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什么情况下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导读:失信被执行人包括那些明明有履行赔偿能力但故意拒绝执行法院裁决的个人或组织,他们通过虚构线索、暴力或威胁干扰执行程序,伪造证据、伪证或隐匿转移资产以规避法院...
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导读:失信被执行人包括那些明明有履行赔偿能力但故意拒绝执行法院裁决的个人或组织,他们通过虚构线索、暴力或威胁干扰执行程序,伪造证据、伪证或隐匿转移资产以规避法院追讨,以及违反财产报告义务的行为人。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司法执行的诚信原则,将受到法律制裁。一、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即其实可以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具备履行赔偿义务的实力却拒绝履行法定裁判文件确定的责任;
以虚构线索、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干扰或抵制法院的执行程序;
通过制造假的证据、写假証言或利用隐蔽、转移资产等方式来逃避法院的追讨;
或是违反了应向法院提交财产报告的制度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即其实可以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具备履行赔偿义务的实力却拒绝履行法定裁判文件确定的责任;
以虚构线索、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干扰或抵制法院的执行程序;
通过制造假的证据、写假証言或利用隐蔽、转移资产等方式来逃避法院的追讨;
或是违反了应向法院提交财产报告的制度等等。
被执行人什么情况下会被拘留
被执行人在需要履行义务,但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会被拘留。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当然了,目前我国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也必须要报经人民法院的院长批准,这是程序当中的限制要求。一、被执行人什么情况下会被拘留?
被执行人拘留的条件是: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其实我们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人民法院的院长批准。
3、异地拘留其实我们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对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被执行人什么情形下会被拘留?
在执行阶段经常适用司法拘留的主要有两个原因:
1、不按时、如实申诉财产的。
2、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妨害执行、转移财产的行为也适用司法拘留。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被执行人在特定的条件之下将是会被人民法院采取司法拘留的方式的,比如说,被执行者拒不执行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其实可以采取拘留的措施。对于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实际上是其实可以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然后请求协助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