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六大顽瘴痼疾是什么意思(六大顽瘴痼疾是指什么)
政法六大顽瘴痼疾是: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
教育整顿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指的是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重要的话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我将尽力为您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建议。
政法六大顽瘴痼疾是什么意思
政法六大顽瘴痼疾是: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各单位及时总结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成效、分类梳理问题台账、汇总案件线索核查、顽瘴痼疾整治总体情况推动整改到位。围绕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出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找准管理监督的短板漏洞,用制度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
全国政法队伍相关整顿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已启动,将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6类顽瘴痼疾进行集中整治。
试点工作将突出抓好清除害群之马、弘扬英模精神、提升能力素质等任务。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以清除害群之马来维护好政法队伍肌体健康。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剑指”6类顽瘴痼疾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渝北全面整治政法队伍中的六大“顽瘴痼疾”
六大顽瘴痼疾是指什么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培养目标
围绕“公法私法,虚实并进,彰显商法,实践优先”的原则开展法学教育,突出“实践性教学”,重视“商务特色培育”。
把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放在首位,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方式和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培养能够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复合型法科人才。
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六大顽瘴痼疾是指什么
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六大顽瘴痼疾是指: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任务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危害政法队伍肌体健康的“六大顽瘴痼疾”,二是执法司法不公、不严、不廉等沉疴积弊,三是影响群众获得感的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慵懒散漫等执法司法作风方面的暗疮陋习。
六大顽瘴痼疾的思想认识
一、“六大顽瘴痼疾”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确定要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作风形象改观,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违规经商办企业;3.违规参股借贷;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7.离职检察人员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二、“六大顽瘴痼疾”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检察干警查纠问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通过全面排查、深挖细查,共发现属于“六大顽瘴痼疾”范畴的问题11个。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个,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4个,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6个。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个别人员认识不清,对于不属于填报的情况进行填报;个别人员填报内容不完整,没有详细记录被记录填报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情况等主要内容,不能全面反映过问情况;记录报告主体不全面,没有做到全覆盖。
(二)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1.检察机关对监狱报送减刑、假释案件相关资料不全面、不及时问题,没有通过正式方式及时纠正,审查不认真不细致。
2.检察机关对监狱提供的减刑、假释积分考核、奖励审批表等减假依据停留在事后书面审查,忽视同步对罪犯考核得分客观性、真实性的实质考察、审查;对罪犯的询问没有做到全覆盖。
3.针对监狱重视劳动改造轻视思想改造、对罪犯认罪悔罪教育改造力度不足问题,检察监督不实不细。
4.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检察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同步监督不到位;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机关审核不扎实不全面。
(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发面存在的问题
1.司法不规范导致数据错误、报表失真。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长期无结果的案件中,因部分案件案卡填录不完整,文书上传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已立案或已撤案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立案或未撤案,公安机关已答复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答复。
2.司法不严格造成监督不力。对部分立案监督案件停留在公安机关是否答复上,未进一步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情形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公安机关接到检察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超过法定期限答复的情况未履行监督职责。
3.卷宗装订不规范。个别刑事案件卷宗中缺少检察机关送达回证、公安机关答复文书,个别案件卷宗封面填写不完整甚至填写信息错误。
4.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不规范,专人管理制度落实不细。
5.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存在短板,导致成案率较低、办案效率不高、办案效果不佳。
6.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后,被指定管辖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流转程序掌握不够,案卡填录不规范,影响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
三、“六大顽瘴痼疾”整改成效
对发现的上述11个问题,我们认真落实“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求,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措施到岗,具备条件的立查立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限期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跟踪问效,整改不到位不销号,长效机制不建立不过关。截止10月18日,已整改到位5个,完成制度机制建设5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典型案例通报,在办公楼显示屏滚动播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在微信公众号、检察局域网转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作品,制作开通防止过问案件手机彩铃,印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50问》口袋书,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强化守规自觉。
2.督促个人填报。采取个人填报、组织补报、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制作专用保密信封打消干警填报顾虑,最大限度地摸排有关违规问题。建立线上线下逐案记录报告制度,督促办案人员同步填写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记录报告事项。
3.加大督察力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体检察人员填报情况汇总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印发通报,督促整改。对15个零报告部门,采取分管院领导参加部门会议、与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等方式,帮助查找原因,督促做好记录。有2个部门的干警补报了符合要求的《报告表》。
4.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常态化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事项、填报程序及办案人员线上线下填报要求,细化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追究问责等日常管理。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全面采集信息。完善各类检察人员及其亲属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在编干警、借调人员、书记员及聘用人员按要求认真填报个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信息,共采集个人信息1073条。
