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分手后给对方分手费合理吗?(分手后千万不能要分手费原因是什么?)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分手需要赔偿作出相关的规定,因此分手并不是必须给分手费的,被分手一方也不能因为对方没有给付分手费便报警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分手费这一做法并不...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分手后能要分手费吗?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关于分手后能要分手费吗?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分手后给对方分手费合理吗?(分手后千万不能要分手费原因是什么?)

分手后给对方分手费合理吗?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分手需要赔偿作出相关的规定,因此分手并不是必须给分手费的,被分手一方也不能因为对方没有给付分手费便报警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分手费这一做法并不受法律支持。

同时,索要分手费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如果通过施加精神和行为上的压力来胁迫男方支付分手费,还将构成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分手后千万不能要分手费原因是什么?

因为“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

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另外,法律上也没有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所以同居一方向另一方主张 “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虽然有可能在感情存续期间写过欠条,但实质上也不存在借贷关系,也就是说,欠条往往是“有名无实”的,是无效的。

如果实在不得已或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况下写下支付“青春损失费”欠条的,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是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到法院打官司也很难得到支持。

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

如果是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或经济补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但是,对于其他的所谓“分手费”“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等等费用,都属于私下的约定,在法律上并没有依据,所以如果闹到法院打官司是很难获得支持的。

众所周知,婚外情一直是婚姻的致命伤。从“第三者”到“二奶”再到“小三”,这些词语大家想必已不陌生。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与征求意见稿的21条相比,少了两条。缺少的两条正是原来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饱受社会争议的,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的问题就是其中之一。这表示法律不支持“小三”索要“分手费”。

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写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这一条在正式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被删除。

分手费是否合法?

咨询专线

分手女方要补偿不合理。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

尤其是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强行索要也无法定罪,更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也不予受理,属于个人经济纠纷,只能民事调解。

法律上也没有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所以同居一方向另一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一、在因恋爱分手的事件中,双方的同居关系是一种自愿行为,在男女平等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赔偿为理由索要赔偿是不合理的,如果在同居中发生女方怀孕终止妊娠的,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等,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如果生育非婚生子女的,适用婚生子女的法律,男女双方负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生下孩子可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的。

二、情侣分手后应该怎么给分手费

1、当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马上给付对方分手费。

2、以承诺方式给付对方分手费。承诺又包括欠条承诺、借条承诺、抵押承诺等。

3、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分手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期限和方式。

4、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的一方将其个人私有的债权、股权、经营权等作为分手费转让给对方。

情侣分手要给分手费吗

分手费是男女之间恋爱时为避免分手而产生的特殊金钱。一般来说,如果分手后没有达到共同生活的目的,或者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分手,那么双方就不能要求给付分手费。但是,法律对这样的情况是没有规定分手费的。只有存在金钱往来的情况下才可以给予分手费网络提供者。如果不存在这一特殊情况的话,双方在分手后如果没有达到共同生活并且不想继续交往的目的的话,那么对方就有权要求付给一定的价款或者给予一定数量费用。

一、可以要求分手费吗?

分手费是法律上规定的可以的。一般来说,在恋爱关系中给予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因此如果恋爱双方发生了经济纠纷、同居关系也有可能会给分手费。但如果在同居关系中,同居一方对自己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能够提出分手费的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当然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给付分手费的数额为给付财物或者是给予一定的金额等。

二、分手不一定要付给?

分手费并非一定要付给,而且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从法律意义上讲,这种金钱往来是在分手时因爱情而产生的一种特殊金钱。因为恋爱期间,两人为避免分手而产生一种感情纽带,如分手后不想继续相处的目的(分手时双方都还年轻)或同居期间由于某些原因不得不分离等等,这种感情纽带是双方共同建立起来的。分手时,即使没有达到恋爱关系的全部目的和价值,但是通过“金钱”行为所产生出来的感情价值仍然属于恋人间正常往来之物。因此,恋人之间的分手费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三、分手费的法律性质:

分手费本质上是基于男女间感情的破裂而为解除男女间的婚约而向对方支付约定的金钱。虽然我国《婚姻法》并未规定恋人之间必须要给付分手费,但是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分手费的性质还是非常复杂的。从法律上来讲,它是一种债权性利益,具有请求权中所说的财产性利益。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都认为赠与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对于赠送人的赠与行为没有发生效力。但对于赠与人要求受赠人支付约定财产性利益的请求权予以支持。但如果双方因为各种原因而分手后未达到共同生活后不想继续交往、继续履行恋爱或者共同生活合同条款的话则可适用《合同法》第221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性利益未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四、如何保存凭证和证据:

恋爱期间,双方往往会有大额的财物往来,但是如果不是金钱往来则不能要求返还欠款。所以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保存好证据。情侣双方如果因感情不和分手后,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较大范围的借贷关系。如果不能证明借贷事实,那么只能要求偿还该笔款项。

怎么样合法索取分手费

法律分析: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分手后给对方分手费合理吗?(分手后千万不能要分手费原因是什么?)

好了,今天关于“分手后能要分手费吗?”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分手后能要分手费吗?”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