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二等功待遇(二等功有什么优待政策?)
法律分析士兵荣立二等功后在地方的待遇包括:一、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就是说,在按统一标准发给其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因其荣立二等功,再按一定比例或定额增发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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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二等功待遇
法律分析
士兵荣立二等功后在地方的待遇包括:
一、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就是说,在按统一标准发给其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因其荣立二等功,再按一定比例或定额增发优待金。
二、退役后作转业安置。《兵役法》第56条规定:
1、一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安排工作。
2、《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4条第2项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官在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作转业安置。
三、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士兵享受特别优待。2002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第4、5条规定:
1、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
2、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四、享受教育优待。
1、2004年10月,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第九十四条 平时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对获得二等功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衔(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第九十五条 战时对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嘉奖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对获得三等功奖励或者3次嘉奖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衔(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二等功有什么优待政策?
士兵荣立二等功后在地方的待遇包括:
一、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就是说,在按统一标准发给其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因其荣立二等功,再按一定比例或定额增发优待金。
二、退役后作转业安置。
1、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规定安排工作。
2、根据《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官在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作转业安置。
三、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士兵享受特别优待。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规定:
1、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
2、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四、享受教育优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四条 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一)服现役满10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未满10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情况的;
(五)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二等功可以安排工作吗
二等功可以安排工作。
在部队士兵(义务兵和士官)荣立二等功的,义务兵退伍、士官转业到地方后,民政局是给予安排工作的。
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获得二等功的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到的待遇
1、获得一次性抚恤金
根据规定,获得二等功的退役士兵可以获得相当于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两倍以上的抚恤金,具体数额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
2、免除安置工作
根据规定,获得二等功的退役士兵可以免除安置工作,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需要满足在部队服役满一定年限、年龄不超过一定限制等要求。
3、享受优先就业机会
获得二等功的退役士兵可以享受优先就业机会,可以在应聘时获得更多的加分项,从而更容易找到理想的工作。
4、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获得二等功的退役士兵还可以享受到其他的福利待遇,例如可以优先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申请领取创业补贴等。
警察个人二等功有什么待遇
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二等功应当受到个人二等功五千元奖励。
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统一按照下列标准颁发奖金:
1、集体嘉奖五千元,集体三等功一万元,集体二等功两万元,集体一等功三万元,集体荣誉称号五万元。
2、个人嘉奖两千元,个人三等功五千元,个人二等功一万元,个人一等功两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五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八万元。
根据法律规定,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获得二等功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晋衔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衔(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第十条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其事迹及作用、影响,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奖励等级:
(一)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嘉奖;
(二)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
(三)对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记二等功;
(四)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记一等功;
(五)对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二等功在地方有什么待遇?
士兵荣立二等功后在地方的待遇包括
1、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就是说,在按统一标准发给其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因其荣立二等功,再按一定比例或定额增发优待金。
2、一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安排工作。
3、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士兵享受特别优待。
(1)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
(2)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4、享受教育优待。
(1)2004年10月,民政部、总政治部《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法律依据:
《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四条
退出现役的士官在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作转业安置。
好了,今天关于“立二等功有什么待遇是”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立二等功有什么待遇是”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