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什么条件军人家属可随军及落户?(军人家属随军条件是什么?)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批转了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调整规范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的意见》。《意见》明确,现役军官(含警官)和三级...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尽力回答大家关于家属随军条件是什么呢的问题,希望我的解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关于家属随军条件是什么呢的话题,我们开始讲解吧。
符合什么条件军人家属可随军及落户?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批转了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调整规范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的意见》。
《意见》明确,现役军官(含警官)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军士(含警士),以及驻国家、军队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三类以上岛屿和西藏自治区部队服役的一级上士,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旅(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可以随军;驻京部队军人家属随军有关政策由军队参照党中央关于北京市新增落户审批和管理文件精神另行制定,新政策出台前仍暂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军人配偶符合到军人所在单位驻地自主落户条件,经驻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且办理落户手续的,落户30日之内,军人应当向所在旅(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报告和备案。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对符合随军和自主落户条件的军人家属,优先提供服务和保障。军队各级要加强政策形势教育,引导广大官兵集中精力练兵备战,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作出贡献。
这次调整规范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是贯彻落实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的实际举措,对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军人家属随军条件是什么?
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一、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二、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三、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
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四、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
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副连职或二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其中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五、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六、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的军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第三十二条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部队移防或者军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
家属随军什么意思
随军家属是随军生活的军队干部的直系亲属。按照现行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现役的副营职以上或者年满35岁以上、军龄达到十五年的正连职军官,经本人申请、部队审核申报、地方户籍部门批准后,可将其本人家庭成员(配偶和子女)由原籍或他地迁至部队驻地。
另外飞行员和在舰艇上工作、高等学校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满5年以上的干部。以及在尖端科学技术部门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在边防和移民垦植地区部队工作的干部,经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妻子和儿女可以随军队安置生活。
一是可以随迁。随迁就是可以把户口迁到军人的驻地,生育子女后也可以将户口落在驻地,配偶和子女就能和当地居民享有一样的教育、就业等政策,但是每个省市对于随军家属随迁的要求都有差异,会有一定的限制措施,比如要求结婚满几年。
二是可以随调。随调的意思是,已经随军的家属,如果有体制内的工作,可以调到军人驻地,给安排一个体制内的工作,但是这项政策落实的力度不是很大,大部分需要靠自己协调。
三是享有补助。未就业的随军家属可以领取基本生活补助,部队给发,主要是用来给未就业随军家属交医保、社保,交完这些保险还能剩一千块钱左右发给官兵和家属。此外,有的省市拥军政策好,除了部队给发的这部分补助,地方政府也会发一定补助。
四是其他政策。配偶随军并且搬到军人驻地生活后,就可以申请部队的公寓房,租金非常低。另外,地方民政部门会经常组织未就业的随军家属技能培训、专项招聘等,帮助他们就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 军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军落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父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随子女落户。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其子女可以选择父母中的一方随军落户。
军人服现役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军队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高效地为军人家属随军落户办理相关手续。
随军家属条件
军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1、正连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2、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3、在驻内地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4、在驻内地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二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以上,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5、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练习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6、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的军官。
7、空勤(包括飞行、领航、通信、射击、空中机务,下同)军官,或在核潜艇上服役的军官。
8、驻北京市城区部队的正营职、正科级(含专业技术十级、体育六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或服现役(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以上的副营职、副科级军官、文职干部。驻北京市所辖各县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军属随军条件,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驻北京部队空勤军官军属随军条件,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一、最新的政策调整是:
1、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调整为正连职;
2、取消驻艰苦地区部队和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家属随军条件;
3、驻北京城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调整为副营职;
4、驻艰苦地区部队士官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以上就是关于随军家属条件的相关内容,国家为了照顾长期两地分居的军官的生活,制定的随军政策,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 第四十一条 军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优待。
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
部队移防或者军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
军官年满五十周岁、身边无子女的,可以调一名有工作的子女到军官所在地。所调子女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调。
随军的军官家属、随调的军官子女及其配偶的就业和工作调动,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部队家属随军条件
法律分析:
现役军官(含警官)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军士(含警士),以及驻国家、军队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三类以上岛屿和西藏自治区部队服役的一级上士,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旅(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可以随军;驻京部队军人家属随军有关政策由军队参照党中央关于北京市新增落户审批和管理文件精神另行制定,新政策出台前仍暂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军人配偶符合到军人所在单位驻地自主落户条件,经驻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且办理落户手续的,落户30日之内,军人应当向所在旅(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报告和备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对符合随军和自主落户条件的军人家属,优先提供服务和保障。军队各级要加强政策形势教育,引导广大官兵集中精力练兵备战,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作出贡献。
这次调整规范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是贯彻落实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的实际举措,对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二条 第一款 军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军落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父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随子女落户。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其子女可以选择父母中的一方随军落户。
什么级别的军官家属可以随军
军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1、随军条件:
一、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二、驻扎在西藏、新疆、偏远地区或者是特殊岗位的军属,可以安排随军。
三、驻北京城区的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调整为副营职。
四、驻艰苦地区部队士官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2、随军政策: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军委总部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选择随军的家属,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后,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随军配偶由部队商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的,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随迁子女可在驻地地方或军队园校入托入学;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700元基本生活补贴,并由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
第一条 军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1.正连(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2.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好了,今天关于“家属随军条件是什么呢”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家属随军条件是什么呢”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