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么写才有效(自书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导读:制定遗嘱者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理解后果。遗嘱须真实反映制定者意愿,受胁迫或欺诈的无效。涉及财产须为个人所有,否则部分无效。自书遗嘱须亲手书写、签字并注明日...
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导读:制定遗嘱者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理解后果。遗嘱须真实反映制定者意愿,受胁迫或欺诈的无效。涉及财产须为个人所有,否则部分无效。自书遗嘱须亲手书写、签字并注明日期。录音遗嘱需见证人。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遗嘱,但事后须重新订立。一、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1、遗嘱的制定者须具备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自身行为所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具有足够的认识和理解。
2、遗嘱内容须为遗嘱制定者的真实意愿表达,任何受胁迫或欺诈而订立的遗嘱均不被认为有效。
3、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必须属于遗嘱制定者的个人财产范畴,不得包含夫妻共有财产,若存在此类情形,则仅能视为部分无效,仅针对遗嘱制定者依法享有的那部分权益,方可按照遗嘱进行执行,而无法应用于整个房产。
4、自书遗嘱需由遗嘱制定者亲自手书完成,不得采用他人代书、电子打印等方式形成,且最终应由遗嘱制定者本人签字确认,并注明具体年份、月份及日期。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紧急情况下,遗嘱制定者可订立口头遗嘱。但口头遗嘱亦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当紧急情况得以缓解之后,遗嘱制定者如能使用书面或录音形式重新订立遗嘱,则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将自动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其实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其实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其实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遗嘱订立者必须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作为成年人,必须年满18岁,且其精神状态需良好稳定。
其次,遗嘱的标的财产必须为立遗嘱人生前个人合法所得,包括遗产分割中属于本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及与他人共享的财产,因为这些不应作为遗产进行处置和分配。
另外,遗嘱应确保不会撤销那些在财产传承过程中失去了收入来源且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如果立遗嘱人在财产分割过程中未能保留那些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当需要处理遗产时,便其实我们应当为他们预留适当的遗产份额,只有在剩余财产符合遗嘱中所规定的分配原则情况下,才可按照遗嘱来实施分配。
再者,遗嘱须为早孕之胎儿保留必要的监护权。
最后,遗嘱中的任何条款都不得违反其他现行的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怎样写遗嘱才算有效遗嘱
那么在订立遗嘱时也是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才是有效遗嘱,同时在遗嘱中也是需要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如果在订立的遗嘱中有任何的违法行为后该遗嘱也是不具备任何的法律效力的,在遗嘱生效前也是其实可以根据自身意愿进行更改或者撤销的。一、怎样写遗嘱才算有效遗嘱?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其实我们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其实我们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二、订立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一般由邻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
那么如果在公民发生了意外或者是死亡的情况下财产也是会按照遗嘱规定的内容进行分配,同时在订立遗嘱时也是不能有任何的违法行为,否则该遗嘱也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的,如果公民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时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则会按照法定的原则进行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