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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专利条例(通用发明也可以用于国防产品,申请专利时一定要走国防专利的申请路线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有关国防的发明专利权,确保国家秘密,便利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国防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

随着科技的发展,如何申请国防专利的今日更新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它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了解它的最新技术。

国防专利条例(通用发明也可以用于国防产品,申请专利时一定要走国防专利的申请路线吗?)

国防专利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有关国防的发明专利权,确保国家秘密,便利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国防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第三条 国家国防专利机构(以下简称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认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国防专利权。

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以下简称总装备部)分别负责地方系统和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第四条 涉及国防利益或者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被确定为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发明不得申请国防专利。

国防专利申请以及国防专利的保密工作,在解密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五条 国防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六条 国防专利在保护期内,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密级、解密或者国防专利权终止后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国防专利机构可以作出变更密级、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决定;但是对在申请国防专利前已被确定为国家秘密的,应当征得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的同意。

被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统称国防专利权人)可以向国防专利机构提出变更密级、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书面申请;属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军队单位的,应当附送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的意见。

国防专利机构应当将变更密级、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决定,在该机构出版的《国防专利内部通报》上刊登,并通知国防专利权人,同时将解密的国防专利报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转为普通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解密的国防专利向社会公告。第七条 国防专利申请权和国防专利权经批准可以向国内的中国单位和个人转让。

转让国防专利申请权或者国防专利权,应当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露,保证国防和军队建设不受影响,并向国防专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后依照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职责分工,及时报送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总装备部审批。

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总装备部应当自国防专利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批准转让国防专利申请权或者国防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防专利机构登记,由国防专利机构在《国防专利内部通报》上刊登。国防专利申请权或者国防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八条 禁止向国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国内的外国人和外国机构转让国防专利申请权和国防专利权。第九条 需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国防专利和办理其他国防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防专利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办理国防专利申请和其他国防专利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二章 国防专利的申请、审查和授权第十条 申请国防专利的,应当向国防专利机构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国防专利申请人应当按照国防专利机构规定的要求和统一格式撰写申请文件,并亲自送交或者经过机要通信以及其他保密方式传交国防专利机构,不得按普通函件邮寄。

国防专利机构收到国防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申请文件通过机要通信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第十一条 国防专利机构定期派人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查看普通专利申请,发现其中有涉及国防利益或者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同意后转为国防专利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普通专利申请转为国防专利申请后,国防专利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国防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第十二条 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出版物上发表过、在国内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提出过申请并在申请日以后获得国防专利权。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之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通用发明也可以用于国防产品,申请专利时一定要走国防专利的申请路线吗?

目前来说,国防专利是专门针对国防科研单位所设立的,普通民众你即使是发明了专门针对国防的专利,也是不能申请的,因为你本身不具有保密资格

申请外国专利,不需要单独做出保密声明,只需要你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PCT进行申请的,默认对你的专利进行保密审查的

如何申请国防专利

根据每个委托机构或不同单位或个人的不同专利,可能申请的不一定相同,某科技学院的国防专利申请流程(2016年版)为例。

发明人所需携带申请登记表。

发明人所需申报知识产权保护申请表。

发明人所需保密审查证明。

发明人所需减缓证明表。

发明人所需代理机构代理委托书。

发明人持有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审批表。

我正在申请了一个专利,涉及军队的,问能不能变成国防专利

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因此国防专利是保密专利。如果你的发明符合国防专利的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国防专利。国防专利只有发明专利,没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如果你的专利申请已经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并且是按照实用新型报的,如果不涉及国防利益,就不会在初审时,转变为国防专利。

国防专利的申请费和年费都是由申请人交;国家对国防专利权人给予补偿。国防专利机构在颁发国防专利证书后,向国防专利权人支付国防专利补偿费,具体数额由国防专利机构确定。

要如何进行国防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

1. 专利申请登记表

2. 申报知识产权保护申请表

3. 代理委托书

4. 保密审查证明(办理此项需同时填写武汉大学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审批表)

5. 专利费用减缓证明表

6. 教育部所属高校申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表(国防院领表手工填写)

7. 技术交底材料(同时报送光盘)

上诉就是国防专利申请流程

国防专利申请及审批流程

法律分析: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涉及国防秘密的专利应如何申请?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即国防科工委专利受理处(电话:010-6635****)受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的,应当移交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批,并通知申请人。 附:国防科工委专利受理处的****: 电话:010-66357***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发明专利申请后,将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转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有关主管部门自收到该审查申请之日起的4个月内,将其审查的结果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需要保密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并通知申请人。

如果有武器方面的发明,怎样申请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国唯一有权接受专利申请的机关。/sipo/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这里我们首先要问什么是发明?多数国家的专利法没有给发明下定义,至于学者对发明的定义则是众说纷纭。了解和分析各国专利法对发明的规定,可以认为,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

值得指出的是,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是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的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自然规律和本质。而发明创造则是运用自然规律或本质去解决具体问题的技术方案。发现是不能获得专利的。只有发明才能获得专利。这里还应当指出的是,专利法中所指的发明仅仅是一项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尽管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在获得专利权时,有的还没有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用于工业生产,制造成某种具体的物品,所以这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但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与那些只是单纯地提出技术名称和设想,或者仅仅表示一种愿望,而究竟如何实现,无明确的具体办法,也不具备将来有实现的可能性的愿望相提并论。显然,后者是不能成为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的。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对于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取得的物质等都不授予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则要视其是否属于单纯的计算机软件或能够与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软件,并加以区别对待,后者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至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也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证明。

有关国防专利申请的规定

有关国防专利申请的规定三、所需文件 有关国防专利申请的规定:根据我国《国防专利条例》的规定,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鉴于国防专利的特殊性质,国防专利的申请与受理并不完全同于一般的专利。有关国防专利申请的规定一、受理机构由国家国防专利机构((以下简称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认为符合《国防专利条例》规定的,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防专利权,而不是直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受理和审查。由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以下简称总装备部)分别负责地方系统和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二、申请条件申请国防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一)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出版物上发表过、在国内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提出过申请并在申请日以后获得国防专利权。(二)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之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三)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国防专利条例(通用发明也可以用于国防产品,申请专利时一定要走国防专利的申请路线吗?)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如何申请国防专利”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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