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语言暴力犯法吗(老师侮辱学生尊严是否犯法?)
校园语言暴力是违法行为,如果造成损害则构成侮辱罪的,则可以定罪。一般校园语言暴力定罪具有一定的难度,如证据收集、固定,对受害人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等。法律规定,侮...
对于侮辱人民教师犯法吗的问题,我有一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校园语言暴力犯法吗
校园语言暴力是违法行为,如果造成损害则构成侮辱罪的,则可以定罪。一般校园语言暴力定罪具有一定的难度,如证据收集、固定,对受害人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等。法律规定,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客体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校园暴力是指在校内外发生的,可能造成受害者身体、心理、性等方面伤害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的常见表现形式包括身体暴力、情感或心理暴力、性暴力和欺凌 。
我国多部法律法规都包含对“校园暴力”相关内容的规定,实施校园暴力可能触犯法律。校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相关国际组织也进行了有关调查,并积极推进预防举措在各国家和地区的落实。全面性教育中也包含与“校园暴力”相关的学习目标和内容,以期学习者能对校园暴力的相关概念与行为作出合理判断,并掌握面对校园暴力的应对方式 。
校园暴力常见类型
1、校园中的身体暴力。校园身体暴力又称躯体暴力,它是指在与校园环境有关的情境中发生的包括推搡、抓夺、击打、捆绑、踢踹、鞭打或枪击等蓄意使用体力、包括使用武器来伤害或残害受害者的行为 [6] 。教师对学生使用体罚属于身体暴力 。
2、校园中的情感或心理暴力。校园情感暴力或心理暴力,是指在与校园环境有关的情境中发生的包括限制行动、诋毁、嘲弄、威胁和恐吓、歧视、排斥和其它非身体形式的敌意对待 。
3、校园中的性暴力。校园性暴力是指在与校园环境有关的情境中发生的性方面的嘲弄和流言、性骚扰、性侵害、强奸、性羞辱和/或恐吓,被迫观看有关性的行为、、照片或网站等行为 。
4、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实际或认知到的权力不平衡,会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生或有反复发生的可能性 。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老师侮辱学生尊严是否犯法?
老师侮辱学生尊严犯法,具体如下:
1、违背师德,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2、当从辱骂他人造成这人名誉受损的,可以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3、要划清正当的舆论监督与文字侮辱的界限;
4、划清正当的文字创作与贬损人格、破坏名誉的界限;
5、划清当事人所在单位依职权对个人的政绩、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评价、审查行为与侮辱的行为界限;
6、划清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揭发不道德行为、违法行为直到犯罪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
7、划清出于善意的批评,包括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各级领导批评行为,同恶意的侮辱行为的界限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老师骂人犯法吗
老师骂人一般是违法的,属于侵犯名誉权、人格权的侵权行为。
骂人处罚如下:
1、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5、如果不是在公共场合公然用言语侮辱他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只是简单民事侵权。由行政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警告。
6、如果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则是触犯了刑法规定的侮辱罪。
7、一般性的朋友邻里因纠纷而骂人,社会危害性小,都不会达到侮辱罪的程度。
8、当自己被骂时,看情况分别对付,情节轻微的,与其理论,用文明的语言回击他,如果对方不依不饶,最理智的做法是报警,让公安对他进行教育,一般给予警告或罚款。
9、由骂人引起的打架,如果构成轻伤,构成刑事案件,先动手的肯定要承担一定责任,后动手的可以辩护正当防卫,这样责任就相对轻了。综上所述,骂人可能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构成民事侵权责任; 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老师辱骂、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等,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3、《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 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 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 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百度百科-体罚
网络爆破手是什么?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网络爆破手就是一些这个不法的人员,通过进入老师正在给学生上网课的过程中,通过强制共享屏幕,辱骂老师和学生,甚至是播放播放不雅的视频,扰乱上课秩序,这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1月2号凌晨一点,网友“小小沼泽酱”发文求救称,其母为河南省新郑市第三中学一名人民教师,日前已经在上网课中被“网课爆破”之后猝死。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而不少师生都发文表示遭受过“网课爆破”。
网络爆破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呢?
有记者实测发现,有人把入侵网课变成了一门“生意”,一些捣乱课堂秩序的网课爆破手仍然在不少社交平台发布小广告,并通过组建社交群组来接单,群成员以“00后”居多,甚至还有自称初中生的爆破手表示,不收费,只为好玩儿。殊不知,学生针对上课教师的行为,无论自己还是请人爆破网课秩序都属于违法行为。
从法律方面分析,这个网络爆破手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1、行政上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进行治安处罚,最高可处十日行政拘留。"
2、民事上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事赔偿是独立于行政和刑罚的,就是说,无论是否进行行政处罚还是进行了刑罚,被害人都可以提起民事赔偿。
3、刑法的惩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的惩罚是很严厉的,这个是犯罪了,不但影响个人的,还能影响自己孩子的考学,就业、参军等,很多涉及到政审的事情,都是有影响的。
那么“未成年人”身份的保护伞是否可以免责?
《民法典》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民事责任而言,小朋友的无聊与恶作剧造成了侵权后果,家长必须买单。
如何监管和防止网络乱象呢?
1、明确平台方的监管责任。
对于这类事情,平台方是有很大责任的,你是提供服务和获得受益的同时,应该对客户进行筛选的和核查的,对网友在自己平台发生的各种行为是要约束的,视而不见或者假装视而不见,只会让这种现象越来越泛滥,平台本身也是会受到反噬的。
2、对现象背后的操纵者严惩。
从这些爆破群里可以发现,这是又组织有纪律的团体行为,而且利用的是未成年人的身份以及青春期的躁动以及寻求刺激的心理,有教唆和组织的行为,这比实施网曝的人更可恨更可怕,一定要严惩他们,从根上清除。
最后想对现在这些整天玩手机凑热闹的年轻人说一下:
手机真是一个很好的娱乐工具,但是人的一生不是只有娱乐,应该是我们在只配手机,用他来娱乐,而不是被手机支配,这样其实是自己娱乐了别人而不自知。
另外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是法不责众,大家这么干都没事了,自己也不会有事,要知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再想一下,如果有一天这些人转过头来“爆破”你或者你的家人,你该怎么办呢?这个社会是规则的,所有的自己皆以约束为前提的。
还有,这个世界上除了手机还有更广阔的天地,眼睛离开手机,你会看见这个世界是多样的、精彩的、瞬息万变的。科技也是不断在发展的,手机不是永久的,你也是可以改变这一切的人呢的。
今天关于“侮辱人民教师犯法吗”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