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的设立程序(企业设立财务公司有什么必备条件?)
导读:筹建工作报告和申请开业报告;中国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股东资金到位的验资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货币资金入帐证明;财务公司章程;拟任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公司的设立程序
导读:筹建工作报告和申请开业报告;中国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股东资金到位的验资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货币资金入帐证明;财务公司章程;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及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5年以上人员的证明材料;股东名称及其出资额;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营业场所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的设立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筹建财务公司,申请人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第一,筹建申请书,其内容应包括拟设财务公司名称,公司所在地、注册所在地、注册资本金、股东及其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第二,设立财务公司还需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首先,要包括集团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分析、在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其次,要包括设立财务公司的目的及作用;最后,要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集团或集团母公司最近3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第三,企业集团的设立批文;第四,拟设立财务公司的章程;第五,成员单位的名册及产权关系证明;第六,发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及出资保证;第七,筹建负责人名单及简历;第八,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确认上述文件、材料真实可信的证明;第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用中文书写。申请人如为外资或中外合资的企业集团,须同时附英文文本。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财务公司筹建申请的答复期为3个月。如未获书面批复,申请人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同样内容的申请。财务公司的筹建期限为6个月。逾期不申请开业或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的,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如遇特殊情况,由筹建人提出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适当延长筹建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筹建期内不得以财务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财务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开业申请。井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建工作报告和申请开业报告;
(二)中国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股东资金到位的验资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货币资金入帐证明;
(三)财务公司章程;
(四)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及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五)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5年以上人员的证明材料;
(六)股东名称及其出资额;
(七)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八)营业场所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
(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同时,财务公司的开业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财务公司凭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另外,经批准开业的财务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3个月不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公司设立的程序
1、投资人签订股东出资协议。2、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申请企业设立登记。4.申领营业执照。5、申请刻制印章。6、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7、申办税务登记证。8、申请发票购用簿。9、企业开设纳税专户。10、购买发票开业,进入实际公司经营阶段。公司设立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目前,在实践中,公司企业的设立与此基本相同的设立程序如下: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在确定股东及公司办公场所之后,由全体股东共同委托一名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其他人,由其持公司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拟成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名称预先登记。由于名字重复及保护其他权利的需要,之前所拟定的公司名字很可能得不到核准,所以在申请之前其实我们应当多选几个备用的名字。符合工商部门要求的条件的,即时其实可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制定公司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践中的作法一般都是在公司发起人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时向申请人提供一份统一规划格式和内容的公司章程。但是这种公司章程,只是一般性的,也是最普通的一种,在许多情况下它并不能真正体现全体股东的意愿。所以当股东们在成立较大的公司或者股东之间利益冲突比较大时,其实我们应当请律师加以修改。当然,自己对法律很精通的话,也其实可以自己修改。
3、如果暂时不能通过公司章程,也其实可以先签订一个协议,对各个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影响到公司设立登记的内容作以约定,待名称核准后再通过章程也其实可以。
4、由办理者持该核准通知书到拟开户的银行开设临时帐户。
5、由股东按照章程或者协议约定的数额向该临时帐户注入资金,由银行出具出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其实我们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证明其出资情况(部分公司)。
6、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向其提供前面已经取得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其验资后出具公司设立审计报告(部分公司)。
7、由出资最多的股东负责召集和主持第一次股东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等,并通过股东会决议。
8、由负责办理公司登记的人持公司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办公场地证明,房屋主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并填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一些表格,一并交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9、一般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七个工作日内就能领取公司营业执照。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10、公司成立后,携带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店,由其上网输入相关信息生成号码后刻制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合同章等印鉴。这些章刻好后,就其实可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