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有新婚姻法,要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离婚,是这样的吗?(夫妻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新婚姻法,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无须满足条件经双方同意即可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的可以申请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
接下来,我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和个人观点来回答大家对于离婚的三个条件是什么的问题。现在,让我们开始探讨一下离婚的三个条件是什么的话题。
他们说有新婚姻法,要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离婚,是这样的吗?
新婚姻法,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无须满足条件经双方同意即可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的可以申请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夫妻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在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中,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问题进行协商和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夫妻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离婚要求并履行义务,另一方同意离婚且不反对的情形下签订离婚合同书。
(一)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办理离婚手续的最好办法就是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如果当事人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为其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当事人不亲自办理的结果不是很好,如不及时办理将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麻烦。但是,对于符合法院受理条件、应当依法准予离婚的婚姻案件,婚姻公安机关应及时立案调查,并对相关当事人采取措施。只有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婚姻公安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才能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而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的,应当由其近亲属代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因此,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其近亲属,都应当亲自到婚姻公安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确实发生过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实,且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双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离婚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夫妻双方是法定的一方,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了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身份证明文件,并且提交了本人、另一方或法定代理人、配偶的身份证件,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在法律上就可以准予离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得以感情不和为由而离婚。”可见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则不存在感情不和这个问题,这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前提性条件。除非是由于子女尚小或者是因其他原因不能随父或者母生活的情况;不然应视为一方的真实意愿,应由法定程序给予离婚。
(三)夫妻对财产、债务处理等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其约定履行;
没有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我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有共同管理和使用的权利,有平等的处理权:(一)一方的财产;(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所有为限承担责任。夫或者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属于婚姻法第39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对夫妻财产处理等事项进行约定或判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存在配偶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等没有挽救可能的情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等没有挽救可能的情形,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特殊事实,法律在判决离婚时,不允许这种情况的存在。因此,对于有下落不明或患有严重疾病等未挽救可能的情形,在我国法律中是不允许作为起诉离婚的依据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非法转让夫妻共同财产的;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情形之一的,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这里有一个判断诉讼离婚条件中是否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诉讼夫妻离婚条件中有关婚姻状况下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患有严重疾病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如果该情况发生是对婚姻关系造成严重影响的;并且夫妻两人之间具有法律上规定的夫妻间相互忠诚义务和共同生活义务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无法沟通、没法沟通等一系列问题和矛盾,则可以通过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法律分析: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现在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条件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分居满两年是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我国婚姻法中没有申请分居离婚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那也就用不着写分居离婚的申请了。
三、分居离婚的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
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
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离婚起诉后一般多久可以离婚
法律分析:每一次程序需要三个月到6个月,法院才会出判决结果。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那么起诉离婚就很快了。 如果是说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也没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存在破裂,那么有可能须要起诉一次到两次法院,最终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和条件有哪些
新婚姻法规定的判决离婚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以上情形,有的属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如一方重婚、非法同居;有的有悖于婚姻目的,如一方有生理缺陷、下落不明;有的属于根本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情形,如草率结婚;有的则成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诱因,如虐待、遗弃或有赌博等恶习;而有的则是夫妻感情不和的事实证明,如夫妻长期分居。这次修改婚姻法,将审判实践中认为是成熟的内容纳入到婚姻法的规定之中,有的作为无效婚姻的情形,如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有的作为可撤销婚姻,如因胁迫而结婚的;而有些则作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补充到婚姻法诉讼离婚的规定之中。法院判决离婚案件标准和条件是什么离婚案件标准是什么: 为规范审理婚姻案件,统一办案标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本处理意见。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 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6、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7、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8、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9、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看了“”的网友还看了:协议离婚条件是什么 现役军人的诉讼离婚条件是什么 自动离婚条件有哪些 与精神病人离婚条件有哪些 国内外法定离婚条件有何区别 分居两年是否达到离婚条件
离婚前提条件是什么
离婚前提条件取决于离婚的方式。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才可能会判决离婚。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双方感情已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今天关于“离婚的三个条件是什么”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