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了应该怎么办?附解决办法(办理个体税务登记需要带些什么东西?)
税务登记证丢失了应该怎么办?在税务登记证丢失了之后,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处理?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怎么办?副本...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在“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方面的经验。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了应该怎么办?附解决办法
税务登记证丢失了应该怎么办?在税务登记证丢失了之后,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处理?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怎么办?
副本丢了,要登报声明作废,让税务局开证明,然后登报,见报后,税务局补发新证,收工本费,可能不罚款,快慢要取决于登报时间,补证很快,一个工作日即可
税务登记副本丢失后,登报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了怎么补办?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各1份
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补办:
1、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版面原件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
3、书面报告
一般是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
办理个体税务登记需要带些什么东西?
办理个体税务登记需要带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等。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于2003年12月17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该《办法》分总则,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证照管理,非正常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程49条,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应定期相互通报税务登记情况,相互及时提供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第九条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领购发票。
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2]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个体户领取营业执照后已超30天,怎么办理税务登记证?
按照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处罚后可以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建议还是应该按时进行税务登记。税务专员会给你核定纳税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税种、税率等。个体工商户还能享受国家月销售额小于3万元的免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
收费标准:税务登记证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3元、副本封皮2元。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自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需提供材料:
1、业主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2、《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经营)》(一式两份)
3、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1份)
4、扣税存折复印件(1份)
5、业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税务登记办理流程和资料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1种税务登记证,同时2个部门盖章(国税和地税),费用是20元。
办理税务登记流程: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1种税务登记证,同时2个部门盖章(国税和地税),费用是20元。
税务登记所需资料
1、单位、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和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须向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联合窗口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个体工商户要交税吗
个体户注册开店是必须要交税的。对于月经营额不超过2万的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开不了增值税票。但是除此以外还需缴纳城市建设维护、教育附加、堤围费等税费,不过目前的个体户都是定额的,金额也很小,税费的扣缴一般会从绑定的银行卡扣缴。一、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希望以上问题能对您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你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二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第十四条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跨区域税源登记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好了,今天关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