西部地区的谷物、木材、矿产等直接与美国的东部乃至世界经济连接在一起,同时,东部工业化地区和世界市场上的工业品迅速沉入西部地区,从而扩大了国内各地区之间以及与世界市场的联系;第三,刺激了投资热。在竞争和利润的驱动下,东部、中部的企业家们纷纷向西迁移,西部地区迅速建成了一批新的工业基地。意大利政府为开发中南部地区,在强调工业发展的同时,曾拨专款用于落后地区的土地改革、农业技术改造和道路工程、港口、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些技术与建设不仅为南方的工业化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社会各方面向南方投资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5.以增长点带动区域经济开发

各发达国家对落后地区的开发,并不是全面开发,而是有所侧重。在美国长达100余年的西部开发过程中,曾兴起了一大批层次不同的增长点,既形成了像芝加哥那样的全国性中心城市,也形成了类似旧金山那样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正是增长点与周围地区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使美国西部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种全新的城乡经济关系得以出现,从而又成为西部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点。在日本,开发的重点则是由西向东、向北逐渐进行,北海道、九州和冲绳岛地区曾成为开发过程中的增长点。

一、发达国家缩小贫富差距的经验与启示

(一)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发达国家在初次收入分配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善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的不利地位,对缩小收入差距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低,在工资议价中处于弱势地位。由于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不到位,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地位不对等,资本在企业分配中处于明显强势地位,这是造成收入分配失衡、贫富差距扩大的主要症结所在,导致在初次分配过程中,就已经拉开了收入差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该具有工资分配的主导权。但是,“企业决定”并不是由经营者单方决定,而是劳资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决定。因此,我国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深化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完善的劳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保证义务教育本身的公平性

从发达国家义务教育的实施来看,为了落实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州政府大约承担了义务教育经费的75%。在义务教育方面,我国的普及性己较高,但是,城乡教育仍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县及县级以下政府承担。由于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这种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教育经费的做法,不能保证全国所有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受到同等对待。无论是从机会均等、过程均等、还是从结果均等的标准来衡量,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均严重受损。为了提高受教育公平度.我们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使这些地区居民享受到同等的教育。

(三)改革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体系

发达国家属于高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也比较大,国民普遍拥有较高水平的福利待遇,享有较高的医疗卫生、教育与生活保障。相比之下,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着覆盖面小、财力薄弱、管理落后等诸多问题。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中,我国应更加重视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鉴于农村贫困问题更为突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更为滞后,因此,首先应加快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逐步建立不分城乡、不分地区、不分年龄、不分性别和不分职业的全社会均能享受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健全税收体系,调节高收入群体

发达国家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遗产税和社会保障税等不同税种,对收入进行调节,有效地缩小了收入差距。在我国,除了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与财产税制度不够健全外,遗产税、赠予税和社会保障税等还没有开征,加上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以及征管制度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使得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弱化。因此,我国要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就需要建立健全税收体系和征管制度。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我国可以适当提高起征点,对高收入群体征收更多的税,强化监管功能。同时,也可结合国情,逐步开征遗产税、赠予税、财产税、特别消费税等税种。

(五)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公共财政收支体系

由发达国家实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做法可以看出,各国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是比较健全的,现阶段我国政府应该把公共服务作为核心职能,尽快实现建设型财政向服务型财政的转变,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目前,我国主要是中央政府集中地方政府收入的纵向转移支付,没有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转移支付,应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纵横交错的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政府、财力转出和财力转入地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地方政府的横向转移支付既能减轻中央政府的压力,又能使财力转出地区与财力转入地区直接见面,形成明确的授受关系,有利于增强财政转移支付的透明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重视立法在市场机制中的调节作用

一项正确的社会制度只有通过立法的途径才能保证其有效实施。发达国家重视国家立法,从基本原则上防止了收入差距的扩大。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使收入分配制度法制化。收入分配制度法制化是用法律和规则去规范和约束收入分配行为,而不是直接介入分配过程,从而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我国应尽快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最低工资法、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各项制度,用法律制度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缓和或避免劳资矛盾,维护社会安定,让更多低收入的人群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七)加大区域间的合作和帮扶力度

中央政府加大中西部内陆和沿边欠发达地区开发开放的步伐,加强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间的合作和完善帮扶机制,给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和动力。首先,拓展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合作,推动经贸和科技创新合作,深化农业、水利资源合作,加强服务业发展和合作,发展贫困地区经济。其次,加快贫困落后地区开发开放试验区和经济合作区建设,借助“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培育增长点,加大西部大开发力度;第三,加快东部向西部地区的产业转移,通过产业发展拉动中西部地区发展,增加当地人民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四是建立东部地区帮扶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机制,结成经济共同体,形成共谋发展、共同富裕的格局。

面对全球的贫富差距分化严重的问题,应采取什么措施?

