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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怎样能升为尉官)

第一条 为了妥善地安置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丧失了工作能力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现役军官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可以退休: (一)按...

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怎样能升为尉官)

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妥善地安置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丧失了工作能力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现役军官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可以退休:

(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服满现役,年满55周岁以上的;

(二)因为积劳成疾、身体衰弱、因公负伤身体残废,不能继续担任实际工作,又不能回到生产中去参加劳动的。第三条 现役军官退休以后,发给生活费。

(一)因为年老、积劳成疾、身体衰弱退休的,生活费的标准如下: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入伍的,发给本人原薪金的全部;

在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大尉以上军官发给本人原薪金的90%,上尉以下军官发给本人原薪金的65%;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人伍的,发给本人原薪金的7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入伍,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发给本人原薪金的55%;没有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发给本人原薪金的40%。

(二)因公负伤身体残废退休的,生活费的标准如下:

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发给本人原薪金的80%;

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发给本人原薪金的65%;

因公负伤身体残废的退休军官,如果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照其中最高的生活费标准,发给生活费。

(三)对作战、建军有特殊贡献的退休军官,可以酌情提高其生活费,但是提高部分不得超过本人原薪金的15%,提高结果不得超过本人原薪金的100%。

(四)退休军官在退休以前服现役满15年以上的,生活费发至本人去世的时候为止;退休军官在退休以前服现役不满15年的,如果在退休以后健康状况好转或者恢复正常,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减发或者停发其生活费,当地人民委员会应当安排他们参加适当的劳动或者工作。第四条 现役军官退休的批准权限,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的现役军官退役的批准权限执行。退休手续,由军队干部部门办理。第五条 退休军官凭退休证明书,按月向所在县、市人民委员会民政部门领取生活费。退休军官的生活费,按照现役军官的薪金(包括军龄补助金在内,军龄计算到现役军官退休的那一年为止)标准,根据第三条的规定发给。第六条 现役军官退休的时候,本人和他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用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部队的现行规定,由原单位发给。第七条 现役军官退休的时候,由军队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薪金的安家补助费。现役军官退休以后,如果没有住宅,当地人民委员会应当帮助解决,房租费由本人自理。第八条 退休的大尉以上军官,如果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当地人民委员会可以选择其中威信较高的,酌情分配他们担任各种荣誉职务。第九条 退休军官本人在伤口复发或者患病的时候,可以到所在县、市人民委员会卫生部门指定的医院治疗,并且享受与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同的公费医疗待遇。第十条 退休军官去世以后,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生活费的丧葬补助费;并且根据他供养的直属亲属的多少,酌情一次发给相当于本人六至九个月的退休生活费,作为亲属抚恤费。第十一条 退休军官的生活费、医疗费、丧葬补助费、亲属抚恤费,全部由退休军官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第十二条 现役军官如果曾经参加过地方工作,在退休的时候,他们在地方的工作年限,可以按服现役年限计算。确定地方工作年限,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时规定”办理。第十三条 过去由国家供养的军队干部,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律按照本规定处理。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本规定的实施细则,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部制定发布施行。

怎样能升为尉官

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下发实行后,关于专业技术军官也专门进行了配套规定解读《专业技术军官管理暂行规定》。

未来军官将会被划分为两大类别:指挥管理、专业技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行政和技术,而行政类别的军官分为军事和政工,专业技术军官也被更加细化为了小的门类,基本能够涵盖了当前所有走技术岗的军官从事的岗位类别。

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专业技术军官未来的发展路径。

技术干部的走留路径

技术军官保留年限更长。

专业技术军官的年龄年限,按照“平稳晋升、相对长期服役”的原则进行设计,尉官的年龄年限与指挥管理军官基本一致,有利于两类军官在职业选择期有序交流改任、转换发展路径;少校以上军官的年龄年限,比指挥管理军官稍长一些,以利于更好地保留和使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以上这段话是军委政治工作部就学习贯彻《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答记者问提出的。从中不难看出,以往有人猜测的“一条路走到黑”并不是真的,两类军官可以根据实际岗位需求有序交流改任、转换发展路径。这主要针对的是技术过硬的指挥军官和具有管理才能的技术军官,并不硬性要求年轻时的选择走到底,中途可以有选择地进行改变。

同时,服役时间来讲,专业技术军官的年限都要长一些,针对的是少校以上的军官。尉官的年限与指挥军官相同。也就是说一名年轻干部毕业后,在少尉、中尉、上尉最少9年的时间里可以成熟地判断出自己到底适合走什么岗位,并别不会因为选择耽误晋升。而少校以上的军官技术岗的最低服役年限就要长于指挥管理军官了,能力长处也基本定型,可以根据现有道路继续发展。

最低服役年限的相对较长是为了更好的保留专业技术人才,毕竟相较于管理岗位来说,技术岗更需要的是熟练工,越老越吃香,越老越值钱钱。因此,相应的最高服役时限也都相应增长,比如指挥军官少校的最长服役时限是10年,而专业技术军官是12年,也是为了更好的保留专业人才。

体育专业大学生当兵可以直接当军官

**不能**。体育专业大学生想成为军官,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和年龄条件,通过考试和选拔,并完成相应的培训和学习。

根据《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和《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直招军官的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因此,如果只是体育专业大学生,没有满足学历要求,无法直接成为军官。

