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腐刑(司马迁为什么要接受生不如死的腐刑?)
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所谓蚕室,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
接下来,我将会为大家提供一些有关腐刑是什么刑法?的知识和见解,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大家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下面,我们开始探讨一下腐刑是什么刑法?的话题。
什么是腐刑
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所谓蚕室,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也许是最早的无菌室概念),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
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留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
宫刑又称腐刑,这是因为,对受害者来说,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从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结实。另一种说法是,宫刑的人像腐朽的木头不能开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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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刑的最初作用,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但是,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残暴的统治下,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扩大到与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为镇压平民和思想异己者的一种严酷手段。
这种扩大始于何时,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西周时受宫刑的罪名已相当多,而且受刑对象是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至于奴隶主贵族是“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也”。
“不剪其类”就是不绝他们的后代,奴隶主贵族即使犯了当宫之罪,也只服椓刑,即将犯人剃光头发,锁住颈项服劳役,“而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宫者”。
可见,古代的刑罚带有多么鲜明的阶级性。宫刑施用的范围到了后世越来越大,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国,秦王处以宫刑,罪名是“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这说明封建统治者已经用危害国家的罪名处人以宫刑了。
但秦代隐宫指是阉割地方是错的,古代宫有时通官,隐宫是犯官关押地,所以赵高出自隐宫不是太监,他联合女婿杀死秦二世。汉光武帝之前皇宫总管不是太监,他们管理后宫宫女太监,直到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后后宫官职才全部由太监担任。
司马迁为什么要接受生不如死的腐刑?
历史上生不如死的刑罚是腐刑。而受刑的人是写《史记》的司马迁。司马迁因为为李广之孙李陵投降匈奴之事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直接宣判了死刑,
当时被判死刑的犯人有两种方法可以免死,第一种是用五十万钱来赎罪,第二种是接受腐刑。
司马迁当时哪里筹得那么多钱,拿钱赎罪这条路显然走不通,那么,留给司马迁的便只有两种选择了,第一种是接受死刑,第二种是接受腐刑。死刑是一了百了,人死了万事皆空。腐刑则一种痛苦,人活着生不如死。
腐刑也叫宫刑,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男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让人无法再生育,有如腐木不再生果实。接受这种刑法的人,畏冷怕风,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因此在施刑的牢房当中必须保暖,就好像民间养蚕的屋子那样,因此,受腐刑也叫下蚕室。
对于,司马迁来说,他要想活命只有选择腐刑了。在当时那个封建社会里,常人是不会看不起受过腐刑的人的,他们觉得这种刑法并没有什么难为情的。而司马迁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男人,男人就应该保持男人身上所有的东西,包括任何器官;同时,他觉得自己勤学苦读多年,是个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就应该保持知识分子的骨气,要活得有尊严。
他认为人有十等:第一等的人是不能让祖先受辱,第二等的人是不能让自己受辱,第三等的人是不能让别人用卑鄙的脸色受辱,第四等的人是不能让别人的脏话受辱,第五等的人是不能向人下跪叩头求饶受辱,第六等的人是不能穿着囚衣受辱,第七等的人是不能被戴上刑具严刑拷打受辱,第八等的人是不能被剃去头发和脖子绑着铁锁受辱,第九等的人是不能被打断四肢的受辱,第十等的人是不能遭到腐刑受辱。
司马迁认为,第十等的遭到腐刑受辱是最下贱的,是人最大的耻辱。因此,在自己没钱赎罪后,又不愿接受腐刑,甚至有过自杀的冲动。
“我死了,《史记》就永远完不成了,我有何面目去见九泉之下的爹爹。”司马迁经过痛苦的挣扎后,觉得自己放弃长久以来所追求的理想和爹爹临终前的嘱托,现在不能死,必然活下来,哪怕受再多的委屈,哪怕下贱到了尘埃里去了。
司马迁终于鼓足勇气向狱官申请接受腐刑,以免除死刑。
随后,他含着泪接受了腐刑,历史会记住他这一屈辱的一幕,这一年是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
古代腐刑怎么执行
法律分析:腐邢又称宫刑,它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执刑人用刀子剜掉受刑男子的睾丸,对受刑女子同样是破坏其生殖机能。总之,这是一种对人格施以极大侮辱的惩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司马迁曾受过腐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刑法?
