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怎么办(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怎么处理)
导读: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员工或其家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凭充分证据提出。若因非个人或组织主观原因错过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间。若最终...
超过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怎么办
导读: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员工或其家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凭充分证据提出。若因非个人或组织主观原因错过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间。若最终申请不成功,受伤员工有权依据正当理由寻求其他救济途径,追求相应的人身伤害赔偿。这一制度设计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确保受伤员工得到应有的赔偿和保障。一、超过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怎么办
若仅是由受伤员工所在企业的工伤认定申请已经超过法定期限,那么受伤工人或员工家属及所属的工会组织将其实可以持有充足证据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时间范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出现并非由于受伤工人本人或其家属或工会组织的主观原因导致这一申请时限被耽误的情况,申请时间可被适当延长;
然而即便如此,如若最终依然无法申请成功,受伤工人将会有正当理由递交其他处罚请求以获取相应的人身伤害赔偿。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超过工伤认定时限还能主张工伤赔付吗
倘若从业者一方的工伤验证期限亦已超越,那么便无法寻求工伤赔偿。
从事故及身体受到伤害之日起,或从确定职业性疾病之日起,用人单位须于三十日之内向劳动局申请工伤确认;
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此责任,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家属以及工会组织可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超过时间限制怎么办
此时一般认定部门是不会受理认定申请的,但这仅仅是不能判断是否构成工伤,实际给劳动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还是存在的,此时其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而法院也会依法进行工伤认定。在现实中,随着法律知识的广泛普及,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在受到工伤伤害后,大多数劳动者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但还是有些劳动者不清楚由谁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要求是怎样的,往往导致工伤认定申请超期限,影响了后续的工伤赔偿,那么,工伤认定超过时间限制怎么办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工伤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间为1年。超过该期限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当然,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1年申请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无能为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了。其实可以选择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但是,人身损害赔偿也受1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因超过申请期限不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侵权赔偿诉讼超过诉讼期限一般也不会被法院受理。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需注意的是,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在责任划分方面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一旦通过工伤认定,不论劳动者有无过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时限内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侵权赔偿,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其实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另外,在伤残定级、赔偿标准上工伤案件和侵权案件也有所不同。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误以为得在治疗结束后才能维权,结果因超过法定期限而难以维权。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如果单位未主动申报工伤,劳动者本人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间限制,也并不意味着就无计可施,首先申请人要对照相关规定,查看申请超过时间限制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自由受限、用工单位故意所为、社保登记有误等情形,如果是,由此造成的延误时间不计算在规定限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