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按课税对象分类,税收有哪几类)
税源不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税源是指税收课征的经济源泉。税收分配的对象是国民收入,而且主要是剩余产品部分。课税对象也称为征税对象、课税客体,是税法规定的必须征税...
接下来,我将针对课税对象有哪些的问题给出一些建议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课税对象有哪些的话题。
税源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税源不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税源是指税收课征的经济源泉。税收分配的对象是国民收入,而且主要是剩余产品部分。
课税对象也称为征税对象、课税客体,是税法规定的必须征税的客观对象。课税对象表明了国家对何种标的物征税,与纳税人、税率等共同构成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是税收制度的首要因素。税目、计税依据以及税源三个要素与课税对象密切相关。
课税对象的分类为:
1、流转额,包括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
2、所得额或收益额,包括收益额和纯收益额;
3、财产,指法律规定的特定范围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船等项目;
4、行为,指法律规定的特定性质的行为,包括屠宰行为等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按课税对象分类,税收有哪几类
按课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种分为流转税类、收益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
(1)流转税类。它是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流转额具体包括两种:一是商品流转额,它是指商品交换的金额。对销售方来说,是销售收入额;对购买方来说,是商品的采购金额。二是非商品流转额,即各种劳务收入或者服务性业务收入的金额。由此可见,流转税类所拽的课税对象非常广泛,涉及的税种也很多。但流转税类都具有一个基本地特点,即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在生产经营及销售环节征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而对价格变化较为敏感。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都属于这类税收。
(2)收益税类。它是以纳税人的各种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收益税类也称为所得税类。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便于调节国家与纳税人的利益分配关系很好地结合起来。科学合理的收益税类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和调动纳税人的积极性。收益税类的特点是:征税对象不是一般收入,而是总收入减除各种成本费用及其他扣除项目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征税数额受成本、费用、利润高低的影响较大。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牧)业税(包括暂列此类的农业特产税)都属于这类税收。
(3)财产税类。它是以纳税人拥有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对财产的课税,更多地考虑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有利于公平税负和缓解财富分配不均的现象,有利于发展生产,限制消费和合理利用资源。这类税收的特点是:税收负担与财产价值、数量关密切,能体现量能负担、调节财富、合理分配的原则。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这类税收。
(4)资源税类。它是以自然和某些社会资源为课税对象的税种。资源税类带有受益税的性质,征收阻力小,并且资源税类的税源比较广泛,因而合理开征资源税既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也有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家的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这类税收的特点是:税负高低与资源级差收益水平关系密切,征税范围的选择也比较灵活。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属于这类税收。
(5)行为税类。也称为特定行为目的税类,它是国家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开征行为税类的主要目的在于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客观需要,限制某些特定的行为。这类税收的特点是:征税的选择性较为明显,税种较多,并有着较强的时效性,有的还具有因时因地制宜的特点。我国现行的屠宰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都属于这类税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课税对象的名词解释
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也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在现代社会,国家的课税对象主要包括所得,商品和财产三类. 国家的税制往往也是以对应于这三类课税对象的所得税、商品税和财产税为主体。
课税对象有哪些?课税对象和税源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课税对象与税目关系密切,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了征税的广度一般通过确定税目划定征税的具体界限,凡列人税目者征税,不列人税目者不征税。通过这种分类便于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即对不同的税目进行区别对待,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为一定的经济政策目标服务。
与课税对象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税源,税浑是指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有的税种的课税对象与税源是一致的,如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和税源都是纳税人的所得,有的税种的课税对象与税源是不一致的,如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财产,而税抓往往是纳税人的收人。课税对象课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皿,税舔则表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由于税派是否丰裕直接制约着税收收人规模,因而积极培育税派始终是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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