腐刑又叫宫刑,它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执刑人用刀子剜掉受刑男子的睾丸,对受刑女子同样是破坏其生殖机能。总之,这是一种对人格施以极大侮辱的惩罚。
一般认为,当时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率三万骑兵出酒泉抗击匈奴,同时又派李陵率五千步兵,策应李广利。当李陵率兵深入匈奴后,却遇上匈奴的主力,尽管李陵带领将士奋力抗战,终因寡不敌众,被俘而降。消息传到长安,汉武帝十分恼火,满朝文武官员趋炎附势,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但是,司马迁却站出来替李陵辩解,这就冒犯了汉武帝的龙颜,由此被投入监狱,受了腐刑。
然而,对此说史家亦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司马迁遭受腐刑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沮贰师”,即诋毁汉武帝的宠臣李广利。二是“诬上”,司马迁极力为李棱的失败投降辩解,那么失败的责任在谁呢?显然是归咎于汉武帝。因为汉武帝给李陵的兵力太少,且又都是步兵。当李棱陷于困境时,又无得力的将领去接应,从而导致孤军无援,兵败而降。三是“为李棱游说”,即为李陵投降变节开脱罪责,甚至说好话。简言之,“诬上”是司马迁遭受腐刑的主要原因,“沮贰师”是借口,“为李陵游说”是导火线。
有的认为,司马迁受腐刑的原因,不只是“沮贰师”、“诬上”或其他,还有汉武帝难以说出口的原因,这就是司马迁所写的《史记》。司马迁的《史记》,有许多进步的方面,如肯定秦王朝的历史功绩,同情在汉王朝残暴统治下爆发的农民起义,不为汉朝统治者歌功颂德。而且,司马迁撰写《史记》,具有“不虚美,不隐恶”,坚持真理,秉笔直书的精神,敢于揭露当时君主将相的种种隐私等,这些都是汉武帝以及他所宠信的将相所不能容忍的。卫宏《汉书旧仪注》也说:“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后坐举李陵,陵降匈奴,故下迁蚕室。”(见裴驷《史记·太史公自序集解》)因此,李陵事件,只是汉武帝对司马迁进行迫害的一个借口而已。
还有的认为,司马迁受腐刑,是汉武帝的刚愎自用、事事独
断的结果。武帝在位五十四年,先后任命丞相十三人,御史大夫十八人(其中四人升为丞相),这些丞相和御史大夫,或曲意逢迎,或恭谨保位,无人敢于犯颜直谏。司马迁为李陵辩解,本意是为了维护朝廷的利益,减少人们对朝廷调兵不当的指责。可是在盛怒之中的武帝,根本不体察司马迁的苦心,不等他把话说完,就将他下狱治罪,处以重刑。司马迁在入狱六年后写的《报任安书》中,也认为此事是武帝处事不周所致。另外,司马迁受腐刑与汉武帝的变态性格有关。汉武帝晚年,乖张暴戾,听不得一点不顺耳的话,动辄就对大臣加罪,他先后任用的十三位丞相,就有六人因不太大的过失被杀或被迫自杀。所以,武帝对司马迁为李陵辩护的行为不加宽容,也就不奇怪了。
腐刑是什么刑法?
腐刑又称蚕室、宫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称为腐刑是因为对受害者来说,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从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结实。另一种说法是,宫刑的人像腐朽的木头不能开花一样。
过程:腐刑是指对男子或女子的阴处施刑。在古代中国,阉割术的渊源是相当久远的。有证据表明,至迟在殷商时代就有了阉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识与行为。
当时的阉割术可能是将阴茎与睾丸一并割除的,秦汉时期的阉割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阉割手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
在汉朝时代的发展: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遍。汉景帝时,就曾规定某些死刑可由宫刑代替,汉武帝生性残酷,在他的统治时期,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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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刑的作用目的
宫刑的最初作用,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但是,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残暴的统治下,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扩大到与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为镇压平民和思想异己者的一种严酷手段。
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肉刑中最重的,仅次于大辟(斩首),显然当时人们思想中还残留着原始时代的初民对生殖器官崇拜的影响,生殖器官的价值仅次于头颅。传说中的尧舜,大致是中国的父系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所以宫刑在那时开始出现是完全可能的。
古代的刑罚带有多么鲜明的阶级性。宫刑施用的范围到了后世越来越大,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国,秦王处以宫刑,罪名是君主已残暴治国。
这说明封建统治者已经用危害国家的罪名处人以宫刑了。《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70余万人服劳役,这里的“隐宫”是指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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