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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哪些(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有几个方面内容)

临时建造师同样有注册章的,作为监理人,不管表格没有要求盖施工单位负责人注册章,一般都还是要求施工单位加盖注册章后,总监才会盖。章要对应:公章对公章,项目章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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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哪些(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有几个方面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哪些

临时建造师同样有注册章的,作为监理人,不管表格没有要求盖施工单位负责人注册章,一般都还是要求施工单位加盖注册章后,总监才会盖。章要对应:公章对公章,项目章对项目章,注册章对注册章。这不仅是对监理人权益的保护,也是管理施工单位的一个手段。那些表格制定者都是整天呆在办公室不下工地的人,经常是“关起一扇门,又打开一扇门。”规范制定者是他们,往往最先打破者也是他们。

目前建造师数量有限,还有大量临时建造师在用,但是是规定的工程规模的。想那些连临时建造师证都没有的,就只能是小小工程了,这样的工程,就算总监注册章不盖,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目前监理的责任越来越多,监理费取费却越来越低。监理人待遇是工程行业最低的,连工地杂工都不如!!!用韩寒的话说是拿白菜价的工资,承担白粉的责任。这就是中国的现实!!!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有几个方面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范围,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并编制相关服务工作计划。

1.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协助建设单位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并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方案;

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资格、所使用设备、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

检查勘察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审核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费用支付申请;

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参与勘察成果验收;

审查各专业、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

检查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费用支付申请;

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

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情况;

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设计成果;

协助建设单位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

2.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1)承担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回访。

(2)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同时应监督实施,合格后应予以签认。

(3)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并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应报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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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4介绍?

2014《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5年12月15日,原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印发《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建设部1989年7月28日发布的《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建监[1995]第737号文。)(相关阅读: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2014《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基本内容: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第二章

第五条

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共同负责推进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建设部归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建设部的主要职责:

(一)起草并商国家计委制定、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行政法规,监督实施;

(二)审批甲级监理单位资质;

(三)管理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和注同等项工作;

(四)指导、监督、直辖市全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监理法规,起草或制定地方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审批本行政区域内乙级、丙级监理单位的资质,初审并推荐甲级监理单位;

(三)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和注册工作;

(四)指导、监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第七条

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管理本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监理法规,根据需要制定本部门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审批直属的乙级、丙级监理单位资质,初审并推荐甲级监理单位;

(三)管理直属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和注册工作;

(四)指导、监督、协调本部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第三章

第八条

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

(一)大、中型工程项目;

(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三)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四)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第九条

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第四章

第十条

项目法人一般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当与项目法人签订书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是: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监理费的计取与多付、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监理费从工程概算中列支,并核减建设单位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工程建设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它监理人员组成。

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机构应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二)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三)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四)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五)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第十五条

实施监督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其授予监理工程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第十六条

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被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接受监理。

第五章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 设立监理单位,须报工程建设监事主管机关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

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与被监理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监理单位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平地维护项目法人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构、设备。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制度。

监理工程师不得出卖、出错、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政府机关或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单位兼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第二十四条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

项目法人不得擅自更改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六条

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地协调项目法人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第六章

外资、中外合资和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建设监理

第二十七条

国外公司或社团组织在中国境内独立投资的工程项目建设,如果需要委托国外监理单位承担建设监理业务时,应当聘请中国监理单位参加,进行合作监理。

中国监理单位能够监理的中外合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委托中国监理单位监理。若有必要,可以委托与该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国外监理机构监理或者聘请监理顾问。国外贷款的工程项目建设,原则上应由中国监理单位负责建设监理。如果贷款方要求国外监理单位参加的,应当与中国监理单位进行合作监理。

国外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一般由中国监理单位承担建设监理业务。

第二十八条

外资、中外合资和国外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计取标准及付款方式,参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章

第二十九条

项目法人违反本规定,由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对项目法人的处罚决定抄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二)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三)转让监理业务;

(四)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五)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第三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可和以罚款。

(一)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二)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三)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涉及国家计委职能的条款由建设部和国家计委解释。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建设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建设部1989年7月28日发布的《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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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3介绍?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同时废止。(: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3版基本信息:

书 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又 名The Cod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作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原版名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定 价16.00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5-13发布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

1.增加了相关服务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2.调整了部分章节的名称;

3.删除了部分不协调或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不一致的内容。

4.强化了可操作性。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58号慧科大厦 10 层 B 区,邮编:10014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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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内容包括监理工程验收规范

监理工程验收规范

各阶段工程验收由施工监理主持,施工工长组织,房主参加;各阶段验收结果必须有三方同一时间的签字确认为有效。施工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未经确认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遗漏的验收项目由施工监理和施工工长共同承担责任。

各阶段验收单需在验收后24小时内由施工监理上报工程部经理。

第一阶段:材料进场验收

1. 对所有用于施工的装饰材料进行验收。

2. 现场交底时监理同工长、房主预约材料验收时间。

3. 材料进场后工长通知施工监理、房主到场验收。

4. 未经确认的材料不得用于施工。

第二阶段:隐蔽工程及水电工程验收

1. 对隐蔽工程和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2. 工长自检合格通知施工监理验收,施工监理须在24小时内到达。

3. 现场进行检验。

第三阶段:中期验收

1. 中期验收前,工长须先进行自检,确保监理验收合格。

2. 自检合格后工长与客户约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通知施工监理。

3. 施工监理按验收规范逐项验收,并详细填写验收结果。

4. 验收手续完成后,监理应提醒客户按期交款:逾期未交工程款者, 需停工待款,直到交款后方可开工,因此延误工期由客户负责。

第四阶段:竣工预验收

1. 工程竣工前5天内预验收。

2. 工长在预验收48小时前通知施工监理,施工监理在约定时间进行 预验收。监理填写《预验收单》,认真进行质量检查。

3. 凡预验收未通过的工程,施工监理责成工长限期整改,并在限定

时间组织二次报验。

4. 二次预验收仍不合格的,工程部经理亲自组织或参与整改。工程

部经理参与或组织的整改工程,该工程质量等级降一级。

第五阶段:竣工验收

1. 预验收合格后,工长在工程竣工前3天向工程部报验。将工程名称、

地点、竣工时间报工程部备案,以便于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凡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验的,按违反验收程序处罚。

2. 竣工验收由施工监理按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并负责进行评定打

分,评定时要求工长和工地组长参加。

3. 验收手续完成后,监理应提醒客户交纳工程尾款:未交纳工程尾款

不能交接,不予签订保修单,由此延误工期由客户负责。

4. 客户交纳工程尾款后,施工监理协同财务与客户签订工程保修单,

约期到现场交接,工长必须到场。

相关说明:

1. 各阶段验收不合格的,施工监理按规定对工长进行处罚并限期整

改。由此延误工期时造成的损失由工长承担。

2. 由于施工监理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造成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

施工监理承担。

3. 整改后须经施工监理鉴定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4、验收结果是工程结算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哪些(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有几个方面内容)

今天关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哪些”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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