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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条件)

1996年1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1号公布,自1997年月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6年1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1号公布,自1997年月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更多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条件)

1996年1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1号公布,自1997年月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第三条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第四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称登记主管机关)是企业年检的主管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其核准登记的企业的年检。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委托下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其核准登记的企业的年检。第五条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第六条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二)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三)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四)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第七条年检的基本程序:(一)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二)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三)企业交纳年检费。(四)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五)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第八条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下列文件:(一)年检报告书。(二)营业执照副本。(三)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四)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一)、(二)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和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出资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登记主管机关要求进行验资的其他企业,也应当提交验资报告。第九条企业年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由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由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第十条登记主管机关在审查期间,根据情况可以要求企业提交补充材料和有关文件,也可以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有关人员说明情况。第十一条登记主管机关年检主要审查内容:(一)企业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二)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住所是否一致;(三)企业在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后,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四)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一致;(五)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六)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出资;(七)企业法人设立后,发起人、股东和出资人是否有抽逃出资的行为;(八)企业类型或者经济性质发生变化,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九)企业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十)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或者经营期限是否到期;(十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是否发生变化;(十二)企业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十三)企业成立后是否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十四)其它需要审查的事项。第十二条登记主管机关除了对前条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外,还应当了解企业法人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情况。第十三条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不真实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责成企业到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进行验资、审计,并且于30日内提交报告。第十四条登记主管机关将通过年检的企业,分为两种类别:A级为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良好的;B级为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的。第十五条登记主管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一)企业实收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的;(二)企业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三)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登记主管机关对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第十六条登记主管机关对通过年检的企业,签署通过年检的意见。在其营业执照上加贴带有A、B标记的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后,企业取得继续经营的资格。第十七条B级企业不得办理增设分支机构和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不得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八条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由登记主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九条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条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企业于1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企业于10日内办理企业变更登记。非法人经营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其于1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二条对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的,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30日内补交出资,并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三条对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非法人经营单位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四条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30日内交付出资,并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五条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或者企业出资人在企业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其30日内将抽逃出资返还企业。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以抽逃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六条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出资的,由登记主管机关限期缴清出资,逾期不缴清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七条登记主管机关对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没收非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在3年内,对其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不予认可,同时将其名单向社会公告;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报告的,责令改正,对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八条企业年检报告书格式、年检标识样式、年检戳记样式以及其他有关年检的重要文书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第二十九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1993年12月7日国家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同时废止。第三十条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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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拓展阅读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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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年检标准?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条件)

一、营业执照年检时间规定

营业执照现在已经不需要年检了。

1、原有的营业执照年检的法律已经修改,取消了营业执照年检事项。

2、现在的营业执照只要每年年初在网上报送前一年营业情况的年度报告就可以了,不用去工商局年检。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

3、除去年报,还需要在国家工商总局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报送即时信息。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条件?

企业年检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检报告书;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6、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7、公司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8、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程序,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

企业营业执照如何进行年检?

1、进入全国企业公示系统页面、根据企业所在省份选择本省份进入。

2、完成“企业联络员注册”或者“企业联络员变更”后,进入企业公示填报页面。

3、根据企业公示填报页面的要求,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后,会自动提醒下一步需要填写的信息,只是记得要随身携带手机,需要接收验证码。

4、进入信息公示页面后,选择“年度报告在线填报”,根据要求选择填报年度。

5、先进行“基本信息”填报,特别注意的是,有选择是否公示项的,可以根据本企业情况选择,不要忘记。填好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如果信息填漏的话,是无法进入下一页面的。

6、“网站和网店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党建信息”据实填写即可。

7、各个项目填完后,进入预览。确定没有问题后可以打印出来进行存档。提交以后,当天就可以查询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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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多长时间审一次?

营业执照1年审一次。

答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记机关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同时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贴年检标记。所以,营业执照一年审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营业执照怎样年检?

我是昨天刚办理了的,给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我是个体营业执照在网上就可以办理,很方便的。第一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后选择您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进入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新用户注册,个体在下来菜单中选择个体注册即可填表。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设置密码后登陆(登录需要填写手机号接收验证码)。

第三步,登录后选择要报年限,开始填写基本信息,可以选择否对外公开。

第四步,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到出资情况添加股东出资时间。按要求填写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保存下一步,如无对外提供担保信息选择保存下一步

第五步,按要求填写建党信息。下一步预览并公示,如需打印选择预览打印。

提交后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就完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营业执照怎么年审?

营业执照怎样年审

营业执照年审现在都是网上进行,网上营业执照年检方法:

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3、选择【新用户注册】,如果是个体的话开始新用户注册那出现的【企业】下拉菜单选择【个体】注册即可填报。

4、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用户名直接用注册后即可。

5、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验证码来得比较慢。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点击箭头处“使用帮助”

6、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

7、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8、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

9、【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

10、【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

11、下一步来到党建信息,没有的情况下照图填写.

12、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如果需要打印年报信息选择【预览打印】查看预览按ctlr p即可打印

13、提交以后再到企业信用网查询你公司信息就能查看年报信息了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条件)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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