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醉驾取保候审程序怎么走(醉驾取保候审程序怎么走)
导读:江苏地区酒后驾车嫌疑人取保候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符合条件者可向公安机关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审查后,若批准则通知并办理手续,嫌疑人需遵守规定。期间...
江苏醉驾取保候审程序怎么走
导读:江苏地区酒后驾车嫌疑人取保候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符合条件者可向公安机关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审查后,若批准则通知并办理手续,嫌疑人需遵守规定。期间公安继续侦查,违规则撤销并采取措施。侦查结束后,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一、江苏醉驾取保候审程序怎么走
在我国江苏地区,对于涉嫌酒后驾车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相应条款来实施与监管的。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指出,若犯罪嫌疑人身处的状况可能导致其面临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的附加刑责,抑或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带来额外社会风险的情形下,或者是由于其他具备特殊性质的情况而必须实行取保候审时,均可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以获取取保候审的批准。而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以下为详细的操作流程: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需向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请求取保候审;
其次,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会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要求以及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等等;
再次,若公安机关认定申请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便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同时着手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例如收取保证金或者寻找保证人等;接着,犯罪嫌疑人在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后,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随时接受传唤、不得逃避侦查等;
最后,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仍需继续开展案件的侦查工作,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并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当案件侦查工作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会把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江苏醉驾免予起诉新规具体内容是什么
依照中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醉驾案件的起诉标准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程度不大,不应被视为犯罪行为;
第二,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第三,得到特赦令的人将免去其所应承受的刑罚;
第四,基于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若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控告被撤销;
第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以及第六,其他法律明文规定其实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通常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使其清醒过来,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五年之内,该驾驶员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江苏省内,对涉嫌酒驾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需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之法律规定。如果相关人员具备法定的条件,便其实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审核。经过公安机关详细审查和核实后,若同意该取保候审措施,会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协助办理相应的手续。在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同时,地方公安仍将持续侦查工作,如发现当事人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将立即予以撤销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待侦查完毕之后,公安机关将会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江苏醉驾三种不起诉
醉驾三种不起诉的情况主要就是有:有坦白和悔罪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醉驾是酒驾的一种,一般醉驾就是驾驶人员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的驾驶行为,是比较严重的醉酒。醉驾不起诉的三种情况是:
1、有坦白和悔罪情节;
2、犯罪情节轻微;
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以及车辆驾驶人员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其实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