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影响共同财产(婚前债务能否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
导读:夫妻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可通过婚后共同财产偿付,但须配偶事先明示同意。涉及双方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享的财产负责清偿。一、婚前...
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影响共同财产
导读:夫妻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可通过婚后共同财产偿付,但须配偶事先明示同意。涉及双方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享的财产负责清偿。一、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影响共同财产
负债在婚前产生的情况下,亦可通过婚后共同资产予以支付,然而在此之前需得到配偶的明确首肯。
如若其内含夫妻各自的签名或其中一方比另一方更晚些时候以追认方式表达出的相同意向所引发的负债,这些便构成了典型的夫妻共债责任。
对于此类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应由夫妻双方共有资产来承担和履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前债务婚后共同偿还离婚怎么分
在已婚状况下的还款协商阶段,前述债务若于婚龄期间被投入日常家庭生计使用,那么应由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因其已构成夫妇共有的负债。夫妻共有债务理应通过夫妇共有资产进行偿还。
然而,若其中一位配偶在婚姻持续期间内,通过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则不应视为夫妇共有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负债在婚前产生的情况下,亦可通过婚后共同资产予以支付,然而在此之前需得到配偶的明确首肯。
如若其内含夫妻各自的签名或其中一方比另一方更晚些时候以追认方式表达出的相同意向所引发的负债,这些便构成了典型的夫妻共债责任。
对于此类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应由夫妻双方共有资产来承担和履行。
夫妻共同债务会影响婚前个人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债务理论上是不会影响到婚前个人财产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共同债务的话应该是夫妻共同偿还的,人民法院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去执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偿还方案。一、夫妻共同债务会影响婚前个人财产吗?
夫妻共同债务不会影响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偿还,夫妻一方欠债的,法院不会强制执行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实我们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如果说夫妻共同财产足够偿还共同债务,像这种情况对个人财产肯定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同样的道理,如果是个人债务的话,在还债的这个问题上就不应该影响到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用个人财产清偿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