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跳单违法吗,法律规定是(买房时“跳单”成交,可以不付中介费吗?)
近日,知名自媒体网红“小小莎老师”( 抖音600多万粉丝,目前作品已删,掉粉100多万) 购买宝安中粮澜山总价1500万房子,跳开贝壳平台全程服务的中介小菇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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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跳单违法吗,法律规定是
近日,知名自媒体网红“小小莎老师”( 抖音600多万粉丝,目前作品已删,掉粉100多万) 购买宝安中粮澜山总价1500万房子,跳开贝壳平台全程服务的中介小菇凉,私下与业主达成交易,并且反手向贝壳公司投诉该中介,让法务要求中介道歉。事情发生后在深圳房产中介圈炸了锅,众人纷纷谴责该网红的"跳单"行为。
其实,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明确跳单后果。
跳单,一般指买家跳开中介,利用中介提供的房源信息、交易机会,直接与业主达成交易,以达成省去大额中介费用的目的。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了“跳单”行为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以前的合同法中是没有关于“跳单”的法律规定的,只能依据双方合同约定。《民法典》新增中介服务合同的规定,并明确禁止“跳单”。
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生效后,即便合同双方未约定跳单行为,当事人构成“跳单”的,中介公司也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的规定,直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像上述这种做法很明显是一种很不诚信的行为,如果不认可其服务,可以换他人服务,而仅仅是为了中介费,而不重视别人的劳动付出,强行跳单,只能说明个人人品有问题。
服务的价值应该值得尊重,一味心思去 钻营贪便宜,其本身价值观存在一定缺陷。
买房时“跳单”成交,可以不付中介费吗?
热播的《安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林老板想在上海买一幢老洋房,房似锦通过努力终于帮他找到了心仪的房子,并介绍他与房主见了面。本以为终于谈成了大单,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林老板竟然背着房似锦,私下与房主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也就是业内通常所说的“跳单”。而林老板的理由是,“双方没有签署过书面委托的中介合同”。
那么,真的像剧中所演的那样,买方没和中介签署书面合同,就可以“跳单”吗?中介是否能追究买方责任呢?
解答:
针对上述问题,法务专业人士指出,即使买方没和中介签订书面合同,但其“跳单”行为仍是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事实上,什么情况下“跳单”应承担法律责任,不仅是房似锦和林老板,现实中很多人也都存在法律认识误区。对此,法务专业人士认为,需要厘清以下三大误区。
口头形式的中介合同也可成立 同样具有效力
误区一:房似锦没有与林老板签署书面合同,他们之间就不构成中介合同关系,要求林老板支付报酬和费用就“师出无名”吗?
“《安家》中的案例,实际上属于对非书面中介合同的误读。”法务专业人士表示,中介合同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要式合同,不必局限于书面形式。
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虽然,《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16条中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并非法律或行政法规,也就是说,对于房产中介合同来说,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都可以成立,只要各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就可以。
同时,不采用书面形式也并不影响中介合同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未采取书面形式,而是采取口头形式订立,房产中介合同也应成立且生效。所以,《安家》中林老板因“双方没有签署过书面委托的中介合同”而拒付中介费,理由是不成立的。
而从合同履行角度来看,作为中介方,房似锦已经履行了推介合适的房源并引荐房主洽谈的主要义务,而作为委托方的林老板显然也接受了房似锦的中介服务,在看房满意后又和房主见面洽谈。那么,依据法律规定,中介方与委托方之间的中介合同就已经成立了,房似锦不会因为未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就无法要求林茂根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
买方有权解除委托合同,但需赔偿中介损失
误区二:就算签订了中介合同,但房似锦未最终参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且不存在或无法证明双方签订“禁止跳单”条款,林老板就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承担违约责任吗?
答案是否定的。法务专业人士表示,《合同法》第410条、《民法典(草案)》第933条都规定了关于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但同时也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了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都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如果是有偿委托合同的话,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可以获得的利益。
而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草案)》的第965条,更是进一步明确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这就将“跳单”后中介人请求支付报酬的权利上升到法定层面,大大加强了对中介人的保护,即使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中介人依然可以要求“跳单”的委托人支付中介报酬。
是否独家房源,与“跳单”违约责任没有直接关系
误区三:“非独家房源信息”的中介机构,就无权主张“跳单”行为构成违约吗?
剧中房似锦在与林老板沟通“跳单”问题时,强调房源是她独家开发的,这也引起不少人的疑问,在认定买方“跳单”的违约责任时,独家房源和非独家房源有区别吗?