然而,体育专业大学生可以通过报考军队文职干部的方式进入军队,并通过学习和工作表现,逐步晋升到军官级别。此外,军队也会从优秀的士兵中选拔和培养军官,如果一个士兵在体能、技能、领导力等方面表现出色,也有可能被选拔为军官。

总之,体育专业大学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为军队做出贡献,但直接成为军官需要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能力和选拔标准。

现役军官晋升任用暂行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

军官职务任免的原则。军官职务任免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党管干部,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尊重群众公论,实行民主监督;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合理配备,适时交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军官职务任免的程序。军官职务任免,应当在全面考核、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政治机关提出任免意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未经考核,政治机关不得提出任免意见;未经政治机关提出任免意见,党委不得讨论;未经党委集体讨论,不得任免军官职务。军官职务任免,一般应当由军官拟任职务的上一级单位党委研究上报。政治机关应当按照拟制预案、形成方案、呈报党委的程序提出军官任免意见;党委应当按照个别酝酿、会议讨论、形成决定的程序集体讨论军官职务任免事项;党委决定军官职务任免事项,不得采取传批的办法进行。军官职务任免命令应当及时公布或者转发。

军官的考核。考核应当根据军官现任(拟任)职务的要求,全面、历史地考察其德、能、勤、绩、体,注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实绩和作风情况。考核军官应当采取定期考核、随机考核、晋升考核形式,采取个别谈话、个人述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相结合的方法。军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等次。

军官职务的晋升。后备干部要按照权限推荐,确定后备干部应当按照政治机关提出预选名单,党委集体讨论,上级党委、政治机关审定的程序进行。军官晋升职务,应当根据编制缺额,按照标准条件和任职资格,择优选拔。条例规定了军官晋升职务的年龄要求、任职经历、培训和任职时间要求。军官德才优秀,任现职级满一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晋升上一职务:通盘衡量为最合适接替人选的,组织指挥完成重大任务表现突出的,所领导的单位全面建设成绩显著的,有发展潜力需要重点培养锻炼的,因编制岗位限制或者工作需要且在前一职务任职5年以上的。

军官的交流。军官应当在机关、部队、院校之间,沿海、内地、边远地区之间,军、兵种之间,不同岗位之间进行交流。军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交流: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规定的交流年限的,需要通过岗位轮换进行培养锻炼的,接近或者达到作战部队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且需要调整到作战部队以外单位任职的,因改善领导班子和军官队伍结构需要调整的,长期在驻艰苦地区部队工作且需要安排到驻其他地区部队任职的,按照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其他需要交流轮换的。

军官职务任免必须遵守的纪律。军官职务任免不得违反编制员额和编制职务等级的规定;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程序;不得降低军官职务晋升的标准条件;不得搞任人唯亲,以个人亲疏好恶恩怨取人;不得拒绝执行上级派进、调出军官的决定;不得授意晋升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职务;不得封官许愿,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得泄露军官职务任免的酝酿、讨论情况。军官任免工作要实行推荐责任制、考核责任制、提名责任制、任用责任制,对用人失察失误有关责任者进行追究处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和克服军官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军官职务任免,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

3、尊重群众公论,实行民主监督;

4、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

5、合理配备,适合交流;

6、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职务任免条例》第十四条任免军官职务,必须经过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军官职务任免的主要依据。第十五条考核应当根据军官现任(拟任)职务的要求,全面、历史地考察其德、能、勤、绩、体,注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实绩和作风情况。

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管理办法

《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明确,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依据担任军官(军士)年限,按照计发基数一定比例逐月发放退役金;退休后,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等养老保险待遇,并继续保留一定比例退役金发放终身。退休前融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退休后享受相关待遇,主要是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大部署,针对军人退役到地方后身份属性转换的实际,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这样既适应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又从制度上为其尽快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同时,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保留一部分退役金,也全程体现了对军人职业贡献的特别褒奖。

一、关于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适用条件

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适用条件,主要沿用《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担任军官满16年、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规定,并对从优秀士兵中选拔生长军官、直接招录地方高校毕业研究生、特招地方专门人才等来源渠道的军官,增设了相对合理的适用条件。军士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适用条件,主要根据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明确为担任军士满16年(服役满18年),或者晋升四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这样设置,既契合新的军士制度改革方向,有利于牵引技术成熟骨干长期服役,在黄金年龄段为部队多作贡献,也能够确保享受政策人员具有一定规模,避免条件过高造成政策效用低的问题。同时,考虑到大学毕业生军士、招收军士,由于高定军衔,有的未达到担任军士16年的条件就要退役,因此适当放宽了这类群体的年限条件。

二、关于退役金的标准和调整机制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标准和调整机制是一种新的制度设计。退役金标准主要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为依据,以引导融入社会、鼓励就业创业为牵引,采用相对独立的计发基数,依据担任军官(军士)年限,按照计发基数一定比例发放。其中,计发基数主要针对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工作生涯“半程在军队、半程在地方”的特点,参考现阶段各衔级军人工资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综合确定为相对合理的固定值;计发比例综合考虑军官(军士)服役年限、到地方安置去向和薪酬待遇的不同,担任军官(军士)16年的退役金计发比例差异化设置为60%、50%,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担任军官(军士)时间越长、退役金水平增长越快。同时,为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退役金调整机制,给退役军人选择这一安置方式提供相对清晰的预期,《办法》综合考虑就业人员工资收入、物价水平等因素,明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和频次调整退役金。

现役军官退役暂行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军官退役政策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

1、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3、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4、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怎样能升为尉官)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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