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的办法有哪些(劳动争议之(一)如何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的办法有哪些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从工资领取单上找,或者是从企业签到簿上找,或者是人证方面找,最好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企业...
确认劳动关系的办法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从工资领取单上找,或者是从企业签到簿上找,或者是人证方面找,最好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事实进行监察取证并进行处罚。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证据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的,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不能否认劳动关系的存在,但是为了举证,双方最好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蓝箭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确认劳动关系的办法有哪些拓展阅读
劳动争议之(一)如何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今天来和大家分享关于在劳动争议中如何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话题。
通常来将,当员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员工若想向企业申请相关赔偿,首先需要作的就是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又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员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呢?
1,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2,企业利用对公账户给员工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
3,企业名义给员工制作的工作牌;
3,人事档案中的企业招录用手续;
4,盖有企业印章的工作证明,包括不限于: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等;
5,法律认可的能够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认证物证等。
为什么先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呢?
因为,若无法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是不可以向企业主张关于劳动方面的任何请求,甚至劳动仲裁可能无法立案;
经常可以看到,很多仲裁申请中提到,要求与企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这样的请求一但被确认,企业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
1,可能因为企业,未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员工确认劳动关系是为了,下一步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补交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作为证据,以便后期向企业主张其它权利;
友情提示:当企业与员工发生争议的时,企业应积极主动的与员工协商解决问题,尽量不要将矛盾激化,和气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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