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一年是什么意思?(判刑10个月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判死刑,缓期1年,就是一年以后执行,但是在这一年中没有发现其他犯罪情况,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在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可以减为有期徒刑。中国死缓都是缓刑两年,没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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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一年是什么意思?
判死刑,缓期1年,就是一年以后执行,但是在这一年中没有发现其他犯罪情况,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在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可以减为有期徒刑。中国死缓都是缓刑两年,没有一年的。
扩展资料:
缓期即缓期执行,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一种刑罚裁量制度。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制度。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的简称是死刑的执行制度,不是一种刑罚方法,也就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刑10个月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判刑10个月缓期一年,指不收监执行刑罚,缓刑一年是考验期,也就是在一年内没有违规、犯新罪或发现判决以前漏罪的,一年期满,被判入狱的一年就不再执行了。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严重违反其他法律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通过以上对缓刑一定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当身边的朋友一不小心误入歧途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去帮助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一年缓一年什么意思
判一年缓一年什么意思介绍如下: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判一年缓一年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其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缓刑期结束取消原刑罚,如果在缓刑期间出现违反规定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刑罚。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 有悔罪表现;
(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三缓一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执行。即三年缓刑,暂时一年内还是自由的,也就是说这一年是考验期,在这一年内表现良好的话可以减刑或取消刑罚。如果相反,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一年什么意思?我看评论回答感觉像是没判一样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一年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暂不执行。在一年的考验期内,根据具体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 一年的考验期内,须遵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判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什么意思
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讲缓刑一年就是指,所判的刑期,先不执行,给一年的考验期。这一年时间如果无犯罪,表现良好的话,那一年有期就免了。
对于触犯刑法,被判刑的,满足我国刑法关于缓刑规定的,可以适用缓刑。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的意思即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给予一年的考验期限,若犯罪分子在这一年的考验期内,按照法律规定,认真、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遵纪守法的,没有出现刑法规定的撤销缓刑的事由的,如犯新罪、判刑宣告前还犯有其他罪等,在满一年后,原来判刑一年的刑罚就不会再执行了,并且还会公开宣告。
缓刑,指的是对那些实施犯罪行为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在宣告定罪后,暂时不执行被判处的刑罚,给他们一定的考验期限,由特定的机构对其进行监督考察,根据犯罪分子在这个期限内的表现,包括积极进行社区矫正、有积极悔过的态度等等,并未重新犯罪,且判刑前也仅仅只犯了被判刑的这一个罪的,在考验期满后,就不再执行原来判处的刑罚,并且会公开的予以宣告。
但是,适用缓刑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
首先,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不属于这两种情况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其次,想要缓刑,作为罪犯本身来说,必须是有悔改的表现,并且适用缓刑不会再危害社会的才行。还有最后一个限制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能适用缓刑的。
需要注意两点:一是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了的,假如有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必须要执行的,因为缓刑并不是免除刑罚;二是要把缓刑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区分开来,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是要收监的,即要被关在监狱里的,而缓刑是不会收监的。
缓期一年执行啥意思
缓期执行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分为两种:一种是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犯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另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这个期限是2年,二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不再执行死刑,改判其他刑种。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如果在该期限内遵守了一定的条件,所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仍然要执行所判刑罚。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缓期执行是不用坐牢吗?
缓期执行的是不需要坐牢的,由社区矫正机构管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好了,今天关于“缓期一年是啥意思”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缓期一年是啥意思”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