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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第三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介绍不同等级的标准不同)

资质申请和审批 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

下面,我将以我的观点和见解来回答大家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现在,让我们开始聊一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话题。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第三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介绍不同等级的标准不同)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第三章

资质申请和审批 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通信、民航等专业工程监理资质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 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许可。延续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每套资质证书包括一本正本,四本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发放。 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

(六)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七)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

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申请晋升专业资质等级或者取得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监理业务手册》及近两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资质有效期届满,工程监理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工程监理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涉及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前款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工程监理企业改制的,除前款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申请改制的批复文件。 工程监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建设单位串通投标或者与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四)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五)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六)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

(七)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八)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工程监理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监理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企业需增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应当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及电子文档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刊登遗失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办理。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介绍不同等级的标准不同

为了便于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同时也是为了确保房屋居住者的安全水平和建筑商合法合理的利益,所以有关机构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条款,比如下文举例分析的就是关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方面的知识介绍,由此得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可以根据实力从许多方面进行细节板块的划分,继而能够迎合不同朋友的需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进行学习了解。

一、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是怎样的

房屋建筑的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资质的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的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的资质标准:

1、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在3亿元以上。

2、企业的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的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在15亿元以上。

4、企业的其他条件均要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的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来承担过下列的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的总承包或者主体工程的承包,工程质量都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的建筑工程;

(2)高度在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者建筑物;

(3)单体的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在30米以上的房屋的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以上的住宅小区或者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的合同额在1亿元以上的房屋的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要具有10年以上的从事工程管理的工作经历或者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应具有10年以上的从事建筑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具有本专业的高级职称;总会计师要具有高级会计的职称;总经济师要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贪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l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

下。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

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

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5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

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总承包商的资质越高,相应的经验也就越丰富,建设工程的质量也就更容易保证。建筑商是决定工程质量的重要的一环,一定要严格的把关。

通过上文的专业知识介绍可以得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可以被划分为许多层次,不同的资质对应的标准内容也是完全不一样的,除此之外出于消费者角度的安全问题以及建筑商角度的合法利益考量,我们很有必要参考学习上文对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划分,并且最好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具体情况拟定合理的方案,借此保障赢得的权利利益。

注册监理公司的条件?

『壹』 成立建筑监理公司的条件

一、资质标准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3、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贰』 开监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需要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依据2001年8月29日建设部发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不同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不同的建筑工程监理业务。

(一)甲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甲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

(二)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乙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

(三)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承担过二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一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丙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叁』 我想成立一个工程监理公司,都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较高(最低为1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要求较低(甲级最低为100万元,乙级为50万元,丙级为10万元)。工程企业的主要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1.甲级

(一)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十五年以上工程建设工作经验。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三)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不少于25人;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乙级

(1)级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经验。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三)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丙级

(一)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八年以上工程建设工作经验。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三)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

(五)企业技术负责人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时,一般应向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新建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可向建设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办理资质申请手续时,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企业章程;

(4)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 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6)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新建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按最低等级核定,并设立一年的临时期限。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连续两年通过年检,方可申请晋升资质。

(3)注册监理公司的条件扩展阅读: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三、收费;免收费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三个序列。

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附表2);除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它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事务所不分等级。

『肆』 成立监理公司位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31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依据2001年8月29日建设部发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不同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不同的建筑工程监理业务。

(一)甲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甲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

(二)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乙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

(三)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承担过二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一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丙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资质申请和审批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章程;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伍』 成立监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其中,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专业资质;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事务所资质。

(二)已经完成执业人员注册手续,相关执业人员已经取得在本企业注册的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五)拟申请事务所资质的,还应在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六)拟申请丙级专业资质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技术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

(七)拟申请乙级专业资质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工程建设工作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4.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件2)所要求人数。

5.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不可由已作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上报的人员兼任)。

(八)拟直接申请甲级专业资质的,还应当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只可直接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陆』 注册监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注册资金多少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甲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乙级以下由省建设厅审批,报建设部备案。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具体条件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目录

1、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以上万人民币;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申请资质升级,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监理业务手册》及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总结。

3、申请资质增项,需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4)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建设厅进行审核,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省建设厅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六)行政许可数量

无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以上审核许可以当地为准。

『柒』 注册监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注册资金多少

您好!注册监理公司需要资质核准。甲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乙级以下由省建设厅审批,报住建部备案。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具体条件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目录

1.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以上人民币;(102号令对注册资金有详细要求,请对照办理)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申请资质升级,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监理业务手册》及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总结。

3.申请资质增项,需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4)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建设厅进行审核,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省建设厅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六、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以上审核许可以属地要求程序为准。但基本相同。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捌』 设立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3、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事务所资质标准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介绍?