2.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班子成员带队广泛走访,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全面收集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3.认真细致甄别。协调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组成专班对收到的261条反馈信息认真甄别,经调查,2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聘用人员有经商办企业情形,虽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但也应从严管理,经谈话提醒后,2名聘用制书记员主动注销了名下企业,3名聘用人员书面承诺依法依规经营。
4.推行动态监督。出台《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经商信息查询通报制度》,加强动态信息监管。组织检察人员及其亲属按人员类别分别向市院签订承诺书,就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参股借贷、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作出承诺。承诺书留存政治部备查。
5.探索协作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发生,实时掌握检察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从事经营活动信息,目前正与 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经商办企业信息查询协作机制,定期查询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规范检察机关人员日常管理,杜绝违规问题发生,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官退休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开展重点案件监督。对今年以来三门峡监狱办理的16名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12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回头看”。对正在提请减刑、假释的102名罪犯的相关材料全面审查,建议并督促法院对10名重点罪犯开庭审理。对审判人员在提请前、开庭中与罪犯本人、管教干警、同监舍罪犯的谈话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5名罪犯建议从严掌握减刑幅度,对2名拟假释罪犯依法提出不予假释的书面意见。
2.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协调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报请程序和报请期限的日常监督;与三门峡监狱会签《关于加强罪犯计分考核监督工作的规定》,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同步监督,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力问题。
3.强化检察监督手段。针对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程序不严格、责任主体不明确现状,督促4个基层社区矫正中心对6名因病保外就医人员及时组织重新司法鉴定;针对暂外服刑人员“回头看”中发现的社区矫正机构1名暂外人员再犯罪情形,发函督促基层检察院监督纠正;针对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向监狱发出加强监管干警培训力度、重视对罪犯思想教育改造的检察建议。
4.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组织自查。在2017年11月1日以来离职的12名检察人员中未发现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情况。关口前移。出台规定,在办理检察人员离职手续时,同步签订不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承诺书;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检察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信息通报的九条措施》,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控。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明晰查纠方向。重点排查“一部门(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两环节(审查逮捕环节和审查起诉环节)”。全面排查本院受理的30起案件线索,同时阅卷评查基层院已办结的21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立未立、立不及时以及调查不透或结论定不准等问题;逐案自查2019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逐案评查2017年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刑事申诉等案件,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捕未捕、应诉未诉、漏罪漏犯等问题。
2.强化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统一制作《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执检部门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受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台账》,规范案件线索管理,严格调查备案制度,加强对案件线索处理的统一把关。
3.加强学习教育。收集最高人民检察检院及其他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课件、经验和学习资料,刻录成光盘发放两级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干警,建立自学制度,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本业务条线考核内容,督促干警自觉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下发《关于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职务犯罪侦查案件流转注意事项的提示》,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节点填录工作。
切实抓好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是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成败之举,是市人民检察院必须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必须履行的时代使命。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措施推进“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继续深入,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人民群众评价,以监督促进整改,以监督检验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
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自于网络
六大顽瘴痼疾与五大汇编的区别是什么
六大顽瘴痼疾与五大汇编的区别是六大顽瘴痼疾和五大汇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内容和领域上有所不同。
1、六大顽瘴痼疾:六大顽瘴痼疾是指中国社会存在的长期而严重的问题,也被称为"六顽六痼"。这些问题包括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风气以及维稳之风。这些问题被认为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顽症,阻碍了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健康发展。
2、五大汇编:五大汇编指的是中国中央政府编制的五套重要法典,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编码法》。这些汇编是中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宪法、民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不同领域,对社会治理和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综上所述,六大顽瘴痼疾强调社会问题和不健康现象,而五大汇编则是法律相关的编纂工作。两者在内容和领域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目标是指什么
整治目标为聚焦“六大顽瘴痼疾”“两大突出问题”和“一项持续防范”及市政法各单位自身排查的可能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全系统全链条整治。
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即长期影响制约本地公正执法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六大顽瘴痼疾”包括: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两大突出问题”包括: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一项持续防范”为持续防范政法单位存在的国家安全方面风险隐患。
政法队伍六大顽瘴痼疾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六大顽瘴痼疾是指: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好了,今天关于“教育整顿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指的是”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教育整顿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指的是”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