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哪些?(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是:1.制定、修改宪法并监督其实施;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宪 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关于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有哪些的信息,并尽力回答大家的问题。让我们开始探讨一下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有哪些的话题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哪些?(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哪些?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是:

1.制定、修改宪法并监督其实施;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宪 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 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2.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 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 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 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以上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有权予以罢免。

3.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 情况;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 争和和平的问题。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

位,其主要职权是: 1.制定、修改宪法并监督其实施;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

律和其他法律。宪 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

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 议案由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还规定,全国人

民代表大 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

当的决定。 2.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中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

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 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

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 军事委

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

人民法院院 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以上人员,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都有权予以罢免。 3.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国家

的预算和预算执行 情况;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

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 争和和平的问题。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制定法律;(三)监督宪法的实施;(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决定国民经济计划;(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决算;(十一)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十二)决定大赦;(十三)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应当由它行使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制定法律;

(三)监督宪法的实施;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决定国民经济计划;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决算;

(十一)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

(十二)决定大赦;

(十三)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应当由它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

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立法权,选举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哪些?(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好了,今天关于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有哪些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有哪些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有哪些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