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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按性质分为哪几种?使用年限分别为多少?(属于国家土地的有哪些种类)

土地分类的分类和和用途一般是指土地的使用情况来进行分类的。建筑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用地、商业用地、行政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交通用地还有绿地广场的用地等等,用地性...

现在,我将着重为大家解答有关国有土地分类有哪些类别有几大类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国有土地分类有哪些类别有几大类的话题,我们开始讨论吧。

土地按性质分为哪几种?使用年限分别为多少?(属于国家土地的有哪些种类)

土地按性质分为哪几种?使用年限分别为多少?

土地分类的分类和和用途一般是指土地的使用情况来进行分类的。

建筑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用地、商业用地、行政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交通用地还有绿地广场的用地等等,

用地性质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扩展资料: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商业用地可根据其特点来进行区别:

1、出让使用年限最短。目前在我国,商业用地大部分属于出让土地。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商业用地出让用地最高年限为40年。

2、受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限制。《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3、土地利用价值高。商业用地多处于繁华地段,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可以引起地价的上涨,有时上涨的幅度可以达到几倍甚至几十倍、几百倍。

4、区域选择性强。与居住用地不大一样,商业用地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不是任何一块土地都可以作为商业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特别注意营业环境和收益状况。

5、比较适宜收益还原法评估。

6、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商业用地比较容易,但要商业用地转为农用地则极为困难,因为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恢复土壤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复垦的成本相当高。

百度百科——土地使用年限

属于国家土地的有哪些种类

土地如下: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他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性质分析

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权(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

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

土地使用类型国有其他包括哪些?

一、土地使用类型国有其他包括哪些? 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 其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 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国有 土地使用权 划拨与 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必须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或个人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家对于划拨用地范围有严格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23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在我们国家,最常见的土地使用类型,可能就是建造房屋,或者是种植一些农作物,但是除了这些,实际上还有一些其他的用途,比如说有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但是也有一些没有利用的土地,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使用权的确定等,这是现实中通常做法。

耕地分类国家标准3大类

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国家在土地的在三大类分类之下;还细分了八类土地;并形成两个层次的土地使用体系。我们在利用土地时,不得擅自更改土地用途。八大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

一、有哪些耕地类型

1、常用耕地

常用耕地: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种、能够正常收获的土地。包括土地条件较好的基本农田和虽然土地条件较差,但能正常收获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用耕地。常用耕地作为中国基本的、宝贵土地资源,受到法律严格保护,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

2、临时耕地

临时性耕地:又称“帮忙田”,是指在常用耕地以外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不能正常收获的土地。根据法律规定,种植农作物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在其它一些地方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易造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也要逐步退耕。因此,我们又可称这部分临时性耕地为待退的临时性耕地。

二、有哪些耕地条件

1、水田

水田:指筑有田埂(坎),可以经常蓄水,用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因天旱暂时没有蓄水而改种旱地作物的,或实行水稻和旱地作物轮种的(如水稻和小麦、油菜、蚕豆等轮种),仍计为水田。

2、旱地

旱地:指除水田以外的耕地。旱地包括水浇地和无水浇条件的旱地。

3、水浇地

水浇地:是指旱地中有一定水源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下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由于雨水充足在当年暂时没有进行灌溉的水浇地,也应包括在内。

4、无水浇

无水浇条件的旱地:是指没有固定水源和灌溉设施,不能进行正常灌溉的旱地。

三、耕地质量分多少个等级

1、通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中国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质量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

2、将全国耕地按照1

4等、5

8等、9

12等、13

15等划分为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和低等地 。

3、耕地质量指耕地的质量内容包括耕地用于一定的农作物栽培时,耕地对农作物的适宜性、生物生产力的大小(耕地地力)、耕地利用后经济效益的多少和耕地环境是否被污染四个方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土地性质分类和用途

法律分析:土地性质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其中: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包括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性用地,比如农村的广场等);3、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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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用途分类有哪些

土地使用用途分类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产权的种类

1.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土地用益物权

土地用益物权是依法对一定的土地占有并加以利用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3.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

(1)土地他项权利特征

其特征包括:

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2)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

3)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4)它的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

5)它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2)主要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我国现行法律确定了地役权的概念。

2)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3)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4)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5)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6)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7)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8)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转移土地占有而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依法进行处分,并以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性土地他项权利。

求国家最新土地分类标准,谢谢

12个一级类土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跟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照表:

上面是旧的,下面是新的,数字是代码。

111

灌溉水田=11

11

灌溉水田

112

望天田=12

12

望天田

113

水浇地=13

13

水浇地

114

旱地=14

14

旱地

115

菜地=15

15

菜地

121

果园=21

21

果园

122

桑园=22

22

桑园

123

茶园=23

23

茶园

124

橡胶园=24

24

橡胶园

125

其他园地=25

25

其它园地

131

有林地=31

31

有林地

132

灌木林地=32

32

灌木林

133

疏林地=33

33

疏林地

134

未成林造林地=34

34

未成林造林地

135

迹地35

35

迹地

136

苗圃=36

36

苗圃

141

天然草地=41

41

天然草地

142

改良草地=42

42

改良草地

143

人工草地=43

43

人工草地

151

畜禽饲养地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以外的畜禽饲养地

52、53

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

152

设施农业用地

……

无类别

153

农村道路=63

63

农村道路

154

坑塘水面=74中未养殖坑塘水面

74

坑塘水面

155

养殖水面=74中养殖坑塘水面

74

坑塘水面

156

农田水利用地=77

77

沟渠

157

田坎=87

87

田坎

158

晒谷场等用地是指农村居民点外的晒谷场等用地

52

农村居民点

201

城市=51A

51A

城市

202

建制镇=51B

51B

城镇

203

农村居民点=52

52

农村居民点

204

独立工矿用地=53

53

独立工矿用地

205

盐田=54

54

盐田

206

特殊用地=55

55

特殊用地

261

铁路=61

61

铁路

262

公路=62

62

公路

263

民用机场=64

64

民用机场

264

港口码头用地=65

65

港口、码头

265

管道运输用地指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外地上管道运输用地

……

除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外有关地类

271

水库水面=73

73

水库水面

272

水工建筑用地=78

78

水工建筑物

311

荒草地=81

81

荒草地

312

盐碱地=82

82

盐碱地

313

沼泽地=83

83

沼泽地

314

沙地=84

84

沙地

315

裸土地=85

85

裸土地

316

裸岩石砾地=86

86

裸岩、石砾地

317

其他未利用土地=88

88

其它

321

河流水面=71

71

河流水面

322

湖泊水面=72

72

湖泊水面

323

苇地=75

75

苇地

324

滩涂=76

76

滩涂

325

冰川及永久积雪=79

79

冰川及永久积雪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几种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类型,分别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鲜明的特征,因为只要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基本上就不需要向国家交纳任何的费用。而且,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其他大多数人都是通过出让方法获得的使用权。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几种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出让土地使用权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

二、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人不会不清楚自己土地所属的类型,如果是划拨土地的话,在使用问题上就受到很多的限制。而且,若非国家行政单位或者非营利性质的项目的话,几乎不可能以划拨方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当然,划拨土地使用权后期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操作,变成和出让土地一样的性质。

土地按性质分为哪几种?使用年限分别为多少?(属于国家土地的有哪些种类)

好了,今天关于“国有土地分类有哪些类别有几大类”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国有土地分类有哪些类别有几大类”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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