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2)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需要条件如下:1、外来人口在居住...
下面,我将用我自己的方式来解释居住证怎么办理?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让我们开始讨论一下居住证怎么办理?的话题。
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2)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居住证办理需要条件如下:
1、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收入,并持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
2、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并可以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
3、外来人口在居住地在居住地连续就读的;
4、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缴纳社保,纳税满一年以上的。
怎样办理居住证:
(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2)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3)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申办人携带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现场给予办理。
个人办理居住证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受理单位填写《居住证申请表》;
2、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和其它相关申请材料;
3、受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合格之后取得居住证领取凭证;
4、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领取居住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居住证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一寸的个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准备3到4张;
2、数码回执照。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是要到正规的数码照相馆去办理数码回执的;
3、居住证申请表格。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时,政府部门会要求填写一个申请表的,上面会有很多基本信息,需要如实填写。
办理居住证的流程:
1、外地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居住证,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居住证交回派出所。外地人员遗失居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综上所述,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好了,今天关于“居住证怎么办理?”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居住证怎么办理?”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