最新工程监理企业专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哪些内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

一、工程监理企业专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建筑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建筑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建筑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建筑单位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建筑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建筑施工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建筑单位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3、丙级

(1)建筑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建设单位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相关建筑人士可以通过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利用建设通查询工具全国具体专业资质的企业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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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质甲级、乙级、丙级的监理范围房建和市政有没有文件详细规定

住建部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58号令,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具体可在住建部管网上查阅。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三个序列。

1、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

2、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它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

3、事务所不分等级。

二、专业资质

1)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相应类别建设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2)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含二级)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3)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扩展资料: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专业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

(二)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为三个类别: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3、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和凿井。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和业绩进行考核。

2、对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依据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

(六)申请两个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1中相应专业的专业设置和注册人员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七)具有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治理业务;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三类(分项)专业资质中任一项甲级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业务。

(八)本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参考资料: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百度百科

公路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标准介绍?

最新公路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哪些内容?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

一、公路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甲级企业人员、业绩和人员结构条件

建筑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2人具有公路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10年以上从事公路、桥梁、隧道工程工作经历,5年以上监理或者建设管理工作经历,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

建筑施工企业拥有中级职称以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30人,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数不少于10人,高、中级经济师或者高、中级会计师不少于3人。上述各类人员中,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数不低于70%。

建筑施工单位持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中,不少于15人具有2项一类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5人具有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经历;上述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少于3年。不具备本条前述条件,但具备以下条件者视为符合本条条件:监理企业具备不少于5项二类以上工程业绩(以《项目监理评定书》为准,下同)。

建设企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隧结构、试验检测、工程地质、工程经济、合同管理等专业人员。

2.建筑施工单位拥有材料、路基路面等工程试验检测设备和测量放样等仪器,具备建立工地试验室条件(见附件2)。

3.建筑单位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400万元。

4.建筑企业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

5.建设企业作为工程质量事件当事人,已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无责任,或者虽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处罚期实施已满1年。

相关建筑人士可以通过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利用建设通查询工具全国具公路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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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质各等级的监理范围有哪些详细规定?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三个序列。

1、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

2、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它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

3、事务所不分等级。

二、房屋建筑业务范围

1

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2

专业资质

1)专业甲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建设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2)专业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含二级)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3)专业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3

事务所资质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业务除外。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程监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工程监理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加入工程监理行业组织。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管理规定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04年6月30日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发布;根据2014年4月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15年 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2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监理企业资质,是指监理企业的人员组成、专业配置、测试仪器的配备、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第四条 监理企业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活动,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受交通运输部委托具体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从业范围

第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专业划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专业。

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水运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

第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其获得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监理业务:

(一)获得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一、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二)获得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三)获得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可在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内从事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四)获得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殊独立大桥项目的监理业务;

(五)获得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隧道专项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殊独立隧道项目的监理业务;

(六)获得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各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工程通讯、监控、收费等机电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七)获得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大、中、小型水运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八)获得水运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中、小型水运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九)获得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可在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内从事小型水运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十)获得水运工程专业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水运机电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业务的分级标准见本规定附件3。

第三章 申请与许可

第八条 申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应当具备本规定附件1、2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

第九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甲级、乙级监理资质,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水运工程专业甲级、乙级、丙级监理资质,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

第十条 申请人申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三)企业章程和制度;

(四)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主要成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或者其他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六)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属于交通运输部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在向交通运输部递交申请材料的同时,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副本。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自收到申请人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递交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过程中可以聘请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且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但应当将专家评审需要的时间告知申请人。专家评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十四条 许可机关聘请的评审专家应当从交通运输部建立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专家库中选定。

选择专家应当符合回避的要求;参与评审的专家应当履行公正评审、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十五条 许可机关在许可过程中需要核查申请人有关条件的,可以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申请人应当配合。

第十六条 许可机关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七条 《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限为四年。

第十八条 监理企业在领取新的资质证书时,应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破产或者倒闭的监理企业,应将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监理企业应当依法、依合同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理。

第二十条 监理企业和各有关机构必须如实填写《项目监理评定书》。《项目监理评定书》的格式由交通运输部规定。

第二十一条 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每两年检验一次。

定期检验的内容是检查监理企业现状与资质等级条件的符合程度以及监理企业在检验期内的业绩情况。

第二十二条 申请定期检验的企业应当在其资质证书使用期满两年前三十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检验表》;

(二)本检验期内的《项目监理评定书》。

第二十三条 监理企业的定期检验工作由作出许可决定的许可机关委托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

负责检验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二十日内作出定期检验结论。

第二十四条 对定期检验合格的监理企业,由质量监督机构在其《监理资质证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对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监理企业,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责令其在六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仍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由质量监督机构提请原许可机关对其予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撤销对其的资质许可。

第二十五条 监理企业未按规定的期限申请资质定期检验的,其资质证书失效。

第二十六条 监理企业遗失《监理资质证书》,应当在公开媒体和质量监督机构指定的网站上声明作废,并到原许可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二十七条 监理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后二个月内到原许可机关办理证书变更手续。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据资质等级条件予以审查办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监理企业以及监理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应当配合。

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权有权对利害关系人的举报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条 监理企业违反本规定,由交通运输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十一条 监理企业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严重失职的,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监理企业的《监理资质证书》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5年7月1日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交基发〔1995〕448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附件2: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基本试验

附件3: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业务分级标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第三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介绍不同等级的标准不同)

好了,今天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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