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分家怎么分(一个家庭的土地怎么分配)
导读:在处理离婚纠纷中的土地承包权益分配时,需根据具体情况深入分析。如夫妻双方均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分割承包土地。若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
农村土地分家怎么分
导读:在处理离婚纠纷中的土地承包权益分配时,需根据具体情况深入分析。如夫妻双方均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分割承包土地。若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籍迁入,则需根据当地土地承包原则判断。若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迁入方离婚时请求分割承包土地,法院不予支持;若按“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增加承包土地面积,原则上新增部分归婚迁一方所有,但需扣除其他成员份额。一、农村土地分家怎么分
鉴于我国当前所实行的土地承包制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离婚纠纷涉及到土地承包权益的分配问题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而深入的分析。
首先是针对结婚之后以其中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者获得经营权证书的情形。在此种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均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正式成员,那么在他们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就应该遵循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理来对承包土地进行合理的分割。
其次,如果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在婚后另一方的户籍才迁入当地,那么我们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承包土地所在地是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责任田的划分,无论离婚当事人是否属于同一个经济组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迁入的一方在离婚时提出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请求,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一方在结婚后将户籍迁入当地,并且落户所在的村庄集体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通过使用集体预留地、开垦地以及他人交回的承包地等方式增加了该户的承包土地面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新增的部分应归于婚迁一方所有,但是如果这部分土地中有该承包户其他成员的份额,那么就需要从新增部分中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农村土地分红按户口合理吗?
今日,受我国现行制度影响,农村地区广泛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此种方式将集体所有土地租给每个家庭单独经营和管理,农户可自行决定如何利用土地资源获得经济效益,而所得的收入也完全由家庭自主掌控。
唯有在存在统一流转的情形下,流转主体才会按照各自承包地的面积进行比照分配,这是合理且合法的原则,绝大多数的地区都遵循了类似的办法来分配各种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其实我们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其实我们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其实我们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鉴于我国当前所实行的土地承包制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离婚纠纷涉及到土地承包权益的分配问题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而深入的分析。
首先是针对结婚之后以其中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者获得经营权证书的情形。在此种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均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正式成员,那么在他们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就应该遵循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理来对承包土地进行合理的分割。
其次,如果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在婚后另一方的户籍才迁入当地,那么我们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承包土地所在地是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责任田的划分,无论离婚当事人是否属于同一个经济组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迁入的一方在离婚时提出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请求,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一方在结婚后将户籍迁入当地,并且落户所在的村庄集体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通过使用集体预留地、开垦地以及他人交回的承包地等方式增加了该户的承包土地面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新增的部分应归于婚迁一方所有,但是如果这部分土地中有该承包户其他成员的份额,那么就需要从新增部分中扣除。
农村家庭土地如何分的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农村家庭土地如何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一、农村家庭土地如何分的?
1、农村家庭土地其实可以由家庭成员协商后分割,对于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其实可以向政府提出分割请求。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农村分家时土地要按人口分。
农村分责任地,是按家庭人口数分的。分家时其实可以先量一下或者算一下家庭总的田地多少,然后按人口算分家后每户田地多少,好与坏的田地进行搭配,然后分析配土地。如果有自留地也是这样分。
二、农村集体土地有使用年限吗?
1、集体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我国并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集体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
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限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限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其实我们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地分户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分户必须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分责任地,是按家庭人口数分的,故此农村分家时土地要按人口分。如果无法协商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分割方案,那么土地纠纷由政府解决。
对于农村家庭土地如何分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