虽然现在全球人民生活水平都得到了提高,但全球仍然面临着巨大的贫富差距问题。我们应当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全球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问题。

第一点,各个国家应当认清自己定位,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很多国家看到某些发达国家经济实力雄厚,就会选择盲目跟从他国发展步伐,丝毫不考虑本国的实际情况。而每个国家发展的情况以及所具有优势并不同,只有选择适合本国发展道路,才能更好地实现经济发展,才能追上他国发展部分,才能缓解全球贫富分化问题。因此,每个国家都应当清楚地认清自己定位,并且根据本国的地理位置、经济现状和发展阶段等制定符合本国的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家的发展,才能缓解全球贫富分化问题。

第二点,经济发达国家应当对经济较为落后的国家提供一定的援助。世界本就是一个整体,全球化发展是不可能避免的一个趋势。世界各个国家的联系日益紧密,只有互相帮助才能实现互利共赢。因此,某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应当为落后国家提供一些支持,例如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些金钱和科技上的援助或者可以与他们开展合作,帮助一些落后国家实现发展。只有通过各个国家的互惠互助,世界经济才能更好地发展,同时全球的贫富差距问题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

第三点,世界性的组织应当出手协调和帮助贫困落后国家。现行的全球机制中,有很多具有全球性质的领导组织,这些组织一般都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号召力。因此,这些组织可以帮助一些落后国家发展自身优势,并且协调发达地区对他们进行帮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贫富分化问题。

我们国家应该如何缩小贫富差距?

加快缩小贫富差距的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人均G D P已突破4000美元,但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却比较突出,基尼系数居高不下,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判断,缩小贫富差距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征程上必须尽快突破的关键障碍。为此,提出缩小贫富差距的对策建议。(来源: 经济参考报 转自:MSN中国)

第一,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要兼顾公平与效率。初次分配差距太大,再分配纠正的成本就会过高。初次分配既要体现效率,又要体现公平,关键是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我国应依法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金、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努力促进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第二,国民收入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是再分配的重要职能。要扭转当前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就必须要充分发挥再分配的作用,关键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我国应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社会保障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并扩大覆盖面,特别是要加快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降低民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门槛,合理确定高收入群体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合理设计社会救助制度,既约束“懒汉”,又切实救助困难群众;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提升各类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加强财税调节。财政政策是缩小贫富差距的强力工具。在收入方面,应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应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利用税收杠杆达到“限高补低”的效果,比如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取方式、对高档商品住房开征房产税等。在支出方面,应建立起财政增加对民生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财力向基层倾斜、向民生倾斜,比如硬性规定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省(区、市)向区县转移支付的占比等。

第四,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充分就业是形成合理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基础。促进就业创业,一靠发展,即通过加快产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比如支持内陆省份发展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实现产业发展与劳动力优化配置等;二靠政策,即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扶持更多新生劳动力和困难群众就业,比如推行免费中职教育帮助农民工及新生劳动力提升就业技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以带动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创业等。

第五,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贫富差距,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充分发挥教育作为社会公平孵化器的作用,让更多的人享受平等教育的机会,不让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输在“起跑线”上。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关键是加大财政投入,补齐农村教育在“软件”、“硬件”两方面的“短板”,比如始终保持教育财政性投入占G D P的4%及其以上、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标准化、教育照顾好农村留守儿童、完善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等。

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期间能否切实缩小贫富差距,对于我国能否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影响。然而,缩小贫富差距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要成功破解它,关键是要靠改革,核心是要有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因而我们应该尽快系统地推进初次和再次分配制度、财税制度、公共就业和教育政策等相关方面的制度创新和工作措施创新。

如何解决城乡收入差距(贫富差距过大,是近年来人民群众抱怨最多的社会不公。为解决这一问题,你认为国家应采取哪些措施)

今天关于“国家如何解决贫富差距 ”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国家如何解决贫富差距 ”,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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