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有异议怎么办(广东律师费收费标准2023)
导读:我们的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调整收费标准或重新评估工作难度。若协商无果,可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法律约束力。若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否定合...
广东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导读:我们的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调整收费标准或重新评估工作难度。若协商无果,可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法律约束力。若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否定合同效力或修正条款。一、广东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1.友好协商解决方案:在此情况下,我们的建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沟通和谈判,寻求共同利益所在,以期达成平衡的前提下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或者针对实际产生的工作内容重新评估其难易程度并作出合理的收费调整。
2.申请仲裁程序:若友好协商未能顺利解决问题,可选择向所在地区的律师协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所做出的裁决同样具备法律约束力。
3.依法提起诉讼程序:倘若仍对此前的仲裁结果持有异议,且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当事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力求否定原有的合同效力或进一步修正相关条款规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其实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二、广东刑事拘留咨询收费多少
通常情况下,法律服务费用会根据诉讼标的物的价值高低进行相应调整。对于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内的案件,一般的收费标准为1000元至2000元之间。而对于诉讼标的额超出一万元但未达十万元的部分,则将按照5%至6%的比例进行收费。类似地,对于超过十万元但不足一百万元的部分,其收费标准将依照4%至5%的比例进行计算。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收费方式通常要求当事人预先支付代理费用,即使最终官司败诉,所缴纳的费用亦不会退还。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我们我们的建议各合作方积极开展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收费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或者重新审视各项工作任务的复杂程度如果经过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其实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例如申请仲裁需要明确的是,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执行力假如对于仲裁结果存在不同意见,当事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期否定原有的合同效力或者对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广东离婚协议书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般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主要是当事人和律师协商一致的结果,与律师的执行能力、工作经验、专业特长、所花时间等因素有关,尽量和律师协商吧。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如果没有什么财产纠纷及复议问题的话,就会直接到民政局去办理相关的手续。要是有的话那么可能就要好好签订一下协议书了。协议书的签订最好是双方找律师一起来你拟定,但是律师如何收费呢?下面以广东离婚协议书律师为例,介绍下。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其实我们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其实我们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其实我们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其实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其实我们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其实我们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其实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其实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其实我们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其实我们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其实我们应当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其实我们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其实我们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其实我们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 结算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其实我们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不予支付。
第二十二条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其实我们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其实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实我们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第二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其实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
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
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用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的有效凭证的;
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
五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其实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第二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超越定价权限,擅自制定、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处分。
第三十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其实我们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其实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执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7〕286号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费〔2000〕392号同时废止。
按件收费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 ;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民商服务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广东离婚协议书律师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刑事案件
1 一审阶段:
①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② 审查起诉阶段: 6000-30000元人民币;
③ 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④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⑤ 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其实可以实报实销,也其实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广东离婚协议书律师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以上就是对广东离婚协议书律师收费标准的一个详细的解释说明,其实总体来说关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我国还是有一个详细的标准的,基本上全国的标准不会相差太多,但是各地会稍有差别。那么到这里,相信你已经对收费标准有了详细的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