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业务填写规范:项号(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三十五、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项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 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报和打印该项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 加工贸易合同...
大家好,今天我要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报关单填制规范包括什么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报关单业务填写规范:项号
项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
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报和打印该项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货物,必须填报与《登记手册》一致的商品项号,所填报项号用于核销对应项号下的料件或成品数量。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 深加工结转货物,分别按照《登记手册》中的进口料件项号和出口成品项号填报。
2、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转出《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进口报关单按照转进《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3、料件复出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4、成品退运货物,退运进境报关单和复运出境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的项号填报 。
5、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登记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
6、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中的项号,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项号,进、出口报关单货物数量应一致。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三十五、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所提供的商业发票相符。
2、商品名称应当规范,规格型号应当足够详细,以能满足海关归类、审价以及监管的要求为准。禁止、限制进出口等实施特殊管制的商品,其名称必须与交验的批准证件上的商品名称相符。
3、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本栏目填报录入的内容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名称与规格型号一致。
报关员填报关单时,应遵守海关的什么原则
报关员填报关单时,应遵守的原则:
一,分单填报
“分单填报”就是针对同一批进出口货物,应按照有关规则分多份报关单申报。
通常以下几种情况要填制多份报关单。
当同一批进出口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备案号、提运单、征免性质、运输方式,或相同运输方式但不同航次、运输工具名称、许可证等,必须分单填报。也就是说,一份报关单仅能对应一种监管方式、一种运输工具、一种征免性质、一本手册、一张许可证、一张提运单和一张征免税证明。
2.一份报关单超过50项商品时应分单填报。商品品名或者型号等超过50项。
拓昊在进口报关代理实际操作案例中,品名超过50项的,家具一般较多较杂。家具进口报关代理,家具进口清关找拓昊,更专业,更安全,更省心。
3.在同一批进出口货物中,对于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如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或含非原产地证书商品,应分单填报
二,分项填报
在反映进出口商品情况的项目中,当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时,应分项填报。
三,逻辑一致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报关单,各栏目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报关人员应在报关实践中多积累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在制单和复核过程中,通过检查报关单各栏目间逻辑是否正确,是避免填制错误的有效方法。需要正确填制报关单,进出口报关找拓昊,更专业,更安全,更省心。
报关单填制中,运输方式怎样知道啊?
有AIR,OCEAN等字眼的,还有可以看目的地和中转地,如果是港口那肯定是海运,还有可以看成交方式,有6种成交方式后跟的是港口,FAS、FOB、CIF、CFR、DES、DEQ。
B/L和运输方式并无直接关系,不过如果海运有分运单号的话中间有*,航空运输的话中间会有_,这样可以看出是什么运输方式。
扩展资料: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报关单填制要求:
1、报关单的填制必须真实,要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即报关单与合同、批文、发票、装箱单等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
2、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须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3、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最多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4、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料、及进口后经批准转内销或作为资产顶进,也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5、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准确、齐全。
6、电脑预录入的报关单,其内容必须与原始报关单上的内容完全一致。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进口货物报关单》有几项填法?
一,填制(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 浅绿色)
1、适用范围:
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此报单向海关申报。
2、栏目填写规范
1〕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规范亦基本相同。但对如下栏目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在“贸易方式”栏,除填具贸易性质外,还应填具登记手册的海关编号。“贸易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为“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或“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
2〕“外汇来源”一般为“不支付外汇”。
3〕 在“经营单位”栏,应填具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公司名称。
4〕在“成交价格”栏,进口外商免费提供加工装配用的料件,应按实际价格填报。
5〕如果同时进口料件和设备,料件和设备应分别填具报关单。
二,填制(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浅蓝色)
1、适用范围: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本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2、栏目填写规范
