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2022最新劳动法产假180天)
法律主观:需要根据当地的情况来看,各地标准不一。产假最长可以是188天,根据法律规定,生育产假98天,部分地方有晚婚晚育假期6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多胞胎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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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法律主观:
需要根据当地的情况来看,各地标准不一。产假最长可以是188天,根据法律规定,生育产假98天,部分地方有晚婚晚育假期6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晚育假30天,出院后三个月内确属母乳喂养的,在累计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纯母乳喂养,此时产假合计188天。
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2最新劳动法产假180天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天数为98天(包括产前的15天)。特殊的,难产的孕妇可以再多15天;如果是怀孕但是流产,也可以享受产假。具体的: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是42天。如果生育多胞胎,那么每多产一个,增加15天产假。
一、2022国家法定产假是多少天
1、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通过以上华律小编整理的知识可以知道,女职工享有98天产假,并且企业不得以女员工怀孕为由辞退和调岗。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2产假158天是怎么算的
一、2022产假国家规定
1、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新产假158天怎么算的
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合起来就是15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三、2022最新产假政策
产假待遇的享受人群:
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假待遇。
女职工产假时间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产假分类: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023年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1.2023年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1.首先,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目前产假为158天,所以女职工享受158天产假,其中15天可以在生育前提前休。分娩有困难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孩子,产假增加15天。
2.如今,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改革开放,产假的天数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之前的98天产假可以直接延长到128到158天。对于生活在中国广东、黑龙江、海南、福建等省份的妈妈来说,产假制度可以休近半年,甚至我们可以直接在西藏休一年的产假。所以大部分公司都会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来休假,所以产假天数要根据自身问题所在城市来享受。
2.二胎陪产假多少天?
1.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育一两个子女的,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再生育的,可以享受一定的陪产假。目前,我国已有部分省份在新的地方计生条例中注明了陪产假的天数。其中,短陪产假为7天,长陪产假为1个月,但大部分地区陪产假为15天。
2.其中,陪产假较短的为山东、天津7天,上海10天,北京、辽宁、吉林、江苏、浙江、福建、重庆15天。
产假98天还是158天
一般可享有产假98天。具体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产假一般为98天,其中15天可在分娩前休完;难产可增加产假15天;对于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可增加15天;流产,可休15或42天产假。堕胎时,怀孕4个月以下者的产假为15天,怀孕4个月以上者的产假为42天。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是158天还是128天
法律分析: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增加最多,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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