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什么(经济适用房满足什么条件是可以购买的?)
近年来,我国房价飞速猛涨,涨的最快的时间是一天一价,许多购房者都在房价面前停步,也有许多人是把全家的积储用来买房。在高房价的压力之下,经济适用房当然是越来越受购...
近年来,我国房价飞速猛涨,涨的最快的时间是一天一价,许多购房者都在房价面前停步,也有许多人是把全家的积储用来买房。在高房价的压力之下,经济适用房当然是越来越受购房者欢迎。但是信任许多人都不知道,买经济适用房究竟有什么政策,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又是什么接下来各位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则,按照本法规则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则外,没有运用期限的约束。经济适用房的土地运用权以划拨方法获得,因而,没有清晰的运用年限的规则并且子女也可承继。
而现在,北京也出台了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则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买卖;
2、政策规则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能够合法出售;
3、现在还未满5年状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怎么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状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没有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获得的契税完税凭据的时刻或许经济适用住宅房子所有权证的发证时刻为准的。可由业主供给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寓居时刻。
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按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子出售额的10%补交归纳地价款。
补交的归纳地价款的核算方法: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归纳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宅。
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契合经济适用住宅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分收买。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供给原住宅买卖合同、住宅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有必要契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历的人后,仍契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能够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什么拓展阅读
经济适用房满足什么条件是可以购买的?
以家庭为申请对象,家庭成员需要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网友咨询:
经济适用房满足什么条件是可以购买的?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解答: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第一、以家庭为申请对象,家庭成员需要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第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第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
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解析:
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申请:
1.申请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日前1年内,因出售、赠予、拆迁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仍计算为原住房面积,与现有房产合并计算后超出人均20平方米的,不得申请。
2.对拆迁房屋,被拆迁房屋面积超过人均20平方米,不得申请。
3.购买车辆超过十万元的,车辆过户后不满1年的,不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4.申请家庭成员注册公司,注销后不满1年的,不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5.原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成员中的未婚子女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6.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次申请。
7.已享受房改、集资建房政策,且房改房、集资房面积超过人均20平方米,不得申请。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靳双权律师简介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合伙人。
2014影响中国百强大律师。
率领团队多次获得房产服务领域“华创奖”。
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栏目资深专家律师
擅长领域:借名买房,离婚房产分割,分家析产,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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