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作假有哪些后果(司法鉴定作假的可能性存在吗?)
导读:司法鉴定弄虚作假后果严重。一旦被发现,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厉惩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这种行为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
司法鉴定作假有哪些后果
导读:司法鉴定弄虚作假后果严重。一旦被发现,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厉惩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这种行为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司法鉴定机构必须确保鉴定意见公正可靠,严禁造假。一、司法鉴定作假有哪些后果
绝无可能。
鉴于司法鉴定机构所肩负的重任和所面临的压力,务必确保鉴定意见书的公正性与可靠性,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法院查明在司法鉴定过程中有造假的行为存在,将立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严厉的惩罚,严重者甚至需负上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此种行为应判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司法鉴定时间是多少
司法鉴定一般需要三十个工作日出结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其实我们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其实可以延长。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其实我们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其实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司法鉴定作假有哪些后果”,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司法鉴定会不会作假
司法鉴定的鉴定意见作为很重要的一项证据,如果弄虚作假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不少的诉讼案件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参与,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到委托后通过专业性的鉴定提供案件所需要的鉴定意见。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少人存有司法鉴定会不会作假的疑问,而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明显是否定的。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解答其不会弄虚作假的原因,看完后您就会明白为什么司法鉴定机构不会作假了。
一、司法鉴定的真实可靠性
1、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2、司法鉴定的鉴定意见作为很重要的一项证据,如果弄虚作假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其实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3)《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三十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事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办案人其实可以向办理案事件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一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
3、司法鉴定的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其实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其实我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二、司法鉴定的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其实我们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机构所提供的鉴定结果一般都是真实可靠的,不会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若果当事人对于司法鉴定会不会作假仍存有疑问的,其实可以到其他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再次鉴定。需要注意的是,再次申请司法鉴定的委托人需要重新缴纳鉴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