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能否自行否决检察院的办理移送(什么刑事案件法院判决的时候都听检查院的吗?)
公安有权否决案件提交检察院,其针对部分非刑事案件(如治安案件)或证据不足需进一步调查的刑事案件,可选择不移交检察院。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须确保充分掌握犯罪事实...
公安有权否决案件提交检察院,其针对部分非刑事案件(如治安案件)或证据不足需进一步调查的刑事案件,可选择不移交检察院。在这...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公安机关能否自行否决检察院的办理移送
公安有权否决案件提交检察院,其针对部分非刑事案件(如治安案件)或证据不足需进一步调查的刑事案件,可选择不移交检察院。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须确保充分掌握犯罪事实与证据,并将相关资料完整移交给检察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其实我们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其实我们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实我们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其实我们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