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低保的十八种大病(什么重大疾病能办低保吗)
法律分析:低保申领条件并不是以疾病为审核标准的,低保申领条件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申请低保的靠的主要理由是困难,不是病,如果富有...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尽力为大家解答关于办理低保几种大病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关于办理低保几种大病的话题,我们开始讲解吧。
办低保的十八种大病
法律分析:低保申领条件并不是以疾病为审核标准的,低保申领条件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申请低保的靠的主要理由是困难,不是病,如果富有,不管得了什么疾病都没有低保。严重的器官衰竭、艾滋病、白血病、重度精神病、血友病、胃癌、肺癌、结肠癌、食道癌、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重症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等18类疾病。以上这些重大疾病都可以有机会申请低保,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只是必备条件之一,并不是说一定可以申请到低保。患上这些疾病,还要丧失劳动能力以及获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在收入方面,也要相关证明。若离异家庭,还要递交离婚证明。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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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重大疾病能办低保吗
重大疾病办低保有两种情况。第一种,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家人患重大疾病可以办理低保。第二种,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患有重大疾病申请低保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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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十种大病可以申请低保
法律分析:
办理低保不是以哪十大疾病作为依据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或重患。并且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文件证明;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目前经济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建档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申请低保的24种大病
法律分析:现在卫生部规定的重大疾病将原来的二十四种改为三十六种,包括: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瘫痪15、心脏瓣膜手术16、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7、严重脑损伤18、严重帕金森病19、严重度烧伤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2、语言能力丧失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4、主动脉手术25、严重的多发性硬化26、严重的1型糖尿病27、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28、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29、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30、肢体机能完全丧失31、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32、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33、意外伤害3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35、遗传性疾病36、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二十八条 对低保家庭中的下列人员,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
(一)老年人;
(二)未成年人;
(三)重度残疾人;
(四)重病患者;
(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生活困难人员。
申请低保的四种大病
法律分析:家庭成员由于残疾或者疾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低保,那么由此可知可办低保的大病应该达到致使病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这样的疾病有以下48种: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要器官移植、重要脏器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尿毒症、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慢性肝炎、恶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双目失明、严重帕金森、严重原发性心脏病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低保二十种大病
能够申请低保的二十种大病如下: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瘫痪。
15、心脏瓣膜手术。
16、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7、严重脑损伤。
18、严重帕金森病。
19、严重Ⅲ度烧伤。
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申请低保须知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十种大病可申请低保
十种大病可申请低保的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低保的申请并不是基于患有特定的十种大病,而是依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低保的目的是帮助那些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或者尽管有法定赡养人但其无赡养能力的家庭。因此,将低保的申请条件简化为患有某十种大病是不准确的。实际上,低保的申请需要综合考虑家庭的经济状况,包括所有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而不是仅仅基于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
社保的基本保障功能:
1、医疗保险:提供基本医疗费用的报销,减轻因病致贫的风险;
2、养老保险:为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的养老金,保障老年生活;
3、失业保险: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时期的经济帮助,支持其再就业;
4、工伤保险:为工伤人员提供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的补偿;
5、生育保险:为符合条件的女性职工提供生育津贴,减轻生育负担。
综上所述,流传的“十种大病可申请低保”的说法并不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实际上低保申请依据的是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旨在援助无收入、无劳动能力及无法定赡养能力的城市家庭,而非简单地以患病作为条件,因此,正确理解低保申请标准需考虑家庭整体经济状况。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建档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好了,今天关于“办理低保几种大病”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办理低保几种大病”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