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看守所一般几点放人出来)
一、刑事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1、对于刑事诉讼法的起算时间,应该是从被抓的第二天开始起算,被抓的当天是不计算在期限内的。刑事拘留的最后一天若为节假日的话,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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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一、刑事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1、对于刑事诉讼法的起算时间,应该是从被抓的第二天开始起算,被抓的当天是不计算在期限内的。刑事拘留的最后一天若为节假日的话,此时也应当至期满之日,而不能因为节假日延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一般十天左右,特殊情况可以长达三十七天。
看守所一般几点放人出来
法律分析:
放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一般是九点以后十点以前,个别在下午一点到一点半还放一批。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
最后一天的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也就是说拘留所的工作人员上班之内,一般情况都是早上。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早上8:30干警上班后办手续,签字,领取物品和劳动报酬,一般9:00放人,人多的话,排队晚点。但已关押期满的,当天必须全部释放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看守所应当在罪犯服刑期满前一个月内,将其在所内表现、综合评估意见、帮教建议等送至其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四十一条 罪犯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
刑满释放人员患有重病的,看守所应当通知其家属接回。
衍生问题:
拘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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