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关于职级并行首次套改的实施办法(新公务员法职级套改细则)

法律分析:第一,适当增加职数,提高惠及面是必须的。特别是对基层一线以及农村偏远地区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倾斜,一定要加大力度,可以考虑像有些省份对教师那样,对于教龄满...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析一下“警察职级并行套改细则”的优缺点。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分析吧。

关于职级并行首次套改的实施办法(新公务员法职级套改细则)

关于职级并行首次套改的实施办法

法律分析:第一,适当增加职数,提高惠及面是必须的。特别是对基层一线以及农村偏远地区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倾斜,一定要加大力度,可以考虑像有些省份对教师那样,对于教龄满20年或30年以上的不限职数,允许自然晋升副高以上职称。现在的职称职数限制太死,没有弹性,不利于激活内部竞争机制。

第二,必须改善职称晋升评价机制,尽最大可能杜绝人为因素的干扰。比如引进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职称的评判条件进行综合管理,符合条件的录入,然后通过大数据分析判定晋升资格,确保相对的公正公平。

法律依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六条 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 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第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

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公务员法职级套改细则

新公务员法实施后,最大的亮点就是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打破了公务员仅靠职务晋升实现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职务职级并行按照国家机关的试点情况来看,分为两个步骤:

一是先进性套改。也就是新公务员法实施后,原来的副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巡视员都不存在了,统一改为几级主任科员、几级调研员、几级巡视员,巡视员之前省级和中央国家机关基本是两年一调级别;

二是套改完了按照职务职级并行正常晋级。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正常晋级,优秀的可以提前半年晋级。

新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后工资涨吗?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实施与工资的升降并没有直接关系。《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的任免与升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的职级依据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公务员级别工资档次?

公务员中工资级别的“级”和“档”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为27个,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

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总结:非领导职务人员首次套改职级后,进入晋升环节其原职务任职时间不清零,还可以继续累计计算任职年限(扣除晋升条件基础年限),再次晋升职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新公务法原来15年职级并行的如何套改革

新公务员法实施后,最大的亮点就是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打破了公务员仅靠职务晋升实现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职务职级并行按照国家机关的试点情况来看,分为两个步骤:

一是先进性套改。也就是新公务员法实施后,原来的副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巡视员都不存在了,统一改为几级主任科员、几级调研员、几级巡视员,巡视员之前省级和中央国家机关基本是两年一调级别;

二是套改完了按照职务职级并行正常晋级。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正常晋级,优秀的可以提前半年晋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五条 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第三十六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

第三十七条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综合类警察在实施之日后达到退休的人员如何进行职级套改

如何进行职级套改:

《新公务员法》规定,享受职级并行政策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

1、身份:只有被登记的公务员或具有行政编制的参公职工可以享受职级并行政策。

2、编制:具有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参公职工,包括一些机关事业编制、军转编制等在编职工都可以享受。

3、在岗:不管是什么政策福利的发放,只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在编在岗。

套改:在职级并行期间退休人员,肯定是能享受上第一次套改的待遇,上非领导职务人员套改为职级人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关于职级并行首次套改的实施办法(新公务员法职级套改细则)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警察职级并行套改细则”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