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是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纳税人权利保护(一)法律赋予纳税人哪些权利)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权利1、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纳税程序等。2、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3、纳税人依法...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1、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纳税程序等。
2、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3、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4、对税务机关所做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5、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
1、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3、应当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
三、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
1、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2、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四、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义务
1、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3、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4、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5、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
6、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7、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9、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0、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11、应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征*税作为税收制度的体现,反映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我国法律对税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作了明确规范。作为纳税人,只有正确了解自身的税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合法保障权益。
纳税人是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拓展阅读
纳税人权利保护(一)法律赋予纳税人哪些权利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我国以根本法的形式,在宪法中阐释了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税法作为基本法,税法所规定的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宪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在税法领域的具体化,从根本上该权利来自于宪法,税法对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能超越宪法而存在 。
国家对纳税人征税的权力来源于法律的规定,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在《宪法》第五六条明确规定,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在宪法中虽无明确规定纳税人有依照法律规定纳税的权利,但从宪法条文的规定解释,纳税人有权利拒绝法律规定以外的纳税义务。在法律层面,《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以及税法实体法对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作出详细的规定。
那么纳税人到底享有哪些法定的权利呢?
知情权:
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包括: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办理税收事项的时间、方式、步骤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应纳税额核定及其他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和计算方法
保密权:
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将依法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主要包括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上述事项,如无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或者的许可,税务机关将不会对外部门、社会公众和其他个人提供。
税收监督权:
对税务机关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等,可以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时,对其他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也有权进行检举。
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申请延期申报权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如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对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将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如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委托税务代理权
陈述与申辩权: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税务机关就不得对实施行政处罚;即使的陈述或申辩不充分合理,税务机关也会向解释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因。税务机关不会因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拒绝检查权: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有权拒绝检查。
法律救济权: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听证权:
对作出规定金额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税务机关会向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对此,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税务机关将应的要求组织听证。如认为税务机关指定的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主持人回避。
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但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
索取税收凭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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