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办理流程和资料(个体户5年没办税务登记怎么处罚)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1种税务登记证,同时2个部门盖章(国税和地税),费用是20元。办理税务登记流程:领取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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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办理流程和资料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1种税务登记证,同时2个部门盖章(国税和地税),费用是20元。
办理税务登记流程: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1种税务登记证,同时2个部门盖章(国税和地税),费用是20元。
税务登记所需资料
1、单位、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和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须向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联合窗口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个体工商户要交税吗
个体户注册开店是必须要交税的。对于月经营额不超过2万的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开不了增值税票。但是除此以外还需缴纳城市建设维护、教育附加、堤围费等税费,不过目前的个体户都是定额的,金额也很小,税费的扣缴一般会从绑定的银行卡扣缴。一、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希望以上问题能对您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你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二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第十四条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个体户5年没办税务登记怎么处罚
未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跨区域税源登记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新公司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新申请的公司税务登记需要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已和营业执照合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新注册公司税务登记流程
新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具体流程如下:
一、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
二、报送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5)开户银行帐号证明;
(6)生产经营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三、办理纳税磁卡。
四、领取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了应该怎么办?附解决办法
税务登记证丢失了应该怎么办?在税务登记证丢失了之后,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处理?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怎么办?
副本丢了,要登报声明作废,让税务局开证明,然后登报,见报后,税务局补发新证,收工本费,可能不罚款,快慢要取决于登报时间,补证很快,一个工作日即可
税务登记副本丢失后,登报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了怎么补办?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各1份
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补办:
1、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版面原件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
3、书面报告
一般是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
个体户没有税务登记怎么办
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个体工商户也是需要进行税务的缴纳的,个体工商户在进行税务缴纳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关的缴纳的手续去缴纳,那么个体工商户如果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个体工商户没办理税务登记证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体工商户没办理税务登记证怎么办
虽然个体工商户有免税政策,但是税务登记证是必须办理的。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建议还是应该按时进行税务登记。税务专员会给核定纳税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税种、税率等。个体工商户还能享受国家月销售额小于3万元的免税政策。二、个体工商户交税优惠政策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参考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6、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比照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退役士兵须持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7、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体所得税。 8、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职工下岗证,经核实经营执照、身份证后,可免收办(换)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9、凡个人开办的、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全日制普通学校,个人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所免征营业税;个人举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个人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自2000年起至2002年底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 11、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好了,今天关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