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局是什么情况(检察院案件退回公安局正常吗)
导读:在刑事诉讼中,若案件因证据不足被退回执法机构补充侦查,意味着需进一步收集和核实证据。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经检察院审查仍需补充侦查时,检察院可退回公安...
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局是什么情况
导读:在刑事诉讼中,若案件因证据不足被退回执法机构补充侦查,意味着需进一步收集和核实证据。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经检察院审查仍需补充侦查时,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或自行侦查,必要时请公安协助。但检察院自行侦查后仍不足时,不能再次交公安处理。一、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局是什么情况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若案件因证据不足而被退回至相关执法机构进行补充侦查工作,这通常意味着需要进一步收集和核实证据以支持指控。具体而言,若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并最终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发现仍需补充侦查,此时,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或者自行展开侦查工作,必要时亦可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然而,当人民检察院自行完成侦查工作且发现尚需补充侦查时,其无法将案件再次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其实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其实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其实我们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其实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检察院把案子交到法院多久能判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起诉至本院的案件,必须在法定时间内依法予以裁决,通常情况下,需在一个月内完成审理工作;若案情复杂且具有重大敏感性,则可适当延长半个月。
然而,实际案件审理流程从检察院移交至法院,往往需要超出上述规定的时间范围,平均耗时为一个月左右。审查起诉作为重要的诉讼环节,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位置至关重要,并扮演着连接前后两个环节的桥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其实我们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其实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在刑事司法程序的进行过程当中,如果案件因为证据收集不充分或者证据可信度存在疑问而被上级单位退回进行补充调查,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地收集和验证相关的证据材料。一旦案件经过地方公安机关的深入侦查并最终结案之后,如果经过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仍然发现有必要进行补充侦查,那么检察机关其实可以选择将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工作,或者是自行展开侦查行动,并且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其实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然而,当检察机关在自行开展侦查活动之后,仍然无法满足案件审理所需的证据要求时,他们便不能够再将案件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了。
法院可以把案件退回检察院吗
案子到法院还会退回到检察院,但是必须要满足相关的条件。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是需要退回给人民检察院的,或者是被告人不在案的,也其实我们应当退回给人民检察院。若是依旧不知道法院其实可以把案件退回检察院吗其实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一、法院其实可以把案件退回检察院吗?
案子到法院还会退回到检察院,案子送达至法院的,若满足条件是可能退回到检察院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其实我们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其实我们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其实我们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二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其实我们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其实我们应当同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三被告人不在案的,其实我们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但是,对人民检察院按照缺席审判程序提起公诉的,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解释第二十四章的规定作出处理;
四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九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其实我们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以内补送;
五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受理。
二、刑事案件到检察院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的流程:
1、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其实我们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实我们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法院。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其实我们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实我们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我们的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三、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是什么
简单来讲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
1、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 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
3、法院与检察院的主要联系是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与提出抗诉等。
4、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检察院是监督和刑事起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一个案子立案以后,由公安机关侦察,收集证据,如果认为要起诉就把所有案卷资料移送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审核后决定起诉,就由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审判。这是对于刑事诉讼来说的。另外,检察院自己对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有侦察权。其实可以自己立案侦察起诉。而对于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检察院是监督的作用。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检察院其实可以通过当事人申诉或法院审判委员会反映向法院抗诉。总的来说,检察院和法院就是一个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辩护方和法院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关系。检察院这个时候是控诉方。
案子送达至法院的,若满足条件是可能退回到检察院的。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以上就是关于法院其实可以把案件退回检察院吗的相关介绍。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其实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