法务专业人士表示,无论是否属于独家房源,只要中介有证据证明,委托人接受了中介的服务,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中介就有向委托人要求报酬或合理开支的请求权。
同时,如果某一中介机构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提供的房源信息或服务有别于买方最终支付报酬的中介,而买方正是依此才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其也有权向买方主张报酬及合理支出。
此外,如果中介机构有证据证明,买房人与其最终选定的中介存在恶意串通,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达成中介合同,故意逃避给该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的,其也可以向买方主张报酬请求权。
找中介买房能跳单吗
找中介买房不能跳单。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所以即使购房者在成交的时候不通过中介签合同,也应承担中介服务费用。
找中介买房注意事项
1、购买者本人仍需要尽相应注意义务
对中介和对方所述未见具体证据不能轻信,对产权证、身份证的真实性及房产是否设定抵押等问题,必要时要亲自到相关部门核实。总之,购房者也要自己多尽审核义务。
2、任何承诺及保证必须书面落实
在交易前或交易过程中,任何重要说明和承诺,都应该确保能落实在书面文件中。
如果你发现了交易中的一些不正常的情况和疑点,而中介拍胸脯保证没问题,你想继续交易,不妨让中介把相应保证和责任落实在书面上。否则发生问题后可能没人承认。
3、要防备“意向金”陷阱
中介可能会提出支付数额大小不一的“意向金”、“看房费”等要求,往往辅以“房源紧张”、“多人有意购买”等让购房人心急的理由,还会通过一些手段造成一种紧张的氛围,让购房者不加思考、不仔细审核就交钱、签订书面文件。
要注意:不管气氛多么紧张,只要是涉及交钱、涉及签署书面文件,就一定要慎之又慎。对于付款的条件、退还的条件、成交的具体内容等都要仔细问清楚,而且必须在书面文件中有清楚的体现。
4、在交易时应三方亲自确认
买方应该坚持在签订合同等交易的重要环节由买卖双方及中介三方共同确认相关交易条件并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亲自交流确认交易,还能避免中介为促成交易而故意隐瞒一些房屋的实际情况,比如房子存在什么缺陷,本来房主是如实告知中介的,但中介为了赚取中介费,可能隐瞒不告知购房者。一旦交易完成,购房者追究,中介已经收取到中介费,这时不说是“售房者没说”就是说“购房者已知”,总之已促成交易,事不关已不着急了。
5、对签字的书面文件都要注意审核
在与中介打交道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中介要求购房者在很多文件上签字,《委托合同》、《居间合同》、《授权委托书》、《看房单》、《意向书》、《佣金确认单》,有时中介不经意地拿出一份《看房单》,说这只是公司要求员工带客户看房前的一个手续,没什么约束力,要求签个字配合一下。
如果不仔细看看就签字,那可能过不了多久,中介就会拿着它向你要钱,那时你才发现,这个《看房单》上的内容还包括你的一些承诺和义务。
文件是什么名字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文件的内容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有什么约定。只要涉及签字的书面文件,哪怕是一个登记资料,都要先仔细看清楚再决定是否签字。
6、签署合同等文件不能留空白
在签署合同等文件时如果有空白之处,应用笔划掉相应空白。尤其是在签字后全部合同要脱离自己掌控时就更得重视了。
7、明确中介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条件
通过中介签订合同后,有时也会出现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被终止的情况。那么中介费是否能全部或部分退还?中介费的收取哪些是促成交易的对价,哪些是协助办理各种手续对价?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钱已交了的情况下,想退就难了。
建议在找中介提供购房或中介服务时,就中介提供的全部服务内容一一列清,每项服务内容的价格和收取条件、时间、退还条件都做明确约定。发生问题方便处理。
8、向中介交付费用或房款要索要票据
无论是中介费、意向金、还是代为转交房主的房款,都要同时索要相应的票据,不管是正式发票还是收据,上面都应该有中介的公章。
切忌不能把相应款项交给中介后不索取票据或只得到由某个工作人员签字的收据。有的中介管理不规范,可能出现工作人员私下卷款跑了的事儿。这时如果购房者手里没有有公章的凭据就麻烦了。所以,一定要记住交费就要索要有公章的票据。
找中介买房跳单违法吗
找中介买房跳单是违法的,不过实际上只有合同的情况下才算是违约,没有合同的话跳单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不管是有没有合同,跳单都是没有契约精神的行为,不建议买房跳单。
通过中介卖房要注意哪些
1、房屋估价
建议卖方报价前先去一些大中介公司了解行情,多多咨询专业人事或多渠道了解市场走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减后定夺一个合理报价。提前做报价的目的是为了在谈价的过程中给自己留有一定的空间余地。另外首次报价一般为一个试探性的价格,之后可以通过了解市场的反映情况随时做调价准备。
通常来说同一个小区内的二手房在交通位置、公共配套等设施相同的情况下是可以参照近期的成交记录进行定价的。但这并不是决定房屋价值的全部因素。房屋的楼层、朝向、面积、户型、景观甚至一些特殊背景等都可能影响的房价。
2、挑选有资质大型的房屋中介公司
选择一家诚信可靠的有资质的中介公司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它是作为保证交易安全的前提。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可以通过当地建委网站进行查询。
3、与中介公司签订协议进行出售
各方面准备差不多的情况下就可以与中介公司签订协议将房屋进行出售。签协议时一定要注意权属证书原件必须由产权人持有。因为在委托中介进行房屋交易的过程中,很多中介往往以方便代理为由要求房主把房屋权属证书交给中介代为保管。这一点对售房人是极为不利的。
如果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卖家和中介发生不可调节的纠纷,中介往往会扣住产权证不还。虽然房主能够通过诉讼等方式将产权证要回,但房主会投入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这上面,所以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如果中介要留底房主可以提供相关产权证、身份证的复印件。
找一个靠谱的中介是十分关键的,只有这样才能让您的利益、财产安全都得到很好的保障。在交易过程中您也会又省时又省力。所以您如果需要找中介卖房子请一定要仔细了解其中容易产生的问题及相关流程。
好了,关于“买房子跳单违法吗,法律规定是”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买房子跳单违法吗,法律规定是”,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