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山东省违反计划生育如何处罚(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三)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2013山东省违反计划生育如何处罚拓展阅读
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1)用人单位可否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列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并以此行使单方解除权?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如果用人单位将违反计划生育列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并履行了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则可以据此行使单方解除权。
(2)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93号)第10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因此,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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