1〕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要求基本相同。
2〕“贸易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为:“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3〕外商投资企业以“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补偿贸易”或“租赁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应按相应贸易方式填报。
4〕“外汇来源”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为“不支付外汇”或“其他”。
三,填制(普通 白色)
1、适用范围:
除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加工合同项下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口货物外,其余的进口货物申报手续均适用《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
某些非贸易渠道进口的物品,如捐赠物资,礼品,外国企业、新闻等常驻机构进口的公用物品等,也适用本报关单。
2、栏目填写规范
1〕进口口岸:填明货物在中国的进境地点名称(第一口岸)。如文锦渡、广州等。可从提单上查悉。
2〕经营单位:填明对外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名称。要填写全称。 中外双方仅执行技术合作项目,未成立合作经营企业的,应填报参加该项目的境内单位。捐赠进口物资,应填报直接受赠单位。 委托报关企业代办报关手续的,应填委托单位名称。
3〕收货单位:填明进口货物最终收货使用单位名称及所在地。 一般有三种情况: ①直接接受外贸公司调拨的收货单位。 ②委托有进口权的公司进日货物的单位。 ③自行从国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同一批货物有两个以上收货单位的,应填报收货量最大的单位。
4〕合同(协议)号:填明本批货物合同(协议)的详细年份、字轨和编号及附件号码。根据进口合同查填。
5〕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批货物如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进口或领有进口许可证的,应填明批准文号或许可证号码。如果批准文号、许可证号码不止一个,应逐一填写。
6〕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明载运货物进口的船只名称、汽车/火车号码/车次。空运或邮寄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 应填报实际进入中国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 进境人员随身携带货物进境,应以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确定填报。
7〕贸易性质(方式):填明本报单货物的贸易性质。 目前,使用白色《进口货物报关》申报进口货物,一般有以下几种贸易方式,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填报。 一般贸易;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寄售、代销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货物;租赁贸易;易货贸易;出料加工贸易;免税外汇商品;其他贸易。
8〕起运国别(地区):填明本报单货物起始发出直接运往或在运输中转国中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往我国的国家(地区)。如货物在运输中转国(地)发生了商业性交易,则该运输中转国(地)即为该货物的起运国(地)。
9〕原产国别(地区):填明本报单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制造国家(地区)。 如果产品经过其他国家加工复制,以最后加工的国家为原产国。 原产国一般以货物的产地证明书确定。 同一批货物,品种繁多、数量零星的,可以金额最大的货物的产地确定填报。 一份报关单上申报的几种货物如属于不同的原产国(地区),应在品名下分明填明。 要填写具体国名或地区名,不能笼统地填报某个地域或经济联合体的名称。
10〕外汇来源:填具购买本报单货物所使用的外汇来源。 以白色《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的货物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几种外汇来源填报:1.中央外汇;2.地方外汇和地方留成外汇;3.中央各部留成外汇;4.不支付外汇;5.其他。
11〕进口日期:填具负责运载本报单货物的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进境的日期。
12〕提单或运单号:填具本报单货物的提单或运单号码。 具体填报方法为:海运填提单号;陆运填运单号;空运填货运单号;邮运填报税清单(包裹单)号。
13〕运杂费及保险费/率:填具本报单货物所需支付的运、杂费及保险费的金额。 如果不能取得实际运杂费及保险费数字时,可按规定的定额率计算。
14〕标记唛码:填具货物的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也应填写。
15〕包装种类及件数:填具货物的包装方式及总件数。 包装种类指袋、箱、包、捆、桶等。一批货物有多种包装的,要分别填具件数。
16〕重量:“毛重”指货物全部重量,“净重”指货物扣除内外包装后的自然净重。 货物不只一项时,应逐项填具重量。
17〕海关统计商品编号:应按照《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号别对应填报货物编号,并将编号与货名填写在同一水平线上。
18〕货名、规相及货号:填具货物的全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 属于不同商品目录编码的货物,应分行填具。
19〕数量:填具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 如《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有规定第二数量单位的货物,必须同时填具第二数量。 货物不止一项时,应分别按商品编号填具数量。 如合同规定的计量单位与《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计量单位不一致,应进行换算,然后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计量单位填报。
20〕成交价格:填具合同订定的成交单价、总价和价格条款并注明币制。如是CIF条款成交的,要注明CIF到达境内口岸的地点名称。 如不止一项货物,应分别填报单价、总价。
21〕备注:有关需要述明的问题在此栏填具。
22〕集装箱号:如属集装箱运输的,应将集装箱数量及每个集装箱的号码在此填具。
23〕随附单据:填具随本报单递交的单据名称及份数。
24〕申报单位(盖章):填具办理货物申报手续的单位全称,并加盖印章。 报关员的姓名、报关员证的号码、联络电话号码也应一并填具。
25〕申报日期:填具向海关申报的日期。
四,填制(进料加工专用 粉红色)
1、适用范围:
出口企业申请退税,均应于海关放行货物之日起十五日内申领出口退税报关单。
2、栏目填写规范
1〕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出口货物报关单》( 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要求亦基本相同。
2〕在报关单“贸易方式”栏上侧,应填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编号。
3〕如果进料加工出口成品所用进口料件值少于加工出口成品原辅料总值的百分之二十,应在“备注”栏内填明“进口料值低于百分之二十”的字样。
4〕进料加工所用进口料件的名称应在“备注”栏内填明。
五,填制(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 浅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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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关于“报关单填制规范包括什么”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报关单填制规范包